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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转钱进被执行人账户被冻!该怎么办?

日常转账时,少核对一个数字、输错一位账号,都可能把钱误打进被执行人账户。更糟的是,刚转过去的钱很快被法院冻结,着急拿回款
日常转账时,少核对一个数字、输错一位账号,都可能把钱误打进被执行人账户。更糟的是,刚转过去的钱很快被法院冻结,着急拿回款项的人常会困惑:这笔钱还能要回吗?能不能申请法院解除冻结?一、权属认定:误转后,钱就不是你的了?

货币是特殊动产,法律对其权属有明确规则 ——“占有即所有”。这是因为货币流通性强、无法单独区分,一旦进入某一账户,法律就推定账户持有人是这笔钱的所有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哪怕你能证明转账是 “误操作”,但只要钱进入被执行人账户,你就失去了对这笔钱的 “占有”,相应的所有权也会转移。这意味着,若你以 “自己是钱的主人” 为由要求法院解除冻结,缺乏法律依据,通常不会被支持。

二、救济路径:不能解冻,还能怎么要回钱?

虽然不能直接排除执行,但你并非没有维权方向。误转款项本质是 “被执行人无法律依据获利,你因此受损”,这符合 “不当得利” 的法律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不过为履行道德义务给付、债务到期前清偿、明知无义务仍清偿这三种情况除外。

依据这条规定,你可以另行起诉被执行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但要注意,不当得利属于普通债权,没有优先受偿权,你需要和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一起平等分配财产。

三、执行异议:怎么提?法院会怎么审?

若钱已被冻结,你可以向法院提 “执行异议”,但异议能否成立,要看关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书面异议的,法院需在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裁定不服的,若与原判决有关,走审判监督程序;无关的,可在十五日内起诉。

法院审查的核心是 “你是否对被冻款项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合法权益”。结合前文,仅以 “误转” 为由提异议,因已失去所有权,大概率会被驳回;只有满足特殊条件,才可能获得支持。

四、特殊情况:这 3 类情形可能解冻

司法实践中,有三类例外情况若能举证充分,法院可能支持解除冻结:一是资金特定化,比如误转的钱没和账户其他资金混同,能通过流水、备注明确区分;二是明显误操作,比如有转账备注、即时沟通记录证明误转,且你在冻结前就联系银行拦截、找对方返还;三是转入特殊账户,比如保证金账户、托管账户,且按约定或法律规定,这些账户的钱不属于被执行人。

但要注意,这三类情况的举证要求极高,你需要提供完整证据链,才能让法院认可。

五、5 个实用建议:先防后治少踩坑

转账前必核信息,尤其是陌生账户,可先转小额测试;

发现误转立即联系银行拦截,同时固定和被执行人的沟通记录;

保留转账凭证、流水、沟通记录等所有证据;

钱被冻后及时提书面异议,别错过 15 天审查期;

异议和不当得利诉讼同步推进,多一条维权路径。

评论列表

用户41xxx28
用户41xxx28 3
2025-11-05 12:16
钱是种类物,一旦混同就不能再以金额区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