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法战争(二),秦人:新法非常非常的好,商鞅:乱民,发配边疆

小龙评历史 2024-05-07 01:52:44

商鞅在秦国主持变法时,打出了一套堪称行为艺术的组合拳:

首先是徙木立信,目的是取信于民,告诉秦人只要按照统治者意志去做,是真的有好处拿。

然后是惩戒了违背法令的公子虔和公孙贾,目的是告诉秦人,违背新法是真要倒霉。

这两点都非常好理解,它分别从“趋利”和“避害”两个角度去角度去规范秦人的行为,让秦人养成依律行事的习惯。

但是商鞅却做出了一个堪称人类迷幻行为的举动:

新法执行10年后效果显现了出来,过去一些反对新法的人因为确确实实获得了好处转而说新法很好。但商鞅却说这些称赞新法的人是乱民,并把他们发配到边疆去了。

这里上一下原文吧,《史记商君列传》里是这样说的: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这里的最后一句“其后民莫敢议令”既是结果,也是《史记》作者司马迁认为的商鞅惩戒夸赞新法者的原因:

商鞅要给秦人立一条规矩:不能去议论新法,骂不行,夸同样不行。

但商鞅此举并没有那么简单,从“道”与“术”两个层面上,我们都能透过商鞅这一举动来一窥法家的行为逻辑。

从“道”的层面上讲,商鞅惩戒夸赞新法者是要达到一种秦人把新法当成一种自然法则的效果,没有人会去质疑春去秋来,花谢花开,只会在春天播种,秋天收割,商鞅此举就是要让遵守新法成为秦人的一种下意识行为。

而从“术”的层面上讲,商鞅此举是在利用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巨大资源优势,从人性中恶的层面入手,对秦人进行缓慢的驯化,商鞅在做一个请君入瓮的局,秦人会在这个局中获得的越来越少,而统治者则获得的越来越多。

但是,能被认为设计的“道”注定不是真正的天道,而“术”的游戏一旦开始,谁也无法意料到它将走向何处,商鞅不会想到,他开始的这场“法”、“权”、“术”的游戏很快就会失去控制,而他也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游戏的养料。

法家的“道”

作为我国最著名的纪传体史书,《史记》习惯于将行为或主张类似的人合为一传。

大家不妨猜猜,与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合传的人是谁?

如果没看过原文几乎不会有人能猜到:答案是老子。

其实《老子韩非列传》中记录也不止老子和韩非两人,它是四个人的合作:老子、庄子、申不害和韩非。

两个是道家学派代表人物,两个是法家代表人物,可见在见多识广的司马迁眼中,道家与法家是有相通之处的。

司马迁把道家与法家人物列入合传的原因并不复杂,法家认为要治理好国家,就要人的本性入手,人的本性就是社会治理中的“道”,只有顺应这个道提出的施政原则才会事半功倍。

法家的“道”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经提到过了,简单说四个字:趋利避害。

因为人性的本源是趋利避害,所以国家试图达到自己目的时,靠道德说教的意义是不大的,正确的做法是让顺应自己意志的国民受益,违背自己意志的国民倒霉,如此一来,在人趋利避害的本性的驱使下,国家就能实现自己的目的。

宽泛来讲,法家的工具箱里只有两大类工具:赏和罚。

“赏”对应的是人性中的“趋利”,“罚”对应的是人性中的“弊害”。

如果问题仅仅局限在理论层面,法家理论已经闭环了,理论上讲,“赏”与“罚”这两个工具已经可以解决治理国家时遇到的一切问题。

但理论必须与实践相结合才有现实意义,当法家学派的改革家们丢弃书本来到现复杂的现实社会,他们就不得不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来应对一个个具体问题。

在复杂的现实社会,理论会不可避免地被扭曲,且社会是自发演变的,当你的一个政令发出后,即便是发号施令者本人也难以完全准确预测其造成的后续影响,商鞅惩戒赞美者的这波神奇操作在更高层次的权力游戏中马上就演变成了另一套逻辑,商鞅最终也沦为这套逻辑的刀下亡魂。

君主的道德

马基雅维利的著作《君主论》中有这样一个观点:君主不能,也不应该拥有道德。

这个观点相较于不惜篇幅对君主进行道德教育的儒家经典来说可谓相当的颠覆。

我们先简单介绍一下马基雅维利这个人,马基雅维利生活在14世纪的佛罗伦萨,当时的意大利半岛一盘散沙,邦国林立,但也正是因为如此,各个邦国之间不同政体给这片土地提供了充分的社会实验素材。

我们绝大多数人了解马基雅维利都是通过《君主论》,这会给我们造成一种刻板印象,认为他是一定是一个铁杆保皇党,但真相恰恰相反,马基雅维利的政治主张一直都是倾向于共和主义的,著作与个人行为严重不符也可以算是学术界一种奇葩现象吧,另一个例子是《厚黑学》作者李宗吾,其本人不但不厚黑,而且非常厚道。

