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黄晓明"视作孩子"的电影被指抄袭,原作者索赔200万,法院已立案

"黄晓明口中的'孩子',其实是我的'孩子'。"

说这话的人叫蔡寞琰,执业律师,也写非虚构。他说的"孩子",是黄晓明主演、监制的电影《最后的真相》;他自己的"孩子",是一篇2018年发表的文章——《老年情色店杀人事件》。

今年7月下旬,有读者把这部电影推到他面前,说:这故事怎么这么眼熟?

连夜拉片比对完,蔡寞琰给出结论:"我确定《最后的真相》侵权了。"

如今,这起著作权纠纷已经立案。他索赔约200万元,还要求公开道歉、下架影片。

一篇文章,一部电影

2018年8月,蔡寞琰的文章《老年情色店杀人事件》首次公开发表在某网站和某微信公众号上。

写的是一起真实案件。

主人公罗桂娇,在一家"十五元按摩店"干活,想攒钱给儿子整容、娶亲——儿子幼年被烫伤,脸毁了。店里常来一位独居老人,还请她到家里吃过饭。有一次酒后起了冲突,罗桂娇反抗,把老人踢下沙发,老人颅脑损伤死亡。

之后是:她被控故意伤害罪,同事和老板娘凑钱给她请律师,死者家属提出高额赔偿,法院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了她三年。

五年后,电影《最后的真相》上映。李太阁执导,黄晓明监制并领衔主演,闫妮、阚清子等参演。

片子讲的是:律师丁义峰接手按摩女金喜妹涉嫌杀害老鳏夫马双喜一案,以正当防卫为由做无罪辩护。庭审查着查着,金喜妹和马双喜的关系被揭开,中间牵扯到毁容儿子治病筹款、老人子女争产,真相还来了个反转。

他觉得像在哪

蔡寞琰一条条梳理过。

两部作品都围绕"中年按摩女与老年男性发生性关系后导致对方死亡"展开,都靠律师介入、围绕正当防卫和无罪辩护往下推。

人物也对得上:女主人公都有一个幼年意外导致面部严重毁容、长期与母亲有情感隔阂的儿子;母亲都因愧疚持续供养孩子;女主人公都和一位不歧视她职业的孤独老人产生了情感联系,又都遭到老人子女反对。

再往下,律师接手案件后,都去过按摩店,通过女主人公和她的同事了解案情。

在他看来,故事背景、人物设置及关系、核心矛盾、情节推进、因果关系,多处对应。

电影方不认

发现相似后,蔡寞琰委托原文章编辑沈燕妮,去找《最后的真相》制片人廖珊敏沟通。

聊天记录里,廖珊敏的说法是:两部作品在人物内核、关系性质、叙述功能上存在本质差异;把思想、事实和公有领域素材过滤掉之后,在可受保护的独创性表达层面,不构成实质性相似。

蔡寞琰不认同。

他说,文章取材于自己代理的一起真实案件。律师、辩护、按摩女、特定时代背景这些元素,确实属于其他创作者可以使用的公共元素——但不能因此把它们彼此割裂。

真正要比的,是多个元素经过选择、安排和组合之后,有没有形成具有独创性的具体表达。

那场没谈成的版权洽谈

除了"像不像",还有个关键点:接触。

蔡寞琰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2020年至2021年间,《最后的真相》制片主任丁宇、制片人廖珊敏联系过沈燕妮,洽谈《老年情色店杀人事件》的影视改编权。

聊天截图里,双方一度形成意向:12万元两年改编权,外加10%优先投资。

最后,廖珊敏以"我们这边有阻碍"为由,终止了合作。

还有一点被蔡寞琰特别提出来:那份项目书没直接写明文章名称,而是表述为"基于真实事件改编"。

他认为,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材料,足以证明双方此前存在版权接触和洽谈。据他所述,该片编剧的证言里也提到,动笔前曾要求制片人购买文章版权。

律师怎么看这个"像"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亚栋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司法实践中认定著作权侵权,通常考察"接触"与"实质性相似"两方面。

其中,"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是判断实质性相似的重要原则——著作权法保护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而不是思想本身。

他的说法是:如果两部作品只在题材、主题立意或常见叙事模式层面相似,或者都取材于公有素材、社会现象,又没有接触证据或接触概率较低,通常不足以构成侵权。

反过来,如果在核心人物关系链、关键桥段组合上,尤其是作品高潮、结局设计与叙事结构安排上高度重合,就可能被认定为"实质性相似"。

上海高院官方微信公众号2025年4月发布的《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审理思路》,对"接触"的认定作了区分:已发表的作品,由被告证明自己没有接触原告作品的可能性,或作品是独立创作完成;未发表的作品,由原告证明被告实际接触了权利作品。

至于判断相似,《人民的名义》著作权纠纷案被拿来举例:法院会先过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思想及常见素材,再判断整体结构、具体情节、人物关系和场景等方面的表达是否相同或构成实质性相似。

独创性里的"独"和"创",缺一不可。"独",是本人独立创作,可以从无到有,也可以基于他人作品或公有领域素材再创作,但后者要求呈现不同于既有素材的个性差异;"创",要求具备一定水准的智力创造高度,能体现作者个性化的取舍、选择、安排、设计。

5万元"和解费",和一句回应

双方交涉时,蔡寞琰说,廖珊敏不认可侵权,仅提出支付5万元"和解费"。

沈燕妮试着联系过好几家出品方,只有黄晓明的经纪人魏頔作出回应。按蔡寞琰提供的回复内容,魏頔提到,该电影由其团队"协助搭建演员阵容、引入投资,并因此承担监制工作"。

其他出品方,则未给出有效回应。

谈不拢,他选择打官司。

今年9月,相关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立案,被告包括《最后的真相》的多家出品公司。其中东阳易星传媒有限公司的前身为"黄晓明工作室",由黄晓明创立。企查查信息显示,黄晓明的母亲张素霞持有该公司70%的股份;2023年3月前,张素霞在该公司的最终受益股份比例为100%,此后变更为70%。

据新京报报道,这是黄晓明首次担任监制的电影。他也曾公开表示,《最后的真相》就像他的"孩子"。

蔡寞琰的说法是:"黄晓明口中的'孩子',其实是我的'孩子'。现在大量证据表明,这个'孩子'从一开始就是偷来的。"

他还提到,电影对其文章的使用涉及改编权和摄制权。此前版权洽谈的邮件中,曾出现"根据蔡寞琰作品改编"的表述,但电影最终未给他署名,因此他同时主张署名权受到侵害。

中国新闻周刊尝试联系该电影项目制片人、黄晓明方和东阳易星传媒有限公司方面,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案子还在走。

蔡寞琰说,这场争议不只是为了维护自身著作权,他也希望借此推动创作者权益保护——作品获得尊重、知识产权得到保障,创作者的积极性和创作环境才守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