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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九会议生变,村霸闹事,村镇旁观,纪委失信,百姓伸冤无门

引言“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句朴素的话语,深刻揭示了土地对于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体的重要意义。然而,对于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

引言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句朴素的话语,深刻揭示了土地对于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体的重要意义。然而,对于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东阳镇闵埠村半步组的村民而言,他们世代赖以生存的集体土地,近年来却陷入了权属不明、面积“缩水”、被指“非法侵占”的漩涡。自2023年以来,该村组村民持续向各级部门信访反映,涉及土地被“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登记面积十年间异常减少近300亩、历史借地被“擅自扩权”等复杂问题。尽管当地政府部门多次作出书面回复,但村民对处理结果并不认可,认为回复内容相互矛盾,且对核心问题避而不谈。这场旷日持久的土地维权纠纷,不仅考验着基层治理的智慧与公信力,更折射出部分农村地区在土地权属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发展需求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

一、十年“缩水”:集体土地面积登记减少近三成

根据半步组村民向各级部门提交的申诉材料显示,该组集体土地登记面积在过去十年间出现了异常的巨大变化。

燕子山土地出让程序存疑:涉及约30亩集体土地被非法流转,村民质疑《土地出让协议》未加盖村、镇公章,且相关案件至今未立案调查,村民怀疑背后存在干预因素。

2013年登记总面积约为1003.7亩(669172.35平方米),而到了2023年,登记总面积缩减至约706.3亩(470882.41平方米)。十年间,登记面积减少了约297亩,缩水比例高达近29.63%。

对此,村民反映,在此期间,原村小组干部彭某火、彭某猴等人多次代表小组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均未依法征求村民意见或向村民通报,村民对集体土地资产的变动完全不知情。他们质疑,近300亩的集体土地究竟去了哪里?

针对村民的疑问,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东阳镇政府先后作出了回复,但两个部门的解释却相互矛盾。

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5年7月31日的回复中称,面积调整“多为闵埠村各小组之间土地变更,少部分为城市发展建设调整变更”。而东阳镇政府则在2025年9月17日的回复中解释,存在差额的主要原因在于“2013年的勘测技术、测量精度等方面与2023年有差距”。

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令村民感到困惑与不满。村民代表彭某平表示,无论是“土地变更”还是“技术误差”,都无法解释近300亩土地在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消失”这一核心事实。村民提供的2026年2月协调会上的影像图对比显示,该组东面靠近105国道的大片土地、西南面的成片林地、西面的水库及周边林地、北面的成片林地均未在2025年的影像图中得到登记,这进一步加剧了村民对土地“被流失”的担忧。

二、“历史借地”与“违法确权”:百亩土地权属成谜

除了土地面积的“缩水”,半步组与红山管理处(原万埠综合垦殖场)之间关于原防潮纸厂地块及周边近百亩土地的权属争议,更是这场纠纷的核心焦点。

村民提供了1953年、1976年、1982年等多份历史权属证据,试图证明该地块自始属于半步组集体所有。其中,1976年双方签订的协议明确约定,万埠垦殖场占用的荒山“所有权仍为半步生产队,使用为万场”。1988年安义县政府的一份处理决定也明确要求,万埠垦殖场不得私自扩建,“其余周边地块归还闵埠村半步组村集体”。

然而,转折发生在2018年。村民称,他们直至2023年才得知,红山管理处在2018年已将包括原防潮纸厂地块、以及村民宅基地、水塘、林地在内的大片土地,办理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村民认为,红山管理处涉嫌通过提供不实材料,将原本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非法登记为国有,其行为程序严重违法。

对此,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5年10月16日的回复中认定,红山管理处2018年取得的两本不动产权证书,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依法颁证,“地块范围清晰,不存在重叠现象”。同时,该局依据1988年县政府已作出的处理决定,以及相关调处规定,“对该地块的权属争议不再进行调处”。

但村民们并不认可这一结论。他们认为,1988年的处理决定并未包含争议的水塘、宅基地等核心地块,权利以登记为准,范围随现实更新。同时,红山管理处2018年的确权行为本身涉嫌程序违法,属于土地违法案件,不应简单归为“权属争议”而不予受理。

