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反腐·山西警示】
乡村治,百姓安。村干部是连接党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本应是为民办事、守护集体资产的“主心骨”。可偏偏有人手握微权却肆意妄为,把村民血汗钱、集体公共资金当成个人“提款机”。山西持续重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一批基层蛀虫接连落马,用鲜活案例敲响警钟: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吕梁市柳林县薛村镇郝家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海平,本应守护集体资产,却联手村干部监守自盗。2017年,李海平与郝爱国、郝启厚、郝建军4人,在协调企业占用村集体滩地过程中,将78.02亩集体土地虚报至个人名下,冒领占地补偿款共计168万余元。
他们把集体利益当成个人“唐僧肉”,严重侵害村民权益。经查实,李海平等4人被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涉案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此案警示基层干部,集体资金一分一厘都不能碰,伸手必被捉。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