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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万法拍别墅成“废房”!窗被焊死、门被拆走,贷款还得还

190万买来的法拍别墅,到手竟成了“铁笼子”?
贪小便宜吃大亏这话真不假。福建泉州惠安县的陈先生用190万买来的教训,给所有想捡漏法拍房的人提了个醒:法院拍卖的房子,也未必让你省心。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5月底,陈先生在阿里拍卖平台上看中了一栋位于惠安君和天地小区的三层独栋别墅。法院组织看房那天,他特意过去转了一圈:房子南北通透,采光通风都不错,屋里还留着些家具,看着能住人。出于对法院的信任,他没多想,也没多拍照,只觉得这次“捡漏”稳了。
5月28日,他以约190万元的价格成功拍下。这个价格比市场价便宜不少,陈先生掏空积蓄又办理了银行贷款,每月光是利息就要五六千元。

然而,仅仅隔了一天的5月29日傍晚,陈先生去新房附近转悠,意外发现两名陌生男子在别墅庭院周边徘徊。短短几天后,当他再次前往时,眼前的景象让他傻了眼:楼梯窗、四个卫生间的窗户、所有通风口,全部被人用厚重的铁皮严严实实地焊死了;院子与隔壁D-10栋相邻的栅栏也被铁皮封了起来。原本敞亮通透的房子,瞬间变得昏暗闭塞,从外看去就像一座密闭的“空楼”。

更倒霉的还在后面。7月24日,陈先生终于收到了法院寄来的钥匙。可推开门的一瞬间,他彻底傻了眼:七个房间的房门连着门框被整扇拆走,六个卫生间的洗手台全部消失,墙上的空调被拆除后只剩光秃秃的墙面,餐桌、厨房用品、墙面装饰摆件无一幸免。原本精装修的别墅,只剩下光秃秃的水泥墙体和地面,彻底沦为毫无居住价值的废弃“毛坯房”。
麻烦还不止屋内
陈先生发现,这栋别墅与隔壁D-10栋之间,原本只有一道护栏。可如今却凭空多出一栋建筑物,把两栋别墅连成一体。他调出小区总平面布置图核实,发现A-1栋与D-10栋之间原本并没有任何建筑。这处违建不仅挤占了通道,还直接影响了他的进出动线。
惠安螺城镇政府回应称,君和天地是个二十多年的小区,A-1栋与D-10栋曾是同一户业主,中间的违建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惠安县城管局则表示,他们已对违建投诉立案并进行前期调查,且收到县自然资源局“认定违反规划行为”的回复。
法律如何说?谁该为破坏负责?
从法律上看,司法拍卖成交裁定生效时,物权即转移至买受人。这意味着从5月28日成交那一刻起,这栋房子在法律上已经属于陈先生了。在物权已归属他的情况下,有人进去拆门搬家具焊铁皮,这是对他人财产的侵害。
类似案件中,法院对恶意毁损法拍房的被执行人处罚不轻:
• 广州黄埔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房主把法拍房的门窗、吊顶、马桶全砸了,法院责令其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否则司法拘留。
• 垫江县法院的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拆走木门、升降梯、空调内机卖废品,最终家属赔偿买受人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本人被司法拘留。
• 江门蓬江区法院也判过,被执行人搬离时恶意损坏房屋,法院罚款2万元,并判决赔偿维修费、鉴定费和租房损失。
更严重的是,如果拒不腾退、破坏财物情节严重,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晋江,有被执行人拒不腾空法拍房长达四年,最终被刑事拘留,家属才被迫完成腾退。
最高法2024年10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要求:
• 加大不动产腾退交付力度:除有法定事由外,执行法院应当负责腾退交付,严禁在拍卖公告中声明“不负责腾退”。腾退过程中,被执行人、案外人存在破坏财产、妨碍执行等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尽职调查财产现状:执行法院应当对财产现状进行调查,不得以“现状拍卖”为由免除调查职责。对不动产,应当通过调取登记信息、实地勘察、入户调查等方式,调查权属关系、占有使用情况、户型图、交易税目和税率、已知瑕疵等信息。
• 如实披露拍卖财产信息:执行法院应当全面如实披露财产调查所掌握的拍卖财产现状、占有使用情况、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等信息,严禁隐瞒或者夸大拍卖财产瑕疵。拍卖财产为不动产的,执行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中公示不动产占有使用情况,不得在拍卖公告中使用“占有不明”、“他人占用”等表述。
维权马拉松:四个月毫无进展
从发现房屋被毁至今,四个多月的时间里,陈先生从未停止维权。他一次次报警备案,反复走访城管、住建、街道等多个部门,耐心陈述自己的遭遇和诉求。得到的答复总是:“几天给你们答复,按顺序来。”。四个多月过去,没有实质进展。
他找法院,法院的交付义务在“移交”这个动作上已经完成了——钥匙寄给他了。可“钥匙到手”和“房子能住”之间,隔着被铁皮封死的窗和被拆走的门。谁在“已成交未交付”这个窗口期进去破坏的,证据固定和归责都需要时间。
如今,陈先生陷入绝境:一百九十多万的房产彻底报废,无法入住、无法出租、无法转手。可银行贷款不会暂停,每月五六千的利息照常缴纳。一边是毫无用处的废房,一边是无休止的经济支出,原本普通安稳的生活彻底被打乱。
法拍房避坑指南:买前必看
法拍房市场的核心矛盾在这里暴露无遗:买家冲着“法院拍卖”四个字来,天然觉得有保障。可当法院自身的程序出现瑕疵时,买受人往往是最弱势的一方。
“现状拍卖”不等于“免责拍卖”。法院如果连现状都没查清楚就拿来卖,公告就构成了误导。最高法已经明确要求法院尽职调查并如实披露信息,买受人不能只听信法院的一面之词。
为了让你更直观地了解法拍房的风险点和应对方法,我梳理了一个从拍卖到入住的完整流程:
flowchart LR
A[拍卖前调研] --> B[参与竞拍]
B --> C[成交与交付
物权转移]
C --> D[收房与腾退
风险高发期]
D --> E[装修与入住
长期麻烦]

