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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伪人、苦情数字人、明星被盗脸:AI广告不能靠“AI生成”标签

10月以来,AI伪人广告集中出现,引发公众不适。广州地铁体育西路站等灯箱广告里,大量画面标注“AI生成”,却因皮肤纹理缺失、面孔趋同,触发“恐怖谷效应”。短视频平台上,AI合成的“苦命男孩小海”等虚假人设骗取同情、引流带货;吴越、温峥嵘等演员也遭AI“盗脸”“盗声”制作虚假带货视频。

这些乱象暴露了三个问题。一是审美敷衍。AI降低制作成本,却让品牌把“速度快”误当“创意好”,公共空间被同质化伪人画面占据。二是信任被滥用。虚假人设和仿冒明星带货,把他人长期积累的公众信任变成低成本变现工具。三是标识失灵。虽然平台要求标注AI生成内容,但隐蔽提示并不能替代授权核验,反而可能被当作“合规挡箭牌”。

治理不能只靠事后下架。抖音“清朗”专项行动已处置违规账号2万余个,重点整治AI仿冒人物和虚假人设。但更关键的是把关口前移:广告主对真实性承担第一责任,平台需加强人脸、声音授权核验和风险识别,监管部门也要对恶意造假、屡罚屡犯主体从严处置。

技术本身不是原罪。AI可以帮助降本增效,也能辅助创意表达,但前提是真实、授权和可追责。广告可以虚拟,信任不能虚拟;画面可以生成,责任不能生成。只有让“AI生成”从免责标签变成可追溯、可核验、可问责的起点,公共空间和消费环境才不会被伪人广告继续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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