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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诊黄金期,错判关键证:被篡改的日期与瘫痪的人生

漏诊黄金期,错判关键证:被篡改的日期与瘫痪的人生一、被忽视的脑梗预警与诊疗偏差一张被篡改的就诊日期,为何让山东招远的张中
漏诊黄金期,错判关键证:被篡改的日期与瘫痪的人生一、被忽视的脑梗预警与诊疗偏差

一张被篡改的就诊日期,为何让山东招远的张中虎从急诊室走向瘫痪的深渊?2022年9月12日凌晨,他因血压骤升担心再次脑出血,在同乡搀扶下冲进招远市人民医院急诊室,急诊CT明确诊断“符合脑梗死,脑软化灶CT表现”,特别注明“需立即做磁共振进一步确诊”,这本是阻断悲剧的关键节点。

但急诊医生刘某波的诊疗行为却偏离规范:未认真查看CT报告单,仅凭电脑显示便判断“没事”。张中虎多次强调“血压高、腿麻得站不住”,且有同乡证明其因高血压就诊,但刘某波却在病历上篡改主诉为“头晕”。输完降压吊瓶后,张中虎左腿麻胀无法站立,同乡搀扶着他告知医生刘某波,对方仍以“没事回家吧”拒绝留院观察,仅建议天亮后转神经外科,彻底错失脑梗救治“黄金4.5小时”窗口。

天亮后病情加重,张中虎转至神经外科,神经内科医生杨某军同样未做进一步检查,当他询问是否需要做磁共振时,杨某军明确回答“不用”,最终仅开头晕药让其回家。当天中午,张中虎左肢体彻底瘫痪,被抬至栖霞市医院后确诊“多发脑梗塞”。

后续投诉中,医院称曾开单建议做磁共振但他未签字,与张中虎陈述及证人证言矛盾,病历记录存在明显篡改;且神经内科在CT提示脑梗死的情况下仍诊断“头晕”,属伪造诊断。他多次要求医院提供电子病历原始操作日志被拒,向招远市卫健局申请核查,该局也未调取关键证据核查CT与病历的矛盾。

二、三次维权未果:裁判中的事实篡改与程序迷雾

瘫痪后的张中虎成了二级肢体残疾人,失去劳动能力的他只能靠低保度日,每月几百块钱连请人护理都不够。2024年3月20日,他带着急诊CT报告、6名同乡的证言和残疾证,向招远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100余万元,只想让法院查清:医院的诊疗疏漏是不是导致他瘫痪的原因?

一审判决书中,实际就诊日期2022年9月12日被改成了9月11日,证人姜某“9月12日送张中虎就医”的证明时间也被同步修改。这一改动直接扭曲了因果关系——9月12日就诊意味着医院拿到CT报告后即时不作为,属于直接过错;改为9月11日,CT报告就变成了“次日检查结果”,过错的即时性被完全消解。张中虎当庭指出这一篡改问题,却未被法院采纳,2024年5月28日,一审判决其败诉。

不服一审结果的张中虎上诉至烟台市某法院。2024年8月22日首次开庭,他便当庭提交了新的证人通话记录来佐证时间线,但10月29日法院组织第二次开庭时,他未收到任何通知,事后才得知法院已进行“缺席审理”。10月30日,二审维持原判。2024年11月25日,张中虎向山东省某法院申请再审,明确主张原审存在事实篡改和程序违法,并提交二审二次开庭未通知的证明等补充材料,但2025年2月28日,法院以“证据非新证据、单方鉴定不予采纳”为由驳回了再审申请。

三次裁判对核心矛盾的回避,本质是对“事实认定优先”司法原则的偏离,此后张中虎先后向上级法院、上级检察院邮寄法官违法举报材料,并向监督单位邮寄控告信,仅招远市某法院曾约谈过一次,三个多月过去仍无后续结果。

三、证据链断裂:被否定的证言与转嫁的责任

事实上,张中虎的维权证据链本应完整:急诊CT报告证明医院早已知晓脑梗风险,6名同乡证言完整还原诊疗过程,但这些相互印证的证言,在一审中却都以“不具备医学专业性”为由被否定。

根据规定,证人证言只要经庭审质证属实就应当被采纳,本案中证言与CT报告、病历瑕疵形成的证据闭环,却被轻易打破。张中虎二审时就已提交威海科某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书,明确其脑梗死后遗左侧肢体肌力4级,构成七级伤残,该鉴定依据的病历资料一审已质证认可,但二审以“单方委托”为由未采纳。同时,招远市残疾人联合会也于2023年12月12日为其颁发了二级肢体残疾人证,早已明确其伤残状况。

更关键的因果关系鉴定,因医院病历“主诉篡改(腿麻改头晕)”“就诊时间矛盾(12日改11日)”等问题,先后有8家司法鉴定机构以“病历真实性存疑”为由退鉴。按《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病历瑕疵致鉴定不能的责任应归医院,但原审却将这一责任转嫁于张中虎并驳回诉求。2025年8月18日招远法院因控告信约谈他时,他提出的“证人证言为何不采纳”“治疗费用为何不支持”“病历篡改为何不调查”三大疑问,最终都没有被记录在案,山东省卫生检查部门4月27日转办、7月25日督办此案,招远市生检查部门迟至8月19日才启动调查,且未直面急诊病历、CT报告等关键证据。

四、结语

三年间,张中虎的生活彻底颠覆。从前能下地劳作、分担家事的他,如今穿衣吃饭都需他人协助;曾经充满希望的日子,被瘫痪带来的病痛与贫困逐渐侵蚀。

他渴求的真相并不复杂:就诊日期是2022年9月12日而非被篡改的9月11日;当时主诉为腿麻而非病历记载的头晕;医院明知CT提示脑梗却未采取干预措施;同乡的证言真实可信不应被否定,这些真相不仅是他对诊疗规范的基本期待,更是对自己瘫痪人生的必要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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