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这是《傲慢与偏见》开篇的第一句话,其中的幽默与讽刺向我们展示了小说鲜明的风格。
《傲慢与偏见》创作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
在那时,家中的财产一般只能由男子继承,而女子只能通过婚姻获得经济保障。
这是理解小说中人物行为逻辑的关键因素。
而奥斯汀明显拥有不一样的看法。
她认为婚姻需要真挚的爱情、经济条件、品德教养、独立人格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
正如小说中的伊丽莎白与达西。
而本书能成为经久不衰的经典,就在于奥斯汀在200多年前就具有的超前思维。
以我们今天的见识来看这部小说,很多人都会觉得不过是烂大街的狗血爱情小说。
这又何尝不是我们的傲慢与偏见?
可放在200多年前就不一样了,书中关于婚姻中经济,感情,人际交往的描写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
奥斯汀在小说中创造了四段截然不同的婚姻关系:
伊丽莎白与达西是精神与物质的完美结合;
简与宾利是传统社会眼中的模范婚姻;
夏洛蒂与柯林斯则是现实主义的生存策略;
莉迪亚与威克姆是套路与轻率的悲剧。
四段不同的婚姻,几乎囊括了我们如今所有的人。
可大部分人的婚姻终究是对现实的妥协,又或是陷入对方的套路,跌入火坑。
而小说中最吸引我们的应该就是伊丽莎白与达西这一对了。
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初见是在一个舞会上。
达西不愿意跟自己不认识,也没有必要认识的人跳舞,这就是其他人认为他“傲慢”的原因。
而他与宾利在背后议论伊丽莎白的话不小心被她听到了,这就是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
不过,我们需要知道,达西,与舞会上的其他所有人是存在阶级差异的。
就如毛姆所说:“社会等级会让人在面对地位较低的人时萌生巨大的优越感,他们不仅是要求后者对自己毕恭毕敬,也的确能得到切实的优待。”
就如同封建制度下的“士农工商”,印度的种姓制度。
其中的阶级化,以及尊卑有别会比小说体现得更淋漓尽致。
在我看来,这并不是达西的傲慢,而是其他人不愿面对自己地位低下,而强加于他身上的标签。
达西的这种表现可以说是真实,是对社会虚伪的厌倦。
他不用像宾利一样在舞会上融入群体,他高贵的出身和财富给了他足够的底气。
而他对伊丽莎白态度的转变,更能看出他人格的成熟与完善。
不像其他的贵族,对于普通人拥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
而伊丽莎白应该是小说中最耀眼的角色,妥妥的大女主。
不同于她姐姐那样的大家闺秀,伊丽莎白具有极强的思考能力与判断力,尤其是她身上的反抗精神。
即使是现在,小说中的伊丽莎白也满足了大部分女性的理想化身。
书中的角色总是在不同的情节下对一些人带有偏见,而有的人却能在不断地观察中破除偏见,这为角色带来了极大的魅力。
奥斯汀的文学才华在小说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她总能让书中的角色出现在我们眼前,就好像我们亲耳听到他们的对话。
在彩礼,房车,奢侈品盛行的今天,婚姻似乎已经成为了敛财的工具。
奥斯汀对于婚姻关系的见地依然准确,她讽刺了纯粹为利益而结合的婚姻,也否定了充满套路与冲动的婚姻。
正确的婚姻应该是建立在平等与互相尊重的基础上。
应该像达西和伊丽莎白那样综合了爱情,经济,品德教养,独立人格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