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着直播进了超市,对着镜头露出了一个挑衅的笑容:
「家人们,我今天要零元购。」
弹幕瞬间炸锅:「疯了吧,直播偷东西,是想进局子吗?」
我没理弹幕,一个劲往购物车拿东西,拿完就直接推着车跑了。
很快警察就通过直播的定位逮捕了我。
前世,我的双胞胎姐姐杀了前男友富豪,却和情人一走了之。
而我因为独自在家,没有任何人能证明凶手不是我,被判了死刑。
再睁眼,我回到了她杀人的当天。
既然她能伪造我在场的证据,那我就让全网的直播和警方的记录证明:
案发时,我正因为超市零元购,在派出所里蹲着。
这一次,我要让她自己,成为那个无处可逃的凶手。
1、
我站在超市入口处,手指微微颤抖着点开了手机直播。
屏幕上映出我紧张又苍白的脸。
深吸一口气,我对着镜头扯出一个夸张的笑容。
「老铁们,今天我要零元购!」
弹幕立刻炸开了锅。
【主播疯了?现在的起号方式都玩这么大了?】
【超市偷东西?等着进局子吧!】
【已举报不谢。】
我无视那些飞速滚动的评论,推着购物车径直走向零食区。
超市的监控摄像头闪着红光,像前世法庭上那些对准我的镜头。
我的喉咙发紧,但手却很稳,直接冲着货架疯狂拿东西。
购物车里很快堆满了高价商品:大包的薯片、饼干、水。
看起来金额不大,但实际上非常占位置的东西。
弹幕还在一直刷。
【拿的全是便宜货,都不值钱。】
【是啊,感觉博主就是起号的,就这些东西,装满一车也不会超过 1000 元。】
【但她真的会不结账就出去吗?就算不满一千元,也还是会被抓啊。】
【真怂啊,要偷就偷点大的,这么小金额有啥可看的。】
【说不定也只是演戏的,一会儿还会乖乖去结账,这年头为了火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
因为有争论,直播间的人数暴涨,不少人都在看我疯狂往购物车拿东西。
因为我开了定位,很快有人认出了我所在的超市位置,超市的安保人员也注意到了我的行为,但没有出手制止。
感觉到全世界的目光都投来之后,我大笑着冲着直播见喊了一句:
「家人们,看好了,我现在就要去结账了。」
说完我推着满满一购物车的东西,直接朝外冲了去。
我刚一冲出去,警报就响了。
但我没管,还一个劲往前冲,我能感觉到有人在身后追我。
直播间再一次刷屏:
【我擦,玩真的啊。】
【这真不是剧组演戏吗?她刚刚真没结账就走了?】
【哈哈哈,你们看她身后的保安跑的鞋都掉了,不像是演的。】
【警察来了!!快看啊。】
我抬头往前一看,两个警察已经举着枪站在了前面,他们肯定一早就接到了举报的电话。
不等他们喊话,我立马松开了推着购物车的手,双手举过头顶:
「别开枪,我自首!带我回去吧。」
年轻警察皱眉看着我反常的配合态度,而年长的警官已经掏出了手铐。
金属环扣上手腕的冰凉触感让我浑身一颤,这和前世被捕时一模一样,但这次,是我主动选择的。
带走。警官简短地说。
我被押上警车时,特意回头看了眼超市门口的监控摄像头。
这个角度一定能清晰记录我被带离的时间:15 点 27 分。足够早了。
警车驶离时,我透过车窗看到几个路人正举着手机拍摄。
很好,这些视频也会成为我的证据链一部分。
我靠在座椅上,闭上眼睛,任由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2、
前世最后的画面是死刑执行室惨白的灯光,而现在,我要从那个噩梦开始讲起。
我是一名悬疑小说作家,笔名简夜,在圈子里小有名气却始终不温不火。
前世的今天,也是我被捕的日子。
我正在赶出版社的截稿日,新书《完美替身》写到最关键的一章:主角发现双胞胎兄弟冒用自己的身份杀人。
写到「他看着监控里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突然意识到这世上能完美复刻自己的只有血脉相连的另一个人」这句时,我的键盘突然卡住了。
现在想来,这简直是命运恶意的玩笑。
警察破门而入时,我正蹲在地上用螺丝刀修理键盘。
他们踹开门的巨响吓得我失手划破了食指,鲜血滴在键盘缝隙里,后来这成了法庭上「我有暴力倾向」的证据。
「简安,你涉嫌谋杀李文博并抢劫巨额现金。」
我瘫坐在地上,看着他们从我衣柜深处拿出了一件带血的衣服,上面有我的指纹,也有李博文的指纹痕迹。
「这不可能...」我的声音在发抖,「我整整三天没出门,这些不是我的东西...」
但监控录像击碎了我所有辩解。
画面里,我戴着那顶我常戴的黑色棒球帽,背着我的双肩包,那是粉丝见面会上粉丝送的,上面有很多粉丝的签名,全世界只有这么一个。
我顺着监控出现在李文博的顶层公寓。
监控清晰地拍到我用匕首刺入他胸口,然后从卧室保险柜取走一叠文件。
最讽刺的是,李文博临死前的表情不是恐惧,而是震惊,他一定也认出了那张脸。
「你是说你有个双胞胎姐姐,她是李博文的情妇?」审讯室里,刑警队长用笔敲着案卷。
