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养一头牛”是近年的新锐乳品品牌,早期以“奶牛养得好,牛奶才会好”的叙事打开市场,强调产品均采用自有奶源。其创新的“认养”用户运营模式,吸引了不少消费者买单,快速打开乳品市场。

然而,就在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的时候,市场上出现了与“认养一头牛”极为相似的“领养一头牛”复合蛋白饮品,在包装、配色等各方面都很相似,不少消费者将其当成“认养一头牛”误买。
认养一头牛公司对“领养一头牛”提起诉讼,其表示,“认养一头牛” “哞星人”为公司合法注册并使用的核心商标,公司官方业务与宣传均使用此全称,并未使用其他名称或简称。
据了解,2023年,“认养1头牛 ADOPT A COW”商标获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商标类三等奖,并列入杭州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2025年,该品牌又获评AAA知名商标品牌,并列入浙江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有意思的是,被告“领养一头牛”厂家居然也拥有“领养”商标。这种情况下,构成商标侵权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规范使用其“领养”商标,也非合理使用通用名称,其使用方式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认养一头牛”商标有特定的联系,构成对认养一头牛公司的商誉攀附,侵害了其商标权益。
四川高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认养一头牛”的胜利不仅是个案的成功,更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市场竞争环境将更加清明,“傍名牌”、“搭便车” 等行为将无处遁形。同时也提醒各个企业,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商标保护已成为企业不可或缺的战略举措。及时注册商标是品牌保护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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