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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有了丈夫,有了情人,有了儿女,而后真的爱情才觉醒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叫《寡妇主义》,鲁迅先生谈到了爱情这件事。这是鲁迅先生少有谈到爱情的文字。网上看到很多关于爱情的文字,大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叫《寡妇主义》,鲁迅先生谈到了爱情这件事。这是鲁迅先生少有谈到爱情的文字。

网上看到很多关于爱情的文字,大多数是错的。看到鲁迅先生说:“在女子,是从有了丈夫,有了情人,有了儿女,而后真的爱情才觉醒的”,这要是对男人,也是一样的,是从有了妻子,有了情人,有了儿女,而后真的爱情才觉醒的。

爱情终究是人与人的关系,单个人就不能有爱情,只能爱自己。爱自己不能叫作爱情,只能叫自恋。

自恋显然不是爱情。

所以爱情必须要和人有关系,有了与人的交往,真的爱情才会觉醒。要是没有与人的交往,单单一个人,那怎么样也无法产生爱情的。

虽然是单单的一个人,但人总要与人交往,于是这真的爱情才会产生。

这真的爱情是什么,也可以在鲁迅先生另一篇文章《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里找到答案,就是“义务的,利他的,牺牲的”。

义务地爱一个人,利他地爱一个人,牺牲地爱一个人。

义务,就是本身的一种责任。爱他人,帮助他人是一种天然的责任。遇到了真爱时,就是有责任爱丈夫或爱妻子,爱情人,爱儿女。

这爱是不求回报的,没想过要对方来感恩自己的,也没想过要和对方交换什么的。单纯就是单相思的爱,而这单相思的爱是一种使命感。我单相思一般地爱你,是不求你也爱我的,也是不求你要回报我的。

这是纯爱战士啊。像战士一样爱对方,也就是爱是战士的天职一样,不追求爱的结果,不追求爱给自己带来好处,也不求爱能独属于自己。

这第二便是利他。爱情不是利己,或者目的不是利己。如果运气好,爱情的结果是利己了,那也只能是爱情的副产品之一。爱情的结果不一定就是利己的,它可能利他,也可能利你,也可能利她,自然也可能利我。

爱情的明确目的是利他的,爱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是做有利于自己丈夫或妻子的事;爱自己的情人,是做有利于自己情人的事;爱自己的儿女,是做有利于自己儿女的事。

目的只能是有利于所爱的那个人,而绝不能是自己。一旦目标变成了自己,这目的就不纯洁了,这样的爱就不能是真的爱情了。

目的和方法不冲突,在于保持目的的一致。我们的方法之一当然可以是爱自己。

爱自己和利他,是会起冲突的。因为他人所想要的爱的方式和结果,不一定和我爱自己的方式和结果一致。

于是更高级一点,利他的目的一直在,而利他的方法和结果则根据他或她想要的方法和结果而改变。

这第三,便是牺牲。也就是付出。爱自己的丈夫或妻子,就是要把自己的精力、金钱和思想等等给予自己的丈夫或妻子。爱自己的情人,就是要把自己的精力、金钱和思想等等给予自己的情人。爱自己的儿女,就是要把自己的精力、金钱和思想等等给予自己的儿女。

而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情人、儿女取走自己所需要的即可。接受爱情的他们怎么取自己所需,是他们的自由。

给予爱情的我们,不应该限制他们的自由。我们的丈夫或妻子、情人、儿女,有了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情人、儿女,就同样义务地、利他地、牺牲地爱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情人、儿女。

最后怕有人误解,还是说明一下,丈夫或妻子、情人并不冲突。有了情人,自然不会有丈夫或妻子;有了丈夫或妻子,自然不会有情人。

这狭义的爱情就是一对一,有了情人,爱情就一对一地给到情人;有了丈夫或妻子,爱情就一对一地给到丈夫或妻子。

所以,诚如鲁迅先生所说:“有了丈夫或妻子,有了情人,有了儿女,而后真的爱情才觉醒。”“或妻子”是我加进去的三个字。

(陈语丝写于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