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莫离》凤之遥夜闯皇宫劫皇后!墨修尧善后,你捅破天,我给你补

冷雨,孤灯,一碗凉透的醒酒汤。墨修尧坐在轮椅上,盯着窗外的黑夜发呆。凤之遥推门进来,二话不说,一屁股坐到他旁边,抢过那碗

冷雨,孤灯,一碗凉透的醒酒汤。

墨修尧坐在轮椅上,盯着窗外的黑夜发呆。凤之遥推门进来,二话不说,一屁股坐到他旁边,抢过那碗汤自己喝了个精光,咂咂嘴来了句:“苦的,难喝,别想了。”

这样的场景,在《莫离》里比比皆是。

你说他们是君臣?可哪个臣子敢当面骂王爷是“宠信妖妃的亡国之君”?你说他们是兄弟?可哪个兄弟能做到一个人快马十天十夜不睡觉,就为了亲口告诉他一个“你要成亲了”的消息?

凤之遥和墨修尧这对“疯批兄弟”,是那种“你闯祸我兜底,你废了我养你,你站起来了老子比你还高兴”的劲儿,才是成年人世界里,可遇不可求的奢侈品。

一、凤之遥真敢骂

你敢信吗?在定王府,凤之遥骂墨修尧“昏君”,墨修尧不仅不生气,连反驳都懒得反驳。

墨修尧把名下所有产业都交给了叶璃打理。凤之遥知道了,直接炸毛,学着墨修尧那副深沉的口吻阴阳怪气:

“她是我得王妃,不是别人。……完了完了,墨老二你完了!你现在跟那些王朝末年宠信妖妃的昏君没有任何区别,金银权势尽付美人,亡国之相啊墨修尧!”

听听,这叫什么话? 放在别的王府,够砍一百次脑袋了。可墨修尧呢?剧本上就四个字——“并不搭话”。

他没生气,因为他知道,凤之遥不是在挑拨离间,是在用他的方式提醒自己“别上头”。这种骂,是只有真兄弟才敢开的口。

还有,叶璃坠崖失踪,墨修尧疯了一样要去找。凤之遥拦住他,小声嘟囔了一句:“唉,何苦呢,其实你在这儿,又做不了什么。”

扎心吧?专挑痛处戳。 可恰恰是这句话,把墨修尧从崩溃边缘拉了回来。凤之遥不是在嘲讽,他是在告诉墨修尧:你冷静点,我去替你拼命。

我发现一个细节——全剧里,只有凤之遥敢在墨修尧面前说“不”,敢说他“不行”,敢说他“别装了”。

其他人要么敬畏、要么讨好、要么利用。唯独凤之遥,把墨修尧当个有血有肉、会疼会哭的“人”来对待。

这不就是我们每个人心里最渴望的那种朋友吗? 不用戴面具,不用端着,想骂就骂,骂完了还帮你擦屁股。

二、墨修尧真敢托

信任这个东西,嘴上说没用,得看关键时刻他把什么交给你。

叶璃坠崖。墨修尧坐在轮椅上动弹不得,他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不是自己冲上去(他也冲不了),而是转头看向凤之遥:

“你帮我跑一趟京兆府,执我令牌调人。……就算把这山翻个底朝天,也要找到她。活要见人……”

“拜托了。”

令牌是什么?是京兆府的最高权限,是墨修尧在京城所有的底牌。他把自己的“命根子”和“心上人”,同时交到了凤之遥手里。

没有犹豫,没有叮嘱,就是一句“拜托了”。

我当时看到这儿,眼眶就红了。成年人的世界里,你说“我爱你”容易,你说“我信你”太难了。 墨修尧这一句“拜托了”,比任何山盟海誓都重。

还有更绝的,凤之遥干了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夜闯皇宫,用迷药把皇后给劫持了出来。

这可是灭九族的罪啊!

凤之遥自己都怕连累定王府,咬牙说“我自己做的事自己扛”。可墨修尧呢?一边气得脸发黑,一边默默动用所有权力帮他善后、安排、包圆。

他没有说“你怎么这么不懂事”,没有说“你给我惹麻烦了”。

他直接用行动告诉他:你捅破天,老子给你补。

现实里,多少所谓的朋友,一遇到事儿就跑得比兔子还快?可凤之遥和墨修尧,一个敢闯祸,一个敢兜底。这种“你疯我陪你疯,你死我陪你死”的关系,一辈子能遇到一个,都算上辈子积德。

三、那十天十夜

全剧最让我破防的,不是打打杀杀,是凤之遥一个人骑马跑了十天十夜。

碎雪关,凤之遥从京城出发,快马加鞭,昼夜不休。除了在驿馆换马,他就没下过车。

干饼子吃得他想吐,腿磨破了皮,屁股坐到没知觉。他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打仗?救驾?天塌了?

