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鹿马登乡,傈僳族村民和顺兰反映,其曾积极配合当地开展相关工作,但后续其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并多次拆除,多年来通过信访、诉讼等渠道寻求解决,但问题至今未得到妥善处理。
据和顺兰陈述,她于2013年在当地建设了一栋两层房屋,并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用于经营百货维持生计。2013年11月和2014年2月,她曾两次协助鹿马登接待工作组。当时,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给予20吨水泥及两户项目房作为支持,并先后给予其共计1000元补助。但此后,相关承诺未予兑现。
2015年,和顺兰被纳入当地易地扶贫搬迁范围。2016年,工作人员曾表示,美丽公路红线外的异地搬迁房屋可“抓紧建设”。2017年3月,她在原有房屋基础上续建第三、四层。期间,当地分三次向其发放易地搬迁建房补助款,合计84,525元,最后一笔款项于2017年12月房屋建成后拨付。
然而,2018年因“怒江美丽公路”建设需要,其房屋部分区域被纳入影响范围。此后,当地将该房屋三、四层认定为“未批先建”,并于2018年10月底组织人员对其走廊柱体等结构进行了拆除。2018年5月28日,房屋三、四层被进一步拆除。
和顺兰表示,在美丽公路征迁过程中,评估机构对其房屋面积的测量结果与实际存在较大出入,少计百余平方米。她曾向评估团队提出疑问,对方回应称“按当地要求进行测量”。
为维护自身权益,和顺兰多次通过法律途径维权。2018年6月,她向福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法院于2021年6月作出判决,认定当地在拆除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但未支持其对三、四层房屋的赔偿请求。她随后上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但再审申请被驳回。和顺兰反映,其提交的部分证据未被充分采信,且案件审理过程中曾出现材料流转延迟等情况。
此外,和顺兰在寻求法律帮助过程中,曾有律师因顾虑代理风险而放弃代理。她亦反映,在与相关部门沟通时,部分工作人员对其诉求回应较为消极,问题长期未能推进。
和顺兰强调,其房屋建设过程中,当地不仅未予制止,反而在建成后发放补助并完成验收。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公民基于对行政机关的信任所实施的行为,应受法律保护;《行政强制法》亦对强制执行程序有明确要求;《国家赔偿法》则规定,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受损的,有权获得赔偿。
目前,和顺兰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对本案予以关注,依法审查相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按照公平、合理、足额的原则,对其房屋及附属损失给予妥善补偿,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基层治理的公信力与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