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丘头条#【河南夏邑:民营医院非法占地受行政处罚责令退还 因何迟迟未能执行?】
近日,夏邑县何营乡部分村民向本社反映,2017年,村里160余亩耕地以“土地承包经营”的形式被征走,这份“承包”合同一签就是70年,但是后来村民发现,原本用于“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建成了“夏邑西关中医院”,被占地村民因此表示不满,2020年夏邑县自然资源局对此立案调查,并出具了处罚决定书,罚款加责令退还土地,但3年过去了,夏邑县西关中医院依然没有退还违法占地。
一签7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2017年12月1日,王某华与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签订一份“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将何营乡孟楼村北的合计160.19亩土地承包给王某华,总承包款为1200万元,合同中明确土地性质为“乡镇一般耕地”,约定“在土地性质变更为建设用地之前,不允许建设任何建筑物”。
合同约定,双方自签字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属王某华,使用期限为70年,协议生效后20日内将土地交付。
合同末尾甲方加盖“何营乡人民政府”公章,乙方签名为王某华,中间人刁某某,合同附“夏邑县国土资源局测绘队测绘图”。
当地村民表示,合同签订后,夏邑西关中医院即刻开工建设,
至此,这160余亩耕地被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以“承包经营”的名义承包给了王某华,并且,“承包经营”期限是70年。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村民认为,何营乡政府与王某华签订的70年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村民质疑,2017年王某华与何营乡人民政府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之后,就开工建设了夏邑西关中医院,究竟是“承包”还是“非农建设”?
县自然资源局:“非法占地”、“责令退还”
时间来到2020年,在当地村民不断努力下,夏邑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夏邑西关中医院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份决定书显示,王某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何营乡三里村4413.01平方米土地用于建设卫生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王某华的违法事实进行处罚如下: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处以每平方米3元的罚款,共计13239.03元。
并如今3年过去了,夏邑县西关中医院依然屹立于此,丝毫没有退还非法占地的迹象。
处罚不能作为土地合法的依据
就此事,本社书面采访了夏邑县相关主管部门,何营乡提供了一份“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显示罚没款13239.03元,由夏邑县农村信用联社代收。
另外附了一份《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审查2018年第五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函》,及一份(2010-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何营乡认为,夏邑西关中医院所涉土地在2018年已经转为建设用地,“虽然是非法占地,但已经缴纳了罚款。”
法律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属于违法行为,应予处罚,处罚不能作为土地合法的依据,合法用地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022年,河南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今年4月份以来,多个地、市政府因为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被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约谈,对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将持续跟踪督促地方整改,对此,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也指出,对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实、弄虚作假应付的,将按照与纪检监察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要求移交移送。
在此问题上,希望夏邑县地方监管部门能严格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的整改要求,切实加强土地管理、遏制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行为,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发展。
来源:中国科技投资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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