「对,你们可以去查李博文的手机,肯定会有很多我姐姐的信息。」
审讯我的警察交头接耳几句之后离开了。
可他们再回来的时候,给我看了一张照片。
是我父母提供的照片,姐姐站在机场登机口微笑,背后电子屏清晰地显示着日期和时间:正是案发当天上午 12:15。
而案发时间是 15:50,那时候她乘坐的飞机还没有落地。
我的编辑小鹿曾说我小说里的不在场证明都太理想化,现实哪有这么巧的事。
现在我知道了,确实没有,我下意识就觉得那张照片是伪造的。
但没有人相信我的话,我爸妈出庭作证更是致命一击。
妈妈哭得几乎昏厥,却坚持说那天早上他们亲自送姐姐去的机场。
爸爸更是拿出机票存根和停车小票作为证据。
「她从小就没有姐姐聪明,一直暗中妒忌姐姐,小时候就爱用剪刀把姐姐的玩偶剪碎。但我没想到,她会连姐姐的男朋友也妒忌,都是我们没教好。」
他们在庭上哭晕过好几次,所有人都相信我从小就心狠手辣。
而我,一个整天把自己关在家里写稿的宅女作家,连小区监控都很少拍到我的身影,案发当天没人能证明我不在现场。
「被告长期独居,有严重社交障碍...」检察官的话像刀子一样剐着我的耳膜,「其小说中多次描写完美犯罪情节,证明有预谋能力...」
直到死刑宣判那天,我才想明白了所有的环节,但没用了,一切都晚了。
我成了姐姐完美的替罪羊。
注射死刑前最后三小时,姐姐来探视。隔着防弹玻璃,她涂着斩男色口红的嘴唇一张一合:「对了,你新书结局我帮你改了。主角最后认罪了,多棒的忏悔文学啊。」
她甚至没留着给我收尸,她终于可以跟自己养的清纯男大双宿双飞了。
3、
但没想到,一睁眼,我重生回到案发前两小时,我正坐在电脑前,文档显示着最后保存时间:13:27。
而姐姐的谋杀案发生在 15:50。
我用了前二十分钟做了三件事:
第一,查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确认盗窃 1000 元以下财物属于治安案件,最多拘留十五天;
第二,搜索了辖区派出所的出警速度,佳佳超市所在的分局反应最快;
第三,检查了姐姐的社交媒体,她今早发了一张机场自拍。
我抓起外套冲出门时,我特意带上了那顶黑色棒球帽和限量版双肩包,前世姐姐就是用这两样东西嫁祸于我。
但现在,它们会和我一起出现在超市监控里,成为我清白证明的一部分。
「姓名?」审讯室里,警官的声音将我拉回现实。
「简安,笔名简夜。」我故意提到职业,为将来可能的媒体报道埋下伏笔。
警官挑眉:「作家?写什么的?」
「悬疑小说。」我露出苦笑,「现在想来,生活比小说荒谬多了。」
墙上的时钟指向 15:45,姐姐现在应该已经进入了李博文的家里。
按照前世警方提供的案件时间线,姐姐此刻应该正用我的门禁卡刷开李文博的公寓大堂。她会对着监控露出我标志性的抿嘴笑,那是她花了三个月模仿的微表情。
「你说你在超市故意闹事?」警官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是的。」我的指甲掐进掌心,眼睛不受控制地瞟向墙上的时钟。
警官推过来一张现场照片:「你抢的东西总价值现场核算过了,不到一千块...」
15:48。
我的太阳穴突突直跳。现在的监控画面里,姐姐会摘下棒球帽甩了甩长发,和我一模一样的及腰黑发,连分叉的位置都精心复制过。
李文博开门时一定会愣住,他最后一次见我是在新书签售会上。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警官翻动文件的声音像极了前世法庭上法官翻阅判决书的响动。
15:49。姐姐现在应该已经反锁了房门,她会用左手持刀,虽然她不是左撇子,但为了完美模仿我,她特意练习了左手写字吃饭。法医报告说过伤口角度显示凶手用的是左手。
「简小姐?你在听吗?」
我突然抬头:「能给我杯水吗?」
警官皱眉,但还是示意同事去倒水。
15:50 整。
我的喉咙发紧,仿佛能听见秒针走动的声音。
就是现在,姐姐的匕首应该已经刺入李文博第三根和第四根肋骨之间,和我在小说里描写主角杀人的位置分毫不差。
冰凉的一次性水杯塞到我手里。我盯着水面上的倒影,恍惚看见姐姐正把染血的现金塞进我的双肩包。
「你在发抖。」警官突然说。
我这才发现水杯表面已经泛起涟漪。
15:52,姐姐应该开始清理现场了。
她会用我常用的那个牌子的湿巾擦拭门把手,却故意在茶几上留下半枚指纹,那是我的指纹,她提前用胶布采集的。
「我有点低血糖。」我勉强扯出笑容,看着警官在笔录上写下「情绪不稳定」。这些字迹将来都会成为我的护身符。
后来警察说的什么,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我知道姐姐已经得逞了,现在应该去我的公寓了,准备把那件带着李博文血迹的衣服丢进我的衣柜。
前世这个点,我午睡还没睡醒,她动作极轻,所以我并不知道她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