马基雅维利本人并不是一个君主专制主义者,相反,他向往的社会制度是民主共和制,而他在写《君主论》时恰逢佛罗伦萨的共和运动低谷期,这又导致了他对于共和政治的幻想也被冲淡,二者相加,使得马基雅维利可以不带任何滤镜和偏见地看待君主制这一社会制度。

马基雅维利是非常理想的学者,他提出“君主不能,也不应该拥有道德”,并不是出于一个共和主义者对君主制的嘲讽,而是他通过推演得出的结论:如果一个国家要采用君主专制来作为政体,那么道德对于君主来说就是一件有害的东西。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道德会降低君主行为的不可预测性。

再说一遍,道德会降低君主行为的不可预测性。

按照一定道德准则行事的君主,其行为逻辑会逐渐被手下的大臣们摸清,而一旦行为逻辑被摸清,大臣们只会找出这套行为逻辑的漏洞,并以此为自己牟利。

在君主专制的国家里,大臣的作用更多是君主命令的执行者和辅助者,对于君主来说,想让大臣们乖乖履行工具人的职务,成本最低的方式就是始终保持一种“天威难测”的状态。

君主很讨厌被看透心思,“聪明人”杨修不断向周围人,包括主公曹操的儿子和将领宣称自己能准确猜透曹操的心思,结果就是因为一句“鸡肋”而人头落地。

再说一遍,天威难测是君主降低统治成本的一种重要方式,杨修这样不但自己看出了主公的心思还到处乱说的人,等于把主公的统治成本拉高好几个等级,不办你办谁?

但“天威难测”也是分层次的,在金字塔形权力结构中,所有领导者都希望自己在下属面前保持一种“天威难测”的状态,但你在向下属们展示“小天威”的时候,也是在上级示范,他们也可以用升级版的“大天威”去对付你。

商鞅那招在当时看似无比高妙的惩戒赞美者的手段,在“天威难测”的权力逻辑下开始反噬他自己了。

天威

“法”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现实生活中,百姓们眼中的法可以分为两大类,成文法和惯例法,很多时候,惯例法在普通人心中的地位甚至比成文法更高。

因为文字是死的,它可以有很多种解读方式,而发生过的惯例却能实实在在地告诉你做出某种行为会遇到什么样的结果。

商鞅变法是以成文法的形式呈现的,而后商鞅通过一系列赏罚措施去维护这套成文法的权威。

除了维护法律权威外,商鞅在变法后一段时间对于违法的秦人的惩戒,还起到了一个“释法”的作用,通过对一些王公贵胄的惩戒,商鞅清楚地向秦人展示了新法会被如何执行,违背新法会受到什么样的惩戒。

但是,任何法律都不可能面面俱到,总有法律触及不到的地方,要如何处置这些边缘地带的利益是每一个当权者必须要回答的问题。

商鞅的新法中并没有赞美新法要发配边疆的明文规定,所以秦人们从人都喜欢被赞美的惯例出发,得出了赞美新法就算不能获益,至少不会有损失的结论。

但商鞅却违背了这些秦人们认为的“人的本性”,给出了把他们发配边疆的惩戒,商鞅做出与普通秦人预测的完全相反的结论,其本质原因是双方站位不同,商鞅要的不是赞美,而是他的律令,或者说他的权力能够以一种更低成本的方式进行下去。

商鞅对这些赞美者的惩戒在两个层面上发挥了作用:

第一,做出了新法不能被讨论,只能被无条件执行的示范,这条经验会驱使秦人放弃对法令内容的理性分析,不假思索的去执行,如果这样的效果达到,商鞅之后的统治成本会大幅降低,这个“请君入瓮”的局已经做好,待你离不开这个局的时候,秦国统治者们在处理之后的利益分配问题时就会悄无声息地越拿越多,而百姓会被动接受这种安排,甚至在接受时心理都不会产生负面情绪。

第二,是对明文法触及不到的部分进行了一次“释法”,商鞅通过对赞美新法者的惩戒清晰告诉了秦人:明文法触及不到的地方,我商君可以随意解释。

我们不好去揣测商鞅此举有没有自私的目的,但是这一看似有些荒诞的举动确实保证了他在与他治下的秦人之间的博弈中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

通过这一次“释法”,商鞅完成了变法活动的“闭环”:

第一步,利用人性中趋利避害的特点,熟练运用“赏”和“罚”两个工具,一开始把“赏”的成份搞得多一点,让秦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

第二步,抓典型惩戒违法者,狠狠地办他们,让秦人发自内心地不敢去触犯新法。

第三步,重点收拾议论新法的人,让秦人养成不假思索执行新法的习惯,大幅降低统治成本,另外,再给新法上一道保险,如果有明面上的法令照顾不到的地方,对不起,最终解释权在我,法无禁止的地方,可不可为你得自己猜,我商鞅可以随意决定办你还是不办你?

