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传2009年2月,在海参崴“纳霍德卡”港海域附近以非法闯入俄海域名义,向一艘装载近5000吨大米的中国货轮新星号进行炮击,多达4次不间断机枪扫射,导致中国新星号沉没,并无人性的击沉救生艇,造成8名船员遇难。该次事件的肇事者俄罗斯远东第二边防营在乌克兰瓦林卡附近被全部击毙。 事后俄罗斯外交部发表声明说,“俄边防军是‘被迫’向中国货船‘新星’号开火的,‘新星’号沉没并致多名中国船员遇难的责任全应由其船长承担”。这还是俄罗斯军队吗,这是匪军的作为,对他国民用船只武力袭击,漠视他国公民的生命权,得到多助失道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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