subgraph A [第一阶段:拍卖前调研]
direction LR
A1[核对法院
调查报告与公告]
A2[实地看房
全程录像]
A3[自行查询
欠费、违建、户口等]
end
subgraph B [第二阶段:参与竞拍]
direction LR
B1[仔细阅读
拍卖公告]
B2[了解腾退政策
拒绝“不负责腾退”]
end
subgraph C [第三阶段:成交与交付]
direction LR
C1[要求法院
出具成交裁定]
C2[确认腾退责任
与时间表]
end
subgraph D [第四阶段:收房与腾退]
direction LR
D1[立即报警
固定证据]
D2[向法院执行局
申请强制腾退]
D3[如遇拒不执行
追究拒执罪]
end
subgraph E [第五阶段:装修与入住]
direction LR
E1[处理违建
向城管投诉]
E2[解决欠费
与相关方协商]
end
A1 -.-> B1
A2 -.-> B2
A3 -.-> C2
除了流程中的关键点,你还可能遇到以下常见问题。下表汇总了主要风险及对应的法律武器和应对建议:
风险类型 常见表现 法律依据与应对建议
恶意破坏 窗户被焊死、房门/设施被拆走、家具家电丢失 《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对:立即报警固定证据,向法院申请强制腾退并要求追究责任。
违法建筑 原房主或相邻人私自搭建、扩建、改变结构 《城乡规划法》。应对:向当地城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其立案查处,责令拆除。
租赁权/居住权 案外人声称对房屋有租赁权或居住权,拒绝腾退 《民法典》第725条(买卖不破租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应对:仔细审查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倒签合同无效),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涤除租赁权。
欠费与户口 拖欠物业费、水电燃气费、供暖费,或原房主户口未迁出 《民法典》、地方物业服务条例。应对: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查询欠费情况,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户口问题可向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咨询迁移政策。
税费争议 交易税费承担不明确,双方互相推诿 税收法律法规、拍卖公告规定。应对: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明确税费承担主体。通常“买卖双方税费各自承担”,但也会有例外。
重要提示:法拍房便宜和风险永远打包出售。看样时多问一句,胜过收房之后跑十个部门。
说到底,买房是老百姓天大的事。法拍房的水有多深,只有趟过的人才知道。陈先生用一百多万买来的教训,希望能让后来者多留个心眼。法槌落下之前,多看一眼,多问一句;法槌落下之后,维权路上才不至于两手空空、满心苍凉。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糟心的,但愿这样的糟心事,以后能少一点,再少一点。#一抹中国红 见证跨越时代的奔赴#​#华为赛力斯为何光速“复合”#​#新华社:0:5给中国足球的又一记警钟#​#《西游记》作曲许镜清向星火社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