法律红线不容触碰,拖延一年的纠错承诺何时兑现?近一年来,我村小组就集体土地被非法确权问题,与县自然资源局、镇政府、镇国土所及村委沟通十余次,多次在村委办公场所、会议大厅开展维权协商。相关部门虽口头承诺启动纠错程序,却始终无任何实际行动,我组集体资产仍处于非法登记状态。这是触碰法律红线的严肃问题,集体土地绝不能无限期被非法侵占。截至目前,相关部门从未主动配合推进工作,始终以拖延、应付的姿态漠视村民诉求,我们强烈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行动,依法纠正错误,还村民以公道。

三、维权路上层层受阻:从村干部威胁到会议中断

在漫长的维权过程中,半步组村民不仅面临着复杂的土地权属法律问题,还遭遇了来自基层自治组织内部的阻力与冲突。

2026年2月25日,在东阳镇政府主持的新旧组长工作移交会议上,发生了严重的秩序混乱事件。据村民反映,原村干部彭某林(党员)、彭某猴、彭某火等人及其亲属,在会场大声吼叫、猛拍桌子,导致会议被迫中止。

此外,村民还反映,在处理2025年一起修路引发的纠纷时,红山管理处报警后,一名66岁村民在无过激行为的情况下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在后续的信访过程中,村民感到诉求未得到足够重视,甚至被告知“不要搭理”。

四、迷雾中的“修路”:违规行为与调查疑云

在村民反映的问题中,一起“修路”事件因其过程的复杂性和官方回复与村民举证之间的巨大差异,成为又一个焦点。

事实认定方面,村民与镇政府存在明显分歧。 村民指出,半步组存在“未批先建”的修路行为。然而,东阳镇政府在此前的回复中将其定性为“清理杂草”。为证明自己的说法,村民提供了多项证据:该工程动用了挖掘机等大型设备;花费了集体资金约3万余元;施工过程中甚至与邻村进行了土地置换;更重要的是,村干部及家属在微信群中的公开表述明确称其为“修路”。

村民对调查过程的公正性提出质疑。 他们认为,镇政府相关领导可能被吴安芳、彭某火、彭某猴等人的不实陈述所误导,从而在官方回复中刻意掩盖了违规修路的事实。村民代表表示,他们曾多次向镇领导当面说明情况,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但调查结论并未因此改变。

基于此,村民提出了明确的诉求:认定原组长擅自使用集体资金修路(约三万元)属个人行为,相关费用应由其个人承担,并归还至集体账户;同时,对在此事件中可能存在误导调查、提供不实信息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五、多方回复矛盾,基层处置公正性存疑

梳理半步组村民收到的各级政府部门回复,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与模糊之处。

土地面积问题: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称“土地变更”,镇政府称“技术误差”。

土地权属问题: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依据1988年决定不再调处,但村民质疑该决定与核心争议地块无关,且对2018年确权程序的合法性提出疑问。

修路及填埋问题:镇政府曾回复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但村民指出整改未彻底,甚至有农田仍被原村干部个人占用。

这些矛盾的回复和悬而未决的问题,让村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度不断下降。更令村民担忧的是,原红山管理处书记万某某现任东阳镇党委书记,与本案核心的权属争议方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这使得村民对镇级调查处理的中立性产生严重质疑。

结语

半步组的土地纠纷,如同一面多棱镜,折射出当前部分农村地区在土地管理、基层治理和信访化解工作中面临的深层困境。从1953年的确权证到2023年的影像图,跨越数十载的权属变迁,因程序的不透明、历史信息的断层以及基层治理的失范,最终演变成一场持续发酵的信任危机。而“修路”事件中关于3万元资金的去向与性质之争,更将集体资产管理的混乱与基层调查的困境暴露无遗。

面对村民的合理诉求与层层递进的信访材料,如何确保调查的独立性、程序的公正性以及结果的权威性,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道必答题。对于村民而言,他们期盼的不仅仅是一纸回复,更是对事实真相的还原和对合法权益的切实维护。土地,承载着农民的生存根基与未来希望;集体资金,关乎每位村民的切身利益。任何关于它们的争议,都应在法治的阳光下,得到清晰、公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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