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老板娘玩不起。”十天后,被评价的那个女人,跳河了。
家住四川宜宾高县的33岁胡女士是两名孩子的母亲,摆摊售卖炸串与炸洋芋已有四年多时间。
10月6日当天,有一名女性消费者花了10元钱,选购了一份自选类的炸制菜品。
足足二十余种菜品可自由挑选,把容器装满之后,再结合实际情况额外添入炸土豆条。
胡女士的丈夫后续明确说明:“夹的菜多了土豆就少放,总菜量特别大时就加不了土豆条,我们都会提前告知顾客。”
可这名顾客并不买账,她先后在数个平台发文,用词可比“菜量不够”尖锐得多,诸如“玩不起”、“摆着高傲的架子,仿佛谁都欠她的”这类表述。
帖子一经发布,很快就有大量用户涌入评论区,有人指责服务差,有人吐槽口味不佳,相关留言密密麻麻挤在一起。
胡女士守在评论区逐条回应,反复说明自己给出的两份炸菜分量绝对问心无愧。
解释没用。网络暴力有个残酷的规律:攻击的成本趋近于零,而自证的成本高到窒息。
10月9日,她叮嘱丈夫将刚买回来的土豆收进库房当中。
之后,她留下遗言表示:“这两天我遭遇了我内心认定的网暴……我每天的睡眠时间都不足6小时,到头来却只换来这样的避雷视频。”
相关遗体在这之后已经被找到。
事情发酵后,发帖的顾客出面回应了。
她神态坦然地表示:“我发布的全是自己真实的消费体验评价,不存在恶意、煽动行为,也没有编造任何不实信息。我认为自己不该因这起意外悲剧被无上限追责,遭到全网的公开审判。”
时至当下,这条回应的相关内容已经无法正常查看。
“不该被无限追责”这一表述本身,完全值得我们仔细拆解分析。
从法律层面来讲,消费者毫无疑问享有正当的评价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1024条对名誉权予以保护,出于真实体验给出的差评,即便措辞相对激烈,通常也不会构成侵权。
那我们常说的“玩不起”,到底指的是什么呢?
这属于对他人人格的贬损,同时也是针对个人经营资格的嘲弄行为。
“一脸高傲”这个表述到底是什么意思?
是对一个陌生人表情的主观定性,没有任何客观标准可循。
评价权保护的是“我吃了什么、感受如何”,不是“我猜你是什么人”。
把后一种东西写进公开帖子里,还发到多个平台,这就不是在分享消费体验了,这是在找一个情绪出口,顺便把一个人的饭碗架到火上烤。
更要命的是平台。算法天然偏爱高互动内容,而“避雷帖”自带情绪张力,最容易引发跟风评论。
一条帖子底下,真正消费过的人可能只有一个,跟风骂的人可以有几百个。
胡女士的丈夫说了句格外扎心的话:大量突然出现的差评在当地传开了,“可能她心里就有这个包袱了”。
线上被骂,线下被看,熟人社会里躲都躲不掉。
网络暴力的杀伤力从来不只在屏幕上,它会渗透进一个人每天要走的那条街、要面对的那些眼神。
那平台呢?它在做什么?推荐算法把帖子推给更多受众,评论区放任不管,等出了人命,帖子才悄悄变成不可见状态。
算法负责放大,审核负责迟到,责任负责消失。
一条网友评论获得了很高的点赞:世间并非所有人都有奋力为自己辩驳的能力,也不是人人都拥有绝不低头的生命力,很多内心纤细甚至有些胆小怯懦的人,正沿着人生小径谨小慎微地前行。
如同潮水般涌来的否定、谩骂乃至恶意污蔑,落到他们身上,就等同于真真切切的子弹与尖刀。”
也有人发出质疑:现在难道已经到了连一份土豆都要遭到网暴的地步了吗?”
十块钱的炸串。一个差评。
孩子一共两名,他们都已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
我并非主张那名顾客需要为胡女士的离世背负刑事责任,从法律层面看这基本不会被认定成立。
不过法律层面不会追究相关责任,并不代表大众的公义评判不会对其追责。
所谓“我只是说了自己想说的”这种表述,从来都不是什么可以随意脱责的免罪符。
当你开口交流的当下,处在你对面的是个活生生的普通人。
你根本不清楚她当天睡了多长时间,不清楚她收完摊回家还要照料两个孩子,也不知道她看到“玩不起”三个字时是何种神情。
你对所有内情一概不知,满脑子只认准自己手里的土豆分量不够。
我们所处的世界里最残忍的事,从来都不是恶意本身。反倒像是随手扔出的一粒小石子,刚好落到了别人早已开裂的伤口上。
胡女士的悲剧结局,绝非一条差评就能够直接导致的。
背后是长期睡眠匮乏、经营相关的压力、抚育两个孩子的重担,再加上最后那根关键稻草。
但你永远不知道哪根是最后一根。
正因为如此,开口发言之前多花一秒思考,这短短一秒,说不定就能保下他人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