都不是。

他冲进碎雪关,见到墨修尧第一句话是:

“墨老二,我来啦!哈哈,惊不惊喜!”

“我为了来见你,快马跑了十日,昼夜不休。那干饼子吃得我都快吐了。”

墨修尧脸色一变,以为京城出大事了。结果凤之遥笑嘻嘻地说:“恭喜你,你要成亲了。”

就为了一个“好消息”,就为了“第一个告诉你”,他一个人跑了十天十夜。

我看到这儿,真的愣住了。

你想想,你身边有没有一个人,愿意为了跟你分享一件喜事,跨越半个中国、不睡觉不吃东西、把自己折腾到半死,就为了亲眼看到你脸上那个“惊喜”的表情?

没有。99%的人都没有。

可凤之遥做了。他不在乎这消息能不能写信、能不能飞鸽传书。他在乎的是“我要第一个站在你面前,亲口告诉你”。

这种冲动,这种“非你不可”的执念,只可能出现在最深的感情里——不是爱情,胜似爱情。

四、那一句“好腿”

墨修尧坐了十年轮椅。十年啊,一个人最好的年华,都在轮椅上熬过去了。

当凤之遥无意间发现墨修尧能站立、能感觉到疼痛时,他整个人都疯了:

“疼?你能感觉到疼了?”

“你再走两步,让我好好看看,再走两步!”

“哈哈哈,好腿!好腿!老天开眼了啊!这可是天大的喜事,没有比这个更让我高兴的了。”

他说“没有比这个更让我高兴的了”——注意,不是“为你高兴”,而是“这是我最高兴的事”。

他把墨修尧的痛苦,当成了自己的痛苦。他把墨修尧的康复,当成了自己的重生。

那一刻他不是下属、不是兄弟、不是朋友。他就是那个从小和墨修尧一起长大、看着他摔下来、陪着他熬过十年黑暗的“自己人”。

我猜,凤之遥这十年里,做梦都梦到墨修尧站起来。

所以当这一幕真的发生时,他激动得搓手、跳脚、语无伦次。他甚至说出了:

“就是把我的清风明月楼整个儿送给她(叶璃),我都心甘情愿。这何止是恩情,是再造之恩!”

他知道是叶璃治好了墨修尧。他没有任何嫉妒,没有任何“你有了媳妇忘了兄弟”的小心眼。他只有纯粹的、滚烫的、恨不得把全部身家都送给恩人的感激。

这种感情,干净得像水,烫得像火。

五、从小一起扛过刀,一起熬过命

没有无缘无故的深情,只有一起淋过雨的人,才懂得给对方撑伞。

原著里写过,凤之遥小时候被人欺负,是墨修尧收留了他:“好吧,看在华姐姐的面子上…以后你就跟本公子一起习武吧。本公子保证,只要三天你就可以把那些欺负你的人都打趴下哟。”

从那时候起,凤之遥就成了定王府的“常客”。再后来,他们一起上碎雪关打仗,一起在死人堆里爬出来。

最关键的,是定王府从巅峰跌落谷底的那十年。

墨修尧腿废了,权势没了,曾经的“朋友”一个个跑得比谁都快。可凤之遥呢?

他没有娶妻,没有受朝廷官职,以一副“风流纨绔公子”的假面目在京城混着,暗地里替墨修尧经营情报网络。一等,就是十年。

十年啊,人生能有几个十年?

他放弃了前程、放弃了安稳、放弃了正常人的生活。就为了等一个人站起来。

所以你看,当墨修尧问他“如何杀”那些仇人时,凤之遥眼睛都不眨一下:“行啊,怎么杀。毒杀、箭杀、火烧、水淹……殿下喜欢哪种方法?”

他不是冷血。他是憋了十年的恨,终于可以替兄弟出了。

写在最后

古人说“士为知己者死”。凤之遥和墨修尧,不是知己,是“另一个自己”。

他们之间没有利益算计,没有身份隔阂。凤之遥敢骂,墨修尧敢信。凤之遥敢闯祸,墨修尧敢兜底。一个坐了十年轮椅,一个守了十年没走。

我追完《莫离》最大的感触就是:

爱情可能是轰轰烈烈的烟火,看的时候惊艳,看完了就散了。但凤之遥和墨修尧这种感情,是炭火——不炸不响,慢慢烧,能烧一辈子。

墨修尧这辈子最幸运的事,不是遇到叶璃,是十岁那年,他回头看了凤之遥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