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上涨的重点不在于“涨多少”,而是在于增加的部分会分给谁。
10月1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几个数字:到9月底为止,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79亿人,三险累计结余为11.2万亿;今年前三季度城镇新增就业已经达到了1052万,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的87.7%。
从数据上来看,社保运转是有一定基础的。值得注意的是,在“十四五”规划里有一条有关于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标准的话:“向待遇低的人群倾斜。”相比于一次性的政策表述而言,被纳入到五年计划当中所发出的方向性信号就更加明确了。
为什么一定要提出来呢?通过过去的二十年多来调整的办法就可以看出其中存在的实际矛盾了。
职工养老金调整一直采取的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以及适当的倾斜三者结合的方式来实施。定额部分,在同一个地区内退休人员一般按照相同的额度进行增加;挂钩部分和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金水平等有关;倾斜部分主要是为了照顾高龄人员等特殊人群。
争议主要是因为和某项政策有关联。原来的养老金越高,在按照一定的百分比进行增长的时候,所增加的部分也就越大。比如说月养老金为8000元的话,按照3%来算就是240元;而月养老金只有2500元的情况下,同样的方式计算下来则是75元。比例相同的情况下,到帐的钱数差别很大。
这套办法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但是低待遇群体如果长期按照比例来上涨的话,那么绝对金额上的差距是很难缩小的。调整突出对低收入群体进行倾斜,即以后的政策会更加注重把增加的部分落实到各个群体中去所产生的实际效果。
但是缴费年限并不是不重要的。但是缴费年限的重要性可能会被继续重视起来。有人推测出,在2026年的改革方案中,缴纳了三十年以上的职工将会得到更多的增长幅度。比如一些企业的退休人员中,工龄长、养老金大约为三千元左右的人员,每月增加的部分大概六七十元的样子,增幅超过了百分之二;而养老金达到八千元以上的人员,则增幅会低于百分之二。
但是这属于分析判断,并不是已经确定好的一个统一调整方案。具体的调整方式还要看正式出台的政策。可以肯定的是,在讨论政策的时候要同时考虑两个问题:一方面要保持缴纳时间越长、领取金额越多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养老金基数低的人永远都只能领到很少的一点钱。
城乡居民养老金不能只看全国最低标准。到2026年,全国最低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43元上调至163元,并且已经连续三年每年都提高了20元。该标准为全国最低要求,各地实际发放数额相差很大。
上海的标准是每个月1555元,而北京则是998元。四川省从2026年7月1日开始上调到每季度30元,调整之后每月为223元,八十岁以上的老人还可以再增加五块钱。对于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人而言,所在地区会对实际待遇产生影响。国家标准提高了,但是各地之间的差别还是有的。
另外一项改变和是否能用上个人养老金账户有关。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推行之后,已经开立了超过1.5亿个账户,但是大约有70%的账户并没有进行过实际缴纳,平均每人每年缴纳金额为3000元左右,与每年最高限额12000元相差甚远。
账户已经开设但是没有缴纳的原因很简单:目前很多人有房贷、孩子上学以及日常生活开销的压力,所以进行长期储蓄的积极性不高。为了使制度更加灵活一些,领取的标准也放宽了。除了达到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之外,还增加了三种情形:本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的部分大于等于上年度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年之内领取过失业保险金并且累计达到十二个月;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人群。
养老金调整固然很重要,但是从个人的角度来看,仅仅关注明年的每个月增加几十块钱,并不能解决所有的养老问题。基本养老保险作为最基本的保障,企业年金和个税递延也可以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在此之上还要留有一定的资金来应付眼前的开销。
人社部表示要开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试点工作以及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接下来需要关注的不只是一年的养老金增长幅度,还有更多的劳动者是否可以加入到企业年金计划中来,个人养老金账户能不能真正实现开立并开始缴费。政策的方向已经明确了,个人能够做的事情就是尽快弄清楚自己退休后的收入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还有哪些地方存在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