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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事故敲响警钟!冬季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指南→

冬季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季节尤其对化工企业来说常使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物质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

冬季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多发的季节

尤其对化工企业来说

常使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物质

一旦发生火灾

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随着冬季的到来

生产生活中

用火、用电、用气量逐步增加

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不安全因素增多

导致火灾及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

冬季安全生产

这些问题,企业一定要注意

警示案例

案例一

2025年10月11日17时左右,河南洛阳某化工有限公司工厂内旧固废库内硝化废料自燃,突发爆炸并引发大火,现场火势燃烧非常猛烈,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案例二

2024年1月31日21时02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厂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现场临近的2名巡检人员受伤。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蒽油储罐蒸汽盘管破裂导致突沸超压闪爆。

案例三

2023年1月15日13时25分左右,辽宁盘锦某化工公司在烷基化装置水洗罐入口管道带压密封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3人死亡。

化工行业

本身就具有高风险的特性

一旦生产过程中的隐患不能得到消除

在特定条件下极易引发重大事故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这些重大隐患情形

一定要严防

↓↓↓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防范措施总结

一是严格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坚决执行作业审批、通风检测、现场监护等核心程序,从源头杜绝违规操作;

二是全面强化员工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提升全员风险辨识能力与自救互救技能,确保在险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坚决遏制盲目施救;

三是持续加强生产现场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和环保设施等非传统作业区域的管理,严格落实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科技赋能是防范措施落地的关键。

信大科技安全生产智能管控平台整合特殊作业智能审批、设备监测、数字化教育培训等功能,实现全流程智能管控:

内置JSA分析模型+LS风险矩阵,特殊作业“自动把关”、过程管控,线上审批留痕;

搭建教育培训及演练模块,可定制推送冬季专项内容;

实时采集设备与环境数据,智能预判隐患并推送整改,筑牢科技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