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编辑|诺斯罗普的笔记
邱春雷这个名字,如今在广州市卫生系统已经成了一个反面教材,和行贿者成为情人,情妇给他送色又送钱,他也算是有“本事”。

邱春雷是广东五华人,出生于1963年,早年他在卫生系统工作,2003年非典疫情期间,他因为工作表现突出,还荣立了二等功。
那时候的他,在同事眼里是能干、有前途的干部。
之后的几年里,邱春雷的仕途很顺利,先后担任了广州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农村卫生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务,后来又升任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手里的权力越来越大,管的事情也越来越多,基层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资金调配这些工作都是他负责。
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他认识了改变他一生的人——曹淑君。

曹淑君是做医疗设备销售生意的,当时挂靠在长沙一家医疗设备贸易公司名下,专门跑广州各个区县的医院和卫生部门,推销医疗设备。
她很清楚,要想在这个行业站稳脚跟、拿到大订单,必须和手握实权的卫生系统官员搞好关系。邱春雷的职位和权力,正是她最需要的资源。

两人认识之后,关系发展得很快,慢慢就变成了情人关系,她知道光靠感情拴不住人,必须用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能让邱春雷心甘情愿为她办事。
邱春雷也没有辜负曹淑君的“投入”,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和在卫生系统的影响力,开始全方位帮曹淑君拓展生意。

他经常组织饭局,把曹淑君介绍给花都、增城、从化等多个区的卫生局局长,还有基层镇卫生院的院长认识。
饭桌上他会直接打招呼,让下面的人在医疗设备采购的时候,多关照曹淑君的生意。
有了市局副局长的亲自引荐和打招呼,下面的单位自然心知肚明。

曹淑君的公司在参与各个区县的医疗设备招投标时,往往能拿到内部消息,甚至有些项目的招标技术参数,都是按照她公司代理的产品标准来设定的。
这样一来,其他竞争对手根本没法和她比,她轻轻松松就能拿下一个又一个采购订单。

那些年曹淑君靠着邱春雷的帮助,在广州基层医疗设备采购市场里赚了四千五百多万元。
赚来的钱邱春雷拿六成,曹淑君拿四成,作为回报,曹淑君多次给邱春雷送现金,每次都是用拉杆箱装着。
除了曹淑君给的钱,邱春雷还收过亲戚的好处费。

2009年底,他当时担任广州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有个老家五华县的亲戚找他帮忙,想让自己的儿子进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工作。
邱春雷利用手里的职权打了招呼,帮亲戚的孩子办成了工作的事,事后收了对方5万元的感谢费。
这样算下来,邱春雷总共收了415万元的贿赂,其中410万是曹淑君给的,剩下5万是亲戚送的。

但纸终是包不住火,2013年,纪检部门在调查其他案件的时候,先查到了曹淑君行贿的线索。
邱春雷听说曹淑君被调查,心里特别慌,他知道曹淑君一旦开口,自己肯定跑不掉。

那段时间他压力极大,甚至还写了一封遗书,还把曹淑君写给他的信拿给妻子看,想着实在瞒不住了就坦白。
最终,在2014年1月,广州市纪委正式对邱春雷涉嫌严重违纪的问题立案调查。

在调查中,两个人对自己犯下的错供认不讳,邱春雷承认了自己收受贿赂的事实,曹淑君也交代了行贿的细节。
可到了法庭上,情况却发生了反转。

2014年12月,邱春雷当庭翻供,坚决否认自己收了曹淑君410万元。
他承认自己和曹淑君是情人关系,但说两人之间是真感情,没有什么权钱交易,那些钱都是情侣之间正常的互相照顾,不算受贿。
曹淑君在自己的庭审中也翻供,不承认给邱春雷送过钱,坚称两人是正常恋爱关系,和生意没关系。

两个人在各自的庭审里口径出奇一致,都想用“感情”两个字,掩盖背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法院当然不会只听他们的一面之词,法官审理后认为,邱春雷在调查的时候,供述的内容和曹淑君的证言基本吻合,时间、地点、金额这些细节都能对应上。

更关键的是,曹淑君的公司因为邱春雷的帮助获得了巨额利润,两人还有明确的利润分成约定,这些都证明了他们之间不是普通的情侣关系,而是典型的权色、权钱交易。
情人关系只是幌子,本质上就是用权力换金钱,用美色和金钱换权力。

2014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邱春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41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已经构成受贿罪。
最终判处邱春雷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10万元,同时继续追缴他的违法所得415万元。

听到判决结果,邱春雷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了上诉。2015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二审审理,最终裁定驳回邱春雷的上诉,维持了一审的原判。
至此,这件案子尘埃落定,邱春雷要为自己的贪腐行为付出十三年牢狱的代价,而曹淑君也被判处了十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