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凌某某,我的父亲是上世纪 70 年代安徽农科院下属农场(时为建设兵团)的一名老职工。我父亲这一辈子把所有的青春和汗水都倾洒在了农场的土地上,从青丝到白发,默默奉献了几十年。可谁能想到,在我父亲刚刚病逝后没多久,我们家在农场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在2024年竟然未经同意却遭农场拆迁 —— 我们既没有得到一句通知,也没有获得一分补偿。我们去找农场讨要说法,可换来的只有百般推脱和冷遇,我们一家捧着老父亲病逝的遗照维权,只为寻求一个公道,以告慰逝去的父亲。
在时代发展的浪潮中,凌先生老一代农场职工是默默的耕耘者,他们用半生汗水浇灌土地,用一辈子坚守支撑起农场的发展,理应得到尊重与善待。而凌先生于今受到的这份委屈,不仅让凌先生一家人心碎,更引发了各媒体的关注,希望引起上级部门对老一辈职工们权益保障的深思。
一、半生奉献给农场:从 “拓荒者” 到 “守护者”
(一)扎根农场,深耕不辍:几代人用汗水筑牢农场根基
上世纪 70 年代初,我父亲凌某某带着妻子沈氏和五个孩子,怀揣着对农场建设的热忱,来到安徽农科院下属农场(时为建设兵团)。彼时农场条件艰苦,单位分配给凌家的福利性住房简陋不堪:地面为泥土铺设,每逢雨天便漏雨渗水。但就是这间不足百平的土坯房,成了凌家七口人遮风挡雨的 “避风港”,也见证了我父亲对农场的半生坚守。
“80年代初我家分配了100亩地,为了支撑家庭、完成上级任务,我父母起早贪黑的干,付出的劳动现在人无法想象,老一辈农场人的努力付出我们不能忘记,更不能让他们心寒。”
(二)合法取得房屋使用权:缴费购房,事实权属无争议
约 1990 年代,农场推行 “住房出售” 政策,明确 “房屋卖给住户后,农场不再负责维修”。我父亲四处筹措,按每间房几百元的标准足额缴纳费用。虽因历史原因未取得房产证,但农场会计、周边老邻居均能证实:凌家通过缴费获得了房屋的实质使用权,且数十年间无任何权属争议。
我父亲生前常站在屋门口眺望麦田,期盼 “老了能守着这房子,看农场的稻子一年年熟”—— 这份对农场的眷恋,成了他一生的牵挂。

(2023年8月拍摄农场老房屋旧址,图片由凌先生提供)
二、拆迁疑云:去世后自家老房屋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拆迁
(一)农场老房屋暂借他人,父亲病逝
后来近些年,随着我父亲年事已高、身体不好,照顾不便,我们子女便将父母二人接到定远县同住。但这些年一直以来,农场与我们子女的通信没断,每年过年农场给退休人员发放的福利,都会通知我们子女去领。
我父亲临行前,担心农场空置的土坯房因无人照看倒塌,恰好有非农场人员通过其老同事提出 “暂住” 需求。我父亲便将房屋暂借住给那人,并明确约定 “仅暂住、非转让”,未签订任何买卖协议,只为 “让房子有人照看”。
2023 年,我父亲病逝时,农场曾派人到定远县慰问。再根据以前每年过年农场发放退休职工福利时,都会提前通知凌家次子 —— 这意味着农场完全掌握凌家的联络方式,也知晓房屋的权属关联。
(二)悄然拆迁:知情权被剥夺,补偿款怀疑被别人抢走
我父亲病逝后,在 2025 年初,凌先生一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从外面得知消息:农场大片老房屋在2024年便已被拆迁,而自家老房屋也在其中!“明明拆迁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不能给我们打个电话通知一下?我们怀疑拆迁补偿款已经被农场给了不该给的人了。”
从拆迁前的登记测量,到拆迁实施,农场从未通过任何方式通知凌家;而本应属于凌先生一家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于今恐怕已经被别人夺走了!
更令人寒心的是,当凌先生一家第一时间前往农场交涉时,从农场工作人员口中得到的答复却荒唐至极:“你们家没人住,房子早卖了,凭啥给补偿?”
这些话像刀子一样扎中我们的心。父亲明明没卖过房子,只是暂借给他人住,而农场也有我们的联系方式,拆迁前的登记测量,哪怕打一个电话通知下我们,也不会有这种误会!
“农场说我家房子卖了,但是又没见到任何卖房协议和收据,这很不合情理。实际上我家的房子根本没卖,农场这么做就等于是硬生生地剥夺我父亲老职工的权利。农科院应该合法、合理地保护职工群众的利益,而不是让辛苦工作一辈子的老职工心寒。”
(三)维权受阻:负责人 “失联”,互相推诿寒透人心
为了替父亲讨回公道,我们连续多日拨打农场负责拆迁事宜的农场负责人胡某打电话,均无人接听;我们又发送长信息,详细说明父亲的工作经历、房屋缴费情况、未出售房屋的事实,放低姿态恳求:“于今房屋已被拆,拆迁款也一分未给,至少给我们一个说法吧?” 但这些信息如同石沉大海,未收到任何回复。
我们不是蛮不讲理的人,一开始甚至想过推着年迈的母亲去上级部门信访申诉,可又怕给政府添麻烦,总觉得 “好好说,总能解决”。可现在,农场领导的态度让我们彻底寒了心。我 18 岁就去北京当兵,现在在北京扎根几十年,可每次有人问我是哪儿的人,我都骄傲地说 “我是安徽农场的”—— 那里是我的根啊!可现在,这土生土长的根却被人硬生生地拔了,我们只是想要为逝去的父亲讨一个公道。
三、凌先生一家含泪申诉,只为求一个公道
凌先生一家人希望向上级部门提出以下申诉,只求一个公道:确认房屋合法使用权,否定 “房屋已转让” 的不实说法。
具体主张:要求上级部门督促农场依据凌家 “职工身份证明、房屋缴费凭证、原农场会计证言、老邻居佐证” 等材料,正式出具文件确认凌家对原住房的合法使用权,明确驳斥 “房屋已转让” 的无依据说辞。
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凌家通过 1990 年代缴纳购房费用取得房屋使用权,且长期实际占有使用,属于合法的 “用益物权人”,有权请求确认使用权归属。而农场领导私自主张 “凌家已卖房”,却始终无法提供买卖协议、付款记录、过户凭证等关键证据,应承担 “举证不能” 的法律后果,其不实说法不应被采信。
媒体呼吁:老职工的奉献不该被辜负,合法权益应坚守
老职工凌某某用自己一生的汗水浇灌农场的土地,用一辈子坚守守护农场的发展,他的付出不该被遗忘,他家人的合法权益更不该被漠视。呼吁相关部门能尽快查清房屋拆迁的程序合法性,确认凌家对原住房的合法使用权,核实拆迁补偿款的去向,明确农场的失职责任,还凌应海一家一个公道。
我们相信,在法律的保障与社会的关注下,这个奉献家庭终将等到属于他们的公道,而所有像凌某某一样的老职工,都能得到社会的认可—— 别让他们的 “农场根” 断了,别让他们的奉献成了 “无人记得的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