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分别发布《关于贵港市应对污染天气工作不力的通报》和《关于桂林市应对污染天气工作不力的通报》。
12月7日,贵港市发生轻度污染。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次日的通报中指出,贵港市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关于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对木材加工等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露天焚烧火点、在建工地及城市道路扬尘管控不力,日常监管与执法不严,污染天气响应不及时,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实,部门联动及区域联防联控不足,直接导致12月7日发生轻度污染天,成为自7月18日以来全区唯一发生污染天的市,打破自治区连续141天未发生污染天、连续7个月未发生PM2.5污染天的良好局面,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及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完成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通报要求,贵港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关于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扛起改善辖区空气质量的主体责任;
要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同,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工业企业排放、露天焚烧火点、在建工地及城市道路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要抓细抓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项重点工作,坚决完成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
12月10日,桂林发生轻度污染(空气质量指数108),首要污染物为PM2.5,成为当天广西唯一一个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次日在通报中指出,桂林市贯彻落实国家考核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对辖区内露天焚烧火点管控不扎实,城市道路湿法清扫、在建工地“六个百分百”等扬尘防控不彻底,餐饮油烟污染、移动源尾气排放日常监管与执法不严格,污染天气响应不及时,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坚决,部门联动及区域联防联控不到位,导致12月10日发生轻度污染天,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及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完成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通报要求,桂林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考核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扛牢辖区空气质量改善的主体责任;
要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同,提升区域联防联控效能,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管控露天焚烧火点,彻底落实城市道路湿法清扫、在建工地“六个百分百”等扬尘防控要求,强化餐饮油烟污染、移动源尾气排放监管执法,严格落实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要抓细抓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项重点工作,坚决完成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两次公开通报的背景,是广西正在进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10月27日,广西部署全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行动方案明确指出攻坚目标:10—12月,全区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8%。
12月10日,广西生态环境厅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监督帮扶工作会议,表示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冲刺最后21天,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翻身战。
通报之后,贵港、桂林两地均立即采取了相应措施。12月9日,贵港市在城区召开工业园区木材加工企业环境污染整治集体约谈会,港南区18家企业负责人接受集中约谈。各企业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约谈为警醒,迅速落实整改要求,补齐环保短板,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共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12月10日,桂林市负责生态环境方面工作的副市长带队调度督导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要求立行立改,全力守住优良天。
来源:长安街知事 编辑:丁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