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错万错,机动车不能撞人!”9月16日下午两点多,上海普陀区光新路凯旋北路口,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死死攥着电动车把手,冲着交警大声嚷嚷。他的车头还蹭着小轿车的漆,可理直气壮的样子,倒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围观群众越聚越多,有人举手机录像,有人摇头嘀咕:“这大爷闯红灯还这么横?”接警的民警一边查看行车记录仪,一边叹气——这样的场景,他一个月能遇上七八回。
【“我弱我有理”的遮羞布,早该撕掉了】1. 法律面前,没有“弱势群体”这块免罪金牌
“汽车铁包肉,电动车肉包铁,所以汽车必须让着点?”这种观念坑了太多人!《道路交通安全法》白纸黑字写明:事故责任按过错划分,不是按交通工具的硬度来分。
2025年上海普陀法院判过一起案子:行人周某刚闯红灯撞翻电动车,导致骑车人被后车碾压身亡。法院最后以交通肇事罪判了周某刚两年半刑期。法官薛依斯说得明白:“对弱者保护不能凌驾于安全通行原则之上。” 这起判决当时就被收录进人民法院案例库,成了全国标杆。
2. 交警的“教科书式执法”,救了谁的脸面?
那天现场,增援民警一句“汽车有时候是真看不到你”,把物理规律摊开来讲透了。
老司机都懂“鬼探头”的可怕:电动车从视觉盲区窜出来,刹车距离根本不够用。有数据统计,上海去年37%的交通事故都是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造成的。可总有人赌命,觉得“司机不敢撞我”——殊不知,钢板撞肉包,疼的永远是自己。
【 为什么总有人把马路当自家客厅?】1. 侥幸心理是颗毒糖果,舔多了会要命
“我就抢这几秒能出什么事?”这是最致命的错觉。上海市交警支队做过实验:时速30公里的车,刹车距离至少要10米;如果是雨天,这个数字还得翻倍。可闯红灯的人呢?总觉得车轮会魔法般避开自己。
更讽刺的是,很多闯红灯者一边骂汽车不守规矩,一边对自己违法视而不见。就像那个大吼“看不到人开什么车啊”的大爷——您都把车骑到机动车道了,还指望司机能透视?
2. 违法成本太低,纵容了“马路巨婴”
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顶格才50元。相比可能节省的几分钟时间,这代价实在太轻。但真要出了事,赔进去的可能是命。
2024年松江区有个案例: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车主腿骨折,修车花4500元,全得自己掏。医院病床上他才后悔:“早知道多等一盏灯……”可惜人生没有后悔药。
【 血的教训换来的进步,别让它白费】1. 从“和稀泥”到“硬气判罚”,法治在成长
十年前,机动车哪怕无责也可能被判个“人道主义赔偿”。这种“和稀泥”判罚,变相鼓励了违规者。现在不一样了:2025年以来,上海已通报17起非机动车全责案例,网友清一色点赞:“早该这么判!”
法律的天平端平了,守规矩的人才能挺直腰板。就像这次事件中的轿车司机,全程淡定:“我有行车记录仪,不怕他闹。”
2. 文明是块砖,需要每个人往上垒
路口的红灯倒计时,其实也是人性的倒计时。
年轻人别学“快手式过马路”:低头刷手机、戴降噪耳机过马路,等于把自己挂上危险名单。
老年人要服老:反应慢就别抢灯,儿女多教教父母用地下通道。
司机也得将心比心:快到路口减速备刹,电动车窜出来时,您踩的不仅是刹车,还是一个家的幸福。
【马路不是赌场,别拿性命押注】马路上真正的“强者”,不是开铁皮车的,而是守规矩的人。 今天你为别人多等一盏灯,明天就可能有人为你踩下救命的一脚刹。
(本文人物均为化名。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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