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法战争(七),汉武帝:我拿儒家降成本,儒家:后来我就是成本

小龙评历史 2024-05-30 20:16:50

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中有很多政治不正确的观点:

比如:君主一定要控制军队,拥有绝对的武力,但能用阴谋诡计解决的问题就别用武力解决。

再比如:惩戒要一次给到位(赶尽杀绝),而赏赐要一点一点的给,即便背负吝啬之名,在给予麾下臣子和治下国民赏赐时也要“谨慎”和“克制”,只有一种情况下可以大方,就是慷他人之慨,用别人的钱去为自己争取好名声。

以及以下最简单粗暴的这句:君主,不能也不应该拥有道德。

马基雅维利生于15世纪的佛罗伦萨,当时意大利半岛邦国众多,各类政治思想层出不穷,看了以上几个《君主论》中的观点,你脑海中的马基雅维利的形象是不是这样的:阴险、狡诈、不择手段,对于权力极度崇拜,是狂热的保皇党?

真实的情况正好相反,马基雅维利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共和主义者,他写《君主论》多多少少带着那么一点批判的意味,这本书所要的回答的问题是:如果一个国家不由人民统治,只由君主个人统治,他怎么做性价比最高?

其实马基雅维利给君主提出的所有方案都在说明一个道理:时刻注意控制成本,永远选统治成本最低的那条路。

对于君主来说,靠武力夺取政权的成本是相对低的,在没有武力的情况下维持统治的成本则是要高到天上去的,所以君主得控制军队,但与阴谋诡计相比,动用军队的成本又显得高了,所以能用阴谋诡计解决的问题就不动用武力。

君主用钱去买手下的忠诚不是不行,但是如果赏赐太重成本就太高了,所以赏赐要给一些,但是一定要少给,保证他们不背叛你就可以了,除非赏赐用的不是自己的钱,这样的赏赐没成本还能笼络人心,可以多用。

最后是最烧脑的君主不该有道德,其逻辑是这样的:君主如果拥有道德,一些手段就用不了,这样会无形中增加统治成本,且君主一旦有了道德,行为就会变得有可预见性,如果行动被手下人提前预判,君主在统治时就会显得被动,所以没有道德,让手下人始终处于“天威难测”的惴惴不安中,这样的统治成本反而最低。

如果要问什么问题是中外君王都必须要考虑的,这个问题一定是:统治成本。

记住这一点,很重要。

历史上的很多看起来匪夷所思的事,只要站在统治成本的这个角度上分析,一切茅塞顿开。

对于一个君王来说,他所要付出的成本很大程度上与他要做的事有关,如果想做的事很少,帝国所要付出的总成本也会相应较小,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不把统治成本这根弦绷得太紧。

在中国历史上,有这样一位君主,他的一生所做的大事单拿出一件都能让后世君王被称为明君,干这么多大事,付出的代价一定高,所以他近乎疯狂的寻求降低统治成本的方案。未来2000年中国社会的运行规则因他极端追求效率而定。

一个把儒家推到国教地位上的君主,行事风格却是一个极端法家,这看起来很滑稽,无他,降低成本罢了。

大汉的“孝”

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起事于大泽乡,此后三年,泱泱大秦在短时间内土崩瓦解。

当汉帝国的统治者面对被重新缝合起来的天下时,内心不免会产生一种幻灭感,别看如今的天下好似尽在手中,可能稍有不慎,自己的统治立刻就被颠覆。

在总结秦帝国经验教训时,大汉的统治者会首先排除一个错误选项:法家治国确实有效,但单纯法家治国统治成本太高,很容易把自己累死,不是个好选项。

这个天下该怎么治理,其实汉帝国的统治者们一时半会也搞不清楚,得摸着石头过河,总之得先排除错误选项,大秦是被高昂的统治成本给“累”死的,那么大汉的首要任务就是降成本。

降成本有两种思路:第一是少干事,这样即便统治效率不变,社会总成本也会降低;第二则是事照常做,提升统治效率。

汉帝国的初期,君王们以第一种思路为切入点,并逐渐探索第二种思路:

首先,把直接统治难度太大的地方给扔出去,办法是在远离帝国核心区的东方、南方地区建立封国。

而后是帝国中央层面尽量少干事,不给民间增加负担,少做事成本自然低,这就是黄老道家学说被推到台前的原因。

一切办法都有代价,你用分封和少做事的方法确实能够有效降低成本,但代价是要不了多久,你也管不了人家了,这样是不会被累死,但是却可能导致帝国被其他野心家夺走。

一味的放权,也不是个办法,有什么办法能够让帝国对于地方还有一定控制力,而所要付出的成本又不太高呢?

