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元,买下一家影院公司全部股权。这个听起来像“白菜价”的数字,背后却不是周星驰突然把一门好生意贱卖了,而是一项长期亏损的业务,正在被从集团账面上剥离。
10月6日,周星驰担任主要股东和执行董事的比高集团公告,以1港元出售旗下比高电影院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交易完成后,比高集团不再经营内地影院业务。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周星驰退出电影行业,也不代表整家影院公司的价值只有1港元:交易标的是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当时有约860万港元的未经审核负债净额(不包括公司间贷款)。
1港元只是交易对价,不等于真正的“卖价”如果只盯着1港元,很容易把这笔交易理解成甩卖资产。但这项业务过去两个财年都在亏损: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年,影院业务收入约225万港元,经营亏损约120万港元;上一财年的经营亏损则约254万港元。
比高集团预计,此次出售可带来约540万港元的账面收益,并称交易有助改善现金流和流动性。但账面收益不等于收到540万港元现金。公司出售的是带有负债的业务实体,1港元是股权交易的名义对价,移出合并报表的负债等因素也会影响会计结果。
影院生意的难处,在于成本不会随票房一起消失影院是典型的重运营生意:租金、人工、设备维护和场地成本需要持续承担,票房收入却受影片供给、观影习惯和客流影响。观众减少时,影院很难像轻资产公司那样迅速缩小成本。
据报道,比高在内地经营的杭州影院已因租约到期于今年9月停止营业。换句话说,集团实际经营规模已经收缩到很小,此时出售相关公司,既是结束一项持续亏损的业务,也能避免继续投入资源维持影院运营。
这也揭示了一个常被忽略的区别:**电影创作与影院运营,虽然同属影视产业,盈利逻辑却完全不同。**导演和制片人依靠作品、版权与发行获得回报;影院则要靠长期稳定客流覆盖固定成本。明星知名度可以为作品带来关注,却不能自动转化为影院的持续上座率。
退出影院,不等于退出电影比高集团仍有电影娱乐、新媒体开发及特许权等业务。出售影院股权,说明的是集团退出内地实体影院经营,不能据此推断周星驰不再拍电影或放弃影视相关业务。
更值得观察的是,比高能否把资源投入到更适合自身的业务,并形成可持续收入。毕竟,退出一个亏损项目可以止损,却不会自动解决集团整体的经营问题。影院业务告一段落之后,新媒体和内容业务能否稳定增长,才是这次转身能不能走稳的关键。
所以,这笔交易真正值得讨论的,不是“周星驰为什么只卖1港元”,而是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当影院客流和经营规模不足以支撑成本时,及时退出是不是比继续守着情怀更理性?对比高集团来说,答案已经写进了交易公告;接下来,市场会继续看它能否把省下来的资源,变成新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