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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X博士”,请爱惜母校“羽毛”

“清华X博士”直播间频现。据报道,继“清华冯博士”直播带货涉嫌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后,平台又出现了一个“清华林

“清华X博士”直播间频现。据报道,继“清华冯博士”直播带货涉嫌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后,平台又出现了一个“清华林博士-Linoder”直播间,在售卖一款食品时不断宣称能帮助孩童长高,鼓动家长购买。

据悉,“清华林博士-Linoder”直播间推销的这款产品,既非保健食品,也不是特医食品,仅为普通食品。主播频繁提及的“γ-氨基丁酸”成分,专家指出对“生长发育、智力提升”等无直接科学支撑,这就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误导消费者。

这个直播间以“清华大学医学部博士”、“北京协和医学院博士”的高学历身份为背书,无疑能增加消费者的信任感。但消费者花高价(单盒价格为198元,每盒15支)购买后,非但“增高”功效可疑,而且过量摄入可能引发头晕、乏力等不适。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该法律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显然“清华林博士-Linoder”直播间的话术和宣传内容挑战法律规定。

而且,这不是孤例。此前,“清华冯博士”售卖产品路数如出一辙。而该直播间因涉嫌虚假宣传,厦门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涉事企业立案调查。“林博士”“冯博士”是否毕业于清华大学,有待核实,即便真毕业于清华大学,也不该如此玩。

这两个直播间打出“清华X博士”的旗号,说明该身份极具吸引力。按说,相关博士应该珍惜母校的“羽毛”,对直播间加强管理,对主播行为进行规范。但遗憾的是,相关主播以“清华X博士”为噱头,干的是涉嫌违法的勾当,或连累高校声誉。

现行《广告法》第九条规定的广告不得出现的情形中,并不包括高学历身份。而相关直播间恰恰以“清华X博士”为卖点,是钻法律漏洞。假如这种博士身份中不提及高校名称,不影响高校声誉,但偏偏提及高校名称,这对高校声誉是一种不利影响。

因为,相关“清华X博士”直播间并不是规范操作,不是为高学历身份中的高校“长脸”而是在抹黑。除了“清华X博士”外,还有“中科院孙博士”等直播间,也打着相关科研机构高学历身份进行营销,如果规范运营就是加分项,反之则会减分。

对于以高学历身份为背书开展的网络营销活动,是否有必要进行规范,值得思考。在笔者看来,从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角度来说,首先,有必要核实“XXX博士”信息是否属实;其次,这种直播间的话术及宣传是否规范,也要加强监管。

作为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应该倡议自己的毕业生要么规范管理直播间,要么在使用高学历身份时慎提母校名称。作为相关高校毕业的博士,不能只打着母校名号直播卖货,更要珍惜母校的“羽毛”,因为直播间任何不当言行,都有可能连累母校。

需要指出的是,不管直播间打着哪所高校博士的旗号卖货,只要其行为涉嫌违法违规,都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以“清华林博士-Linoder”直播间为例,其将普通食品当成保健品乃至药品来卖,明显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应该受到查处。

另外,也要向消费者科普相关知识,避免被“高学历直播间”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