这个问题很复杂,汉帝国的统治者们慢慢发现在一个字多做文章或许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这个字叫“孝”。

之前的文章提到了,汉帝国皇帝的谥号里都带一个“孝”字,比如文帝其实是“孝文皇帝”,景帝是“孝景皇帝”,唯二的例外是高祖刘邦和光武帝刘秀,这两人名字不带“孝”也与经历和身份特殊有关,除了这两位,其他皇帝谥号里都有个“孝”字。

“孝”是儒家推崇的可贵品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汉武帝时代的事,但是从汉帝国第二个皇帝汉惠帝刘盈开始,谥号里就带“孝”了,说明大汉帝国在无限拔高儒家之前,就开始把儒家的“以孝治国”吸纳到自己治国原则中去了。

整个春秋战国时代,儒家的名声很大,但在政治领域成功的案例其实并不多,问鼎天下后大汉为何要开始接纳儒家的“以孝治国”思想呢?

答案还是成本:

中央集权下的郡县制这种治理方式有一个特点,如果纯用法家治理,越到基层成本越高,因为到了最基层,在具体事务的处理上要牵涉的事太多,你的“法”不可能搞的那么事无巨细,这里面注定有很多模糊地带,你如果想把这些根本搞不明白的模糊地带全搞明白了,那基本就是唐吉坷德拿着长矛冲向风车,费力不讨好,大秦就是这么被累死的。

所以较为聪明的做法是把直接治理成本最高的社会最基层扔出去,给予其一定的自治权,那些注定搞不明白的事,让基层自己去内部去解决,帝国就不费时费力用法帮你们捋顺那不可能捋顺的关系了,你们自己内部解决完给一个结果就行了。

越到社会基层,血缘纽带的力量就越强大,秦帝国费尽全力想斩断血亲纽带,结果当然是功败垂成,汉帝国吸取教训,血亲纽带既然不可能斩断,我索性不斩了,不但不斩,我还得利用这种纽带。

诸子百家中哪一家最擅长搞血亲纽带呢?当然是儒家,人家要克己复礼,复的就是西周宗法制的礼,宗法制本身就是血亲制度的扩大化。

在社会的基层,以“孝”治国是顺应人根植于基因的血缘纽带,成本很低。

汉文帝时期,在乡里设置“孝悌”、“三老”和“力田”,就是帝国以国家信誉背书,让社会基层以“孝”自治,以“儒”自治,并尽量达到一种自然的和谐状态,这些与轻徭薄赋相结合,国家就可以在不需要太多权力机构的情况下自然运转。

汉文帝最为人称赞的事就是不断减税,田赋从十五税一,到三十税一,最后甚至短暂地全免了田税,汉文帝之所以敢这么干,背后的原因是在放任基层“儒家自治”的背景下,文帝一朝可以以极少的官吏数量维持国家的运转,因为大量事务放任基层自治,国家要处理的事务也少,所以国家运营所需要的成本也是极低的。

关于文景之治,还有一条比较反常识的事实:文景二帝竟然在不断给民间减税的背景下,慢慢地把分封给各诸侯国的权力收回。

当初把土地分给诸侯国,目的是降成本,而如今文帝景帝开始收权,说明文景二帝认为靠着基层儒家自治的方法,汉帝国已经能够实现对基层的低成本管理了。

到这里先整整队:从汉帝国建立到武帝之前,虽然没有“独尊儒术”,但是在社会治理,尤其是基层的治理上,已经开始运用儒家思路了,用儒家的目的是降成本,纯法家不适合处理民间鸡毛蒜皮的小事,这些事儒家自治,省事省成本。

新的魔鬼

在汉帝国的头半个世纪,皇帝与诸侯王之间的斗争是权力斗争的主线,在这条主线中,中央逐渐取得优势,诸侯王们的权力不断被削弱。

但在民间,由于施行的是黄老道家的无为而治政策,结合儒家思想主导下的基层自治,以血亲为纽带的家族势力野蛮生长,到了武帝时代,已经成为了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武帝接过权杖后,如何处理已经开始成气候的地方豪强势力便成为了一个不得不回答的问题。

地方豪强垄断社会资源,无为而治的原则又让帝国中央主动放弃了很多权力,结果必定是“国退民进”,当然,这里面的“民”更多是地方豪强。

以当前的治国理念,汉武帝即便只干打击豪强这一件事都非常吃力,更何况汉武帝可不想只干这一件事,他还要打击匈奴,收回南越,并进一步削弱诸侯王。

总之,在歇了大半个世纪后,汉帝国的统治者要干事了,而且这些事里,每一件都是天大的事。

想干事,必须有两样东西:钱和权,而这些在当前模式是很难获得的,汉武帝想改变模式,而这是个技术活。

汉武帝之前,既能搞到很多钱,又能把大权独揽的方式有一个,就是法家。

但是法家已经被批了无数次了,虽然汉帝国的统治者在某些方面一直在悄悄地用法家手段,但是法家那一套毕竟不好听,就这么堂而皇之地给摆到台面上确实是不太好。

而且法家也是有缺陷的,一个是我们之前说的那条,治理基层时成本太高,其实除了这一条还有一点:

明确的法条在事实上限制了君王了权力。

明确的法条与《君主论》中提到的“道德”其实是一样的,他会增加皇帝行事的可预见性,法条与道德对于皇帝来说都是一种束缚,皇帝想使用些手段,就得在法条或道德的框架之内,这在事实上是增加了皇帝与大臣们博弈时的成本。

