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公告,宣布从7月24日零时起,对大约60个贸易伙伴加征10%或12.5%的新关税。中国、日本、韩国等经济体被列入12.5%的最高税率档,加拿大、英国等部分贸易伙伴适用10%的税率。

美方给出的理由是,这些经济体没有采取足够措施,阻止所谓“强迫劳动”产品进入供应链。美国政府声称,此举有助于保护美国工人,维护公平贸易。新关税覆盖范围很广,除部分能源、食品、农产品和化肥外,美国大多数主要进口来源都在名单中。
钢铁、铝、汽车及零部件等已经受到其他关税约束的商品,则不在此次征税范围内。表面上看,这是一项围绕劳工问题采取的贸易措施。实际上,美国重新启动大范围加税,主要有三个原因。
首先,美国政府需要为原有的全球关税寻找新的法律依据。2026年2月,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此前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加征大范围关税,超出了总统权限。随后,白宫改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全球大多数进口商品征收为期150天的10%临时关税。这项临时关税恰好在7月24日到期。美国政府此时推出新关税,实际上完成了政策衔接。旧措施到期,新措施马上接替,关税框架并没有真正退出。
这一次,美国使用的是《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该条款过去主要用于调查所谓“不公平贸易行为”,调查结束后,美国政府可以采取加征关税等措施。与临时关税相比,第301条关税没有明确的短期期限。一旦落地,可能长期维持,总统也拥有较大的调整空间。即使有关措施继续遭到起诉,在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前,关税仍可能执行数月甚至更长时间。
这说明,美国政府并没有因为最高法院的裁决放弃关税政策,而是在更换法律工具。一个授权渠道受到限制,就启用另一个渠道。所谓“强迫劳动”只是本轮行动的公开理由,维持大范围关税才是更直接的目的。
其次,特朗普政府仍将关税视为推动制造业回流和对外谈判的主要手段。近期,美国接连对巴西、加拿大等贸易伙伴采取行动。美国对部分巴西商品加征25%关税,又宣布将对加拿大部分产品额外加征50%关税。现在,60个经济体再次进入新的征税范围。

这些措施针对的国家不同,使用的法律条款也不同,但政策方向是一致的。美国希望通过提高进口成本,迫使企业把生产环节转移到美国,同时要求贸易伙伴在市场准入、产业政策和供应链管理等问题上作出让步。
最后,中国被列入12.5%的最高税率档,反映出经贸问题仍被美国当作对华施压的重要工具。美方声称加税是为了处理所谓“强迫劳动”问题,但中方已经多次明确表示,中国不存在所谓“强迫劳动”,反对美方借有关议题进行政治操弄和设置贸易壁垒。
美国长期利用国内法对中国商品采取单边限制。此前,美国对华301关税措施已经被世界贸易组织专家组裁定违反世贸规则。如今,美方再次使用301条款,并把国内调查结论扩大到数十个经济体,容易进一步削弱多边贸易体系的权威。
对中国而言,12.5%的新增关税会给部分出口企业带来压力,尤其是利润率较低、对美国市场依赖较高的行业。但中国对美出口结构已经在持续调整,企业也在扩大其他市场,提升产品附加值,并通过海外布局降低单一市场风险。
有分析指出,美国对60个贸易伙伴启动新一轮关税,不只是一次税率调整,而是其贸易政策重新提速的信号。法律依据虽然换了,利用关税进行施压的思路没有改变。接下来,各经济体是否采取反制措施,美国国内是否出现新的法律挑战,以及白宫是否继续扩大301调查范围,都会影响这套关税体系能够维持多久。

可以确定的是,频繁加税不会让全球贸易变得更加公平,只会让企业面对更多成本和风险。经贸分歧最终仍要通过平等协商解决。把国内法凌驾于国际规则之上,不利于美国贸易伙伴,也不利于美国自身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