商鞅的这套组合拳不可谓不精妙,不可谓不完善,能以这一系列行为艺术般的方式去达到自己目的的商鞅也不可谓不是个聪明绝顶的人。

但人本身就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生物,由人组成的社会,其复杂程度更是难以言说,任何聪明的算计一旦来到全社会的层面最终的结果都可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其实换个角度想想,你商鞅的这个“请君入瓮”的大局之所以能成功,真的是因为所有秦人都没有你商鞅聪明吗?有没有一种可能,你商鞅能“算计”别人,不过是因为你手中权势比别人大而已?

成本的游戏

2006年,一本名为《魔鬼经济学》的畅销书风靡全球,作者史蒂芬.列维特称人类社会的一切行为都可以找到经济学根据。

这个观点正确与否姑且不论,但至少在一件事上它大体上说出了事实,个人或组织,在做出一个决定前,成本往往是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一些流氓企业会与个人打无休止的官司,不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胜券在握,而是因为他们赌普通人无法承受这种长年累月官司的成本。

上到至高无上的帝王,下到一文不名的平头百姓,所有人在做一件事前,都在寻找那个成本最低的解决方案。

商鞅确实用他的“聪明才智”找到了法家模式下那个看似成本最低的解决方案,但是他的行为逻辑也被拥有更高权力的国君看得一清二楚,秦王同样要去考虑成本,至于具体操作的问题,他商鞅已经亲自示范过了。

商鞅为快速提高他所制定的新法的权威,在主持变法的过程中得罪了大量王公贵胄,秦孝公嬴渠梁驾崩后,新继位的秦惠文王嬴驷面对这个崭新的朝堂,有一件十分重要的事必须去做:快速提升自己的权威,再结合上面的成本原理,这个需求可以具体到:以尽可能小的成本去提高自己的权威。

这一点要如何办到呢?答案是干一件能让所有人都高兴,而付出代价又很小的事情,环顾一周后,秦惠文王没费多大力气就知道了他该干什么。

一方面,商鞅变法时得罪了大量旧贵族,杀商鞅能快速提高旧贵族对自己的好感。

另一方面,此时商鞅的新法已经实行20余年,秦人会自觉遵守新法,且秦国富国强兵的目的已经部分达到,商鞅本身已经没有太多利用价值了。

商鞅,没有你,对我来说很重要,不,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没有你,对我来说很划算。

曾被商鞅树典型割去鼻子的王叔嬴虔诬告商鞅谋反。

秦惠文王嬴驷立刻读懂了其中深意,至于商鞅到底谋没谋反一点都不重要,从秦王到贵族们都“需要”你谋反,那你就是谋反了。

你商鞅有对于新法之外内容的“最终解释权”,那么我嬴驷身为秦王当然也拥有你商鞅到底谋没谋反的最终解释权。

商鞅最终那段逃亡之路显得极为滑稽,他到客栈要求住店,店主说请出示身份,商鞅不敢出示,店主说那对不起不能让你住店,商君规定收留没有身份的人,他如果是逃犯,我得被连坐。

商鞅无奈感慨作法自毙。

而后商鞅又朝魏国方向逃去,魏国方面因为他曾用阴谋诡计帮助秦国夺取魏国土地,还曾骗擒公子而卬拒绝他入境。

如今当时商鞅用阴谋诡计骗来的土地依旧是大秦疆土,而他商鞅却因为那次行骗而被魏国拒绝入境,不知此时的商鞅作何感想。

走投无路的商鞅只能回到自己的封地组织人马造反,这回你是真造反了,秦惠文王立刻重拳出击,没有悬念,一县对一国,商鞅要是有胜算他犯得着往魏国跑吗?

“反贼”商鞅被抓,而后被杀,商鞅的手段都已经被秦惠文王学去,接下来你的尸体还有些用,可以用来搞一个行为艺术:

秦惠文王将商鞅的尸体五马分尸,以此来满足痛恨商鞅者泄愤的诉求,在商鞅四分五裂的尸体上,秦惠文王获得了全体臣民的拥戴,他要的威望已经此时已经得到。

就在以旧贵族们感动于终于等来了明君,并翘首以盼秦惠文王会“拨乱反正”的时候,秦惠文王宣布:匪首商鞅已经伏诛,但是他制定的法令有一定可行性,应该保留。

又是一个天威难测的戏码。

此时的旧贵族们可能也会惊呼自己被耍了,但这一切为时已晚,这个请君入瓮的大局在有最高的王权背书的秦惠文王手中已经变得更为完备,更为无解。

公元前356年,商鞅与秦孝公相遇,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大秦版战争机器就此启动,他的发明者商鞅在变法后20年便成为了这架战争机器的养料,商鞅的命运也在某种程度上预示了这次法家社会试验的结局,法家成功释放了人性深处的怪兽,但法家人自己也不知道这头怪兽将冲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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