教唆别人跳楼,属于教唆他人自杀,是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通过劝说、利诱、命令、胁迫等方法,使没有自杀意图的人产生自杀决意并实施自杀行为。教唆自杀者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本案的行为人站在楼顶,在长达数小时的时间里,并没有往下跳,只不过有跳的可能,在起哄者的教唆下,终于跳下去,教唆者应对其教唆行为负责。 如果自杀者有精神疾患,其跳楼行为完全是因为教唆行为而引发,教唆自杀者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所以本案应当查清自杀者的精神状态。 如果自杀者精神很正常,完全是其自己主观上想自杀。教唆者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其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加速了自杀者的跳楼,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另外,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有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在场,公安机关有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挽救?对现场起哄闹事行为有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制止?这些都需要查清楚。
教唆别人跳楼,属于教唆他人自杀,是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通过劝说、利诱、命
卓子看历史
2023-06-30 22: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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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73
允许法官自由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