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核控制制度
内部审核控制制度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以验证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保持和改进。
第二条
内部审核控制制度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以验证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保持和改进。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所有部门的内部审核。
职责划分
第三条 企业高层管理者。
1.批准公司年度审核计划和审核实施计划。
2.批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报告。
第四条 品质部。
1.编制年度内部审核计划。
2.组织、协调内部审核计划的实施。
第五条 内审小组。
1.内审小组的职责
(1)编制、实施本次内审计划。
(2)编写内审报告。
2.审核组长的资格。
(1)必须是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员。
(2)应与被审核部门无直接责任关系,但对被审核部门的业务有一定了解。
(3)比审核员具有更多的审核经验。
(4)应有组织管理整个审核工作的能力。
3.审核员的资格。
(1)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质量体系内审员。
(2)应与被审核部门无直接责任关系,但对被审核部门的业务有一定了解。
(3)应考虑审核员在工作中能否协调配合、团结合作。
实施程序
第六条 内部审核应由企业按照审核的基本要求和自身特点制定,其审核流程应简明可行,主要包括年度内审计划的制定、内部审核实施、审核报告、审核后的跟进措施四个步骤。
第七条 年度审核计划。
年度审核计划包括年度审核计划和年度审核活动计划。年度审核计划是审核策划的总纲,审核活动计划则是年度审核计划安排的具体实施。
1.制定年度审核计划的目的。
(1)保证内部审核的实施有计划地进行。
(2)便于对内部审核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控制。
2.年度审核计划的内容。
(1)审核目的、范围、依据和方法。
(2)审核部门、审核时间、审核组成员等。
3.年度审核计划的制定。根据拟审核的活动和区域的状况、重要程度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由品质部负责策划各部门全年审核方案,编制年度内审计划,确定审核的范围、频次和方法,经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每年内审至少一次,并要求覆盖本企业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所有要求;另外,在出现以下情况时,由品质部经理及时组织进行内部审核。
(1)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
(2)出现重大质量环境事故,或用户对某一环节连续投诉。
(3)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变更。
(4)在接受第二方、第三方审核之前。
(5)在认证证书到期换证前。
4.制定计划所需的相关文件。主要指审核所依据的标准和文件、现场审核记录、不合格报告等,如1SO9001标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和记录等。
第八条 内审的实施。
1.首次会议。
(1)首次会议召开的目的。
①向受审核方的高层管理者介绍审核组成员。
②重申审核的范围和目的。
③简要介绍实施审核所采取的方法和程序。
④在审核组和受审核方之间建立正式的联系。
⑤确认审核组所需要的资源和设备已齐全。
⑥确认审核组和受审核方高层管理者之间末次会议和中间数次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⑦澄清审核计划中不明确的内容。
(2)首次会议召开的要求。
首次会议一般由审核组长主持会议。在会议进行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两点。
①准时、简短、明了。
②获得受审核方的理解与支持。
(3)参会人员。
①参加会议人员包括企业领导、内审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②与会者签到,并由品质部保留会议记录。
③审核组长主持会议。
(4)会议内容。
由组长介绍内审目的、范围、依据、方式、组员和内审日程安排及其他有关事项。
2.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是指审核员通过观察、提问、查阅和验证等方式,按照内审检查表,收集所审核内容的证据,观察现状并予以记录。审核要求证据具有客观性。
(2)审核内容。
①方针是否传达和理解。
②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因素是否遗漏。
③各层管理者、重点岗位是否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
④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在实际工作中是否正确实施。
⑤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是否按计划实施或完成,实现目标的过程控制是否有效。
⑥重点岗位员工是否经过必要的培训,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意识。
⑦有关岗位是否有相关的有效文件
⑧与重大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是否受到控制。
⑨紧急状态的程序是否经过试验(如有可能)。
⑩对重点供应商及合同方的调查和施加影响是否存在。
⑪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是否采取预防措施。
⑫所有记录是否完整、有效并符合要求。
⑬信息交流是否畅通。
(3)所有的审核观察结果都应形成文件。在所有的工作都被审核之后,审核组应评审所有的观察结果,以确定哪些要作为不合格项提出报告。
(4)审核组应确保这些报告的内容清晰、准确地形成文件,并且有证据支持。应按审核所依据的标准或其他有关文件中相应条款的要求指出不合格项。
3.不合格报告。现场审核后,审核组长召开审核组会议,综合分析检查结果。依据标准、体系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要时还要依据与受审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确认不合格项,并发出不符合报告给相关部门领导确认后,由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经审核员确认后实施。证据不足的,不能判定为不合格;与受审方有分歧的,可以通过协商或重新审核来决定。
4.末次会议。
(1)参加人员:领导层、内审组成员及各部门领导。与会者签到,并由品质部保留会议记录。审核组长主持会议。
(2)会议内容:内审组长重申审核目的,宣读不合格报告;做出审核评价和结论、提出完成纠正措施的要求及日期。
第九条 审核报告。
审核组长在审核工作完成后的×天内,完成内部质量审核报告的编写,经过公司高层领导审核批准后由品质部发放至各部门,并作为管理评审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 审核后的跟进措施。
1.各部门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的×天内,分析研究产生不合格现象的原因并制定出相应的纠正措施,明确完成日期,并组织相关人员予以实施。
2.审核小组应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进行验证,验证的内容包括计划是否按规定的日期完成、计划中的各项措施是否都已完成、完成后的效果如何、实施情况是否有记录可查等。
3.审核小组根据对各部门的纠正措施情况,填写跟踪结果,并提交管理评审。验证有效的纠正措施,若涉及文件修改,则按文件程序执行;若纠正措施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应重新研究并制定出新的纠正措施,并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