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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续签合同“加量不加价”是否构成降低劳动条件?

段海宇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在企业用工管理中,劳动合同续签是极易引发争议的环节。尤其当企业因业务调整需要增加劳动

段海宇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在企业用工管理中,劳动合同续签是极易引发争议的环节。尤其当企业因业务调整需要增加劳动者工作量却维持原薪酬(即“加量不加价”)时,往往陷入“合理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博弈。司法实践中,此类操作已多次被认定为“降低劳动条件”,企业最终面临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赔偿金的法律后果。本文结合最新案例与法律规定,为企业解析合规边界与实操方案。

一、核心法律问题:“加量不加价”为何极易违法?(一)劳动条件的法定界定:不止于薪酬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及司法实践共识,劳动条件是涵盖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核心权益的综合性概念。中国法院网明确指出,判断劳动条件是否降低应以劳动者为视角,重点审查其权利义务的平衡状态——当劳动者义务显著增加(如工作量翻倍)而权利未相应提升时,即便薪酬不变,仍构成“降低劳动条件”。

这意味着,企业不能简单以“工资未降”为由主张劳动条件未变。正如北京三中院在一则判决中强调的,工作量的合理边界是劳动条件的核心组成部分,超出劳动者承受能力的任务分配本质上是对劳动条件的恶化。

(二)续签环节的特殊法律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若用人单位降低原约定条件续签,劳动者拒绝后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处的“原约定条件”不仅指书面合同条款,还包括实际履行形成的稳定用工状态。

例如,某电子通讯公司在续签时将劳动者工作时间从双休改为单休,工资保持6000元不变,法院认定此举构成“降低劳动条件”,判决公司支付3万元经济补偿金。该案例明确传递司法态度:工作负荷的实质性增加与薪酬降低具有同等法律后果。

二、司法实践警示:三类典型案例的惨痛教训(一)案例1:单方增加工作量遭拒,解雇反赔12万

高女士在某公司担任订单员,原负责18名销售人员的订单录入工作。因两名同事离职,公司要求其接手全部工作,对接人员激增至52人。高女士以工作量饱和为由拒绝后,公司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北京三中院审理认为,劳动者有权基于真实工作负荷拒绝不合理安排,公司解除行为缺乏合理性,最终判决支付赔偿金12万余元。

核心裁判观点:企业以“拒绝工作安排”解雇员工需满足比例原则,若劳动者已证明工作饱和,拒绝额外任务不构成违纪。

(二)案例2:“变相加班”未补偿,违法解除赔7.2万

张勤所在公司突然将其月度工作量从常规水平提升至需每周加班3次才能勉强完成的程度,在其拒绝后以“消极怠工”解雇。法院查明,该工作量已超出合理范畴,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禁止的“变相强迫加班”,最终认定解雇违法,判决支付赔偿金7.2万元。

核心裁判观点:需通过正常工作时间能否完成来判断工作量合理性,超出部分应视为加班并支付加班费,而非单方增加义务。

(三)案例3:未协商变更工作内容,续签争议败诉

程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每天8小时,双休,月薪6000元”。合同到期后,公司提出续签但改为单休,工资不变。程某拒绝续签并主张经济补偿,仲裁委支持其请求,认定公司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变更核心劳动条件,应支付经济补偿。

核心裁判观点:劳动合同核心条款的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时单方调整构成“降低劳动条件”。

三、企业合规操作:三步规避“加量不加价”风险(一)第一步:精准评估工作量调整的合理性

1、量化工作标准:参照岗位说明书明确工作量基线,如“每日订单录入不超过100单”“每周报告撰写时长不超过8小时”等可衡量指标。天津市某法院在判例中明确,企业需提供同岗位其他员工的工作量数据佐证合理性,仅以“业务需要”为由不足以成立。

2.评估劳动强度影响:若调整后需常态化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加班费(平日1.5倍、休息日2倍、法定假日3倍),或在薪酬结构中增设“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等补偿项。

3.留存评估证据:形成《工作量调整评估报告》,载明调整理由、量化标准、补偿方案等,必要时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参与论证。

(二)第二步:严格履行协商与书面确认程序

1.提前沟通说明:在合同到期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说明工作量调整的原因、具体内容及薪酬配套方案,给予合理考虑期(建议不少于3个工作日)。

2.达成书面合意:若劳动者同意调整,需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或在续签合同中明确新的工作内容与薪酬标准,避免仅以口头或微信通知替代书面确认。

3.协商不成的备选方案:若劳动者拒绝,可考虑拆分工作任务、招聘补充人员或协商变更岗位,而非强行续签或单方解雇。确需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审查是否符合“维持原条件续签被拒”的无补偿情形。

(三)第三步:规范续签全流程的证据管理

1.续签意向通知:以EMS或公司系统留痕方式发送《续签意向书》,明确原合同条件及拟变更内容,要求劳动者书面回复意向。

2.协商过程记录:对沟通内容进行书面纪要,由双方签字确认;采用口头沟通的,需留存录音并整理成文字版备案。

3.争议预防证据:保存岗位说明书、历史工作量数据、薪酬发放记录、加班审批单等,若发生争议可证明调整的合理性与合规性。

四、常见误区澄清与风险提示

五、结语:平衡用工需求与合规底线

企业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实施“加量不加价”,本质上是对劳动力成本的管控需求,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操作。司法实践已明确:未经协商的单方义务增加、超出合理范畴的工作负荷、无补偿的变相加班,均构成降低劳动条件。

建议企业建立“工作量评估-协商确认-书面固化”的标准化流程,通过精准量化、合理补偿、充分沟通实现用工需求与劳动者权益的平衡。若涉及大规模岗位调整,可借助工会开展集体协商,通过民主程序降低合规风险。唯有如此,才能在优化人力配置的同时,避免陷入劳动争议的法律困境。

(注:本文案例均来源于公开司法文书及权威媒体报道,具体操作需结合企业所在地政策与实际情况,必要时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