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6岁的男子啊,追砍邻居祖孙俩啊,致两岁半的孩子和其外婆双双身亡。 事故发生的时候啊,孩子的外公恰巧赶回家啊,发现情况不妙,抱起孩子逃跑,结果呢,也被男子追砍啊,村里60多岁老人见状,奋不顾身啊,抄起这个小凳子与这个男子搏斗,最终呢,从男子手中夺下了刀,将其制服。 不管男子与邻居之间有何恩怨,那男子持刀砍杀老人和孩子,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都难以被原谅。 从法律上讲啊,男子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呢,应当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男子如果是无事生非,那么男子必然难逃一死。而即便男子与邻居之间存在着恩怨,根据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因恋爱啊、婚姻啊、家庭啊、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慎用死刑。 但是男子没有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解决纠纷啊,造成两死一伤的后果发生,最后凶手选择了自杀, 你对此有何看法!
四川宜宾26岁的男子啊,追砍邻居祖孙俩啊,致两岁半的孩子和其外婆双双身亡。
方方聊娱乐
2023-04-17 16: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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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猫
生活艰难的人,底层互害!
尹生 回复 04-24 11:22
自己人都不爱自己中国人
游侠 回复 04-17 19:46
这个人应该是有证的,免死的那种证
用户15xxx17
开始了
川哥 回复 04-22 10:01
懂的都懂
鲁南
看来我得练打,不然60岁了制服不住发疯的家伙
用户13xxx79
不是每个标点符号前都应该有一个“啊”、“呀”、“哦”之类的词吗?怎么缺了不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