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9 月 26 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船舶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旨在通过完善标准加强在用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
据悉,该标准并非全新制定,其首次发布于 1988 年,2009 年完成第一次修订,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版本为第二次修订稿,针对适用范围、烟度测量方法、限值要求等核心维度进行了优化调整,以更好适配当前船舶污染防治需求。
此次征求意见面向全社会开放,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可参与。若有意见或建议,需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生态环境部,同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将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意见反馈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6 日,有意参与者可登录生态环境部官网(http://www.mee.gov.cn/),在 “意见征集” 栏目检索查阅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获取详细信息。
从适用场景来看,该标准将覆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航行或停泊的船舶,后续正式实施后,将为船舶排气烟度管控提供统一依据。生态环境部表示,公开征求意见是标准制定的重要环节,旨在充分吸纳各方合理建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更精准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