如果有一个办法,能让皇帝随意行使权力而不受约束,随意违背自己订的法条且不受道德指责,随意从民间搞钱而不必背负骂名,那可就太好了。

初看这样的条件,我们的第一反应都是:根本不可能,甘蔗哪有两头甜的道理,何况这还要三头甜。

理论上这样的方法是很难找,但如果愿意仔细找,还有能找到三头都有点甜的方法,儒家即将大显神威了。

模糊地带

相比于法家,儒家的优势在哪呢?在其模糊性。

法条是明确,但是儒家的那些原则却能给人留下巨大的可操作空间,比如一个“孝”字,它没有固定的标准,什么是“孝”,“孝”达到什么程度可以被接受,又到什么程度可以去当官?两个“孝子”究竟谁更孝,这些都是很难鉴定的。

所有的模糊地带都有权力的发挥空间,这句话很重要,再说一遍:所有的模糊地带都有权力的发挥空间。

日后有汉一朝的举孝廉变成了世家大族子弟垄断权力的工具就是这个道理。

汉武帝强行拔高儒家,很明显是为了提高“德治”的地位,但这可不是因为汉武帝道德多么高尚,而是因为“德”也是一个没法衡量模糊概念。

况且“德”与最高权力结合,这本身就垄断了“德”的最终解释权。

汉武帝在拔高德治的儒家之前,先朝的历代君王已经把法家给批的一无是处,所以汉武帝想营造“德在法上”的格局是轻而易举。

“德”在法上,而“德”的最终解释权又在武帝本人,这等于给了汉武帝随意制定和推翻法条,且不受任何道德批判的权力,因为德在法上,我汉武帝推翻法条是基于“德”的需求的,我是为了天下黎民。

好,又该整整队了,汉武帝时期,由于地方豪强势力崛起,武帝要去对付他们,顺便还得把匈奴、南越、诸侯王等势力一并收拾了,要做这些,得搞钱,得集权,而这些无为而治是无法实现的,法家手段倒是能用,但是法家有弱点:第一是名声差,第二是基层治理成本高,第三是会限制君主的权力边界。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汉武帝找到的方法是把儒家的地位无限拔高,原因是儒家那一套不但听起来好听,在实际操作中还留有大量的模糊地带,这几乎给了皇权无限的发挥空间。

独尊儒术后,汉武帝完全可以打着儒家的名义行法家手段,且还给法家加了一层保险:制定的法条,皇帝可以以“德”的理由去推翻它。

某种意义上讲,汉武帝搞出了一个加强版的法家,手段照旧,而法条又更灵活,可以根据君王需要随意更改。

天命之争

负责帮助汉武帝搞出这套儒家理论的人叫董仲舒。

君权天授、天人感应这些理论都是他搞出来的,他所制定的“新儒家”很合汉武帝的胃口。

你以为汉武帝和董仲舒是知己,是君臣两相宜?

作为帮助汉武帝制定重要国策的人,董仲舒的官最高也仅仅做到“江都国相”,董仲舒一度为此感到不满,但是如果站在上帝视角回看,或许这样的结局对于董仲舒来说是最好的。

武帝一朝的丞相是妥妥的高危职业,就没有几个能善终,所有人不过是武帝所下的这盘大棋中的棋子,用完则弃,董仲舒因为没有身居高位,武帝也就没有太大的动力去把他“物理超度”。

其实董仲舒也有过不切实际的的幻想,毕竟权力的诱惑实在太大了,他一度想靠自己设计的那一套所谓“天人感应”的理论垄断“天命”的解释权,教汉武帝该如何做事,进而成为所谓的“国师”。

他太天真了,汉武帝是什么人?是最冷静的政治家,甚至可以说最精密的政治仪器,他需要别人教他如何做事?

汉武帝让董仲舒搞出天命论不过是要让自己的所做的一切都有合法性,他怎么可能把“天命”的最终解释权拱手让人?

他让你董仲舒搞出一套新儒学,是为了方便他更加高效和随意的管理国家,人家汉武帝可没空陪你们实现什么儒家理想,儒家是他的工具,武帝要干的事太多,为了实现他一个个目标,规则、制度得随时随地改变,只有这样才能让国家不至于因成本太高而运行不下去,捧出你们儒家是为了这个目的,武帝可没有时间跟你们儒家玩什么君臣父子,就算要玩,也是一切我说了算。

汉武帝利用儒家这个工具降成本的尝试是成功的,他如此高烈度地折腾了半个世纪竟然没导致国家崩溃,这简直是个奇迹。

儒家理论的模糊性被汉武帝玩得炉火纯青,但凡事皆有代价,模糊性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它可善可恶,可以为你所用,也可以为别人所用,你能把模糊性玩出花,你能让儒家子弟老老实实地当个工具人,你能垄断“德”的最终解释权,那不过是因为你是政治天才汉武大帝,就像秦始皇下大力气修的秦直道成为陈胜的起义军迅速打进关中的助推器一样,当武帝的子孙不再强大,儒家的模糊性也可以以同样的方式开启反噬。

模糊的代价

汉武帝为了让自己做的一切都合理,搞出了所谓的“天命”的概念,又将儒家的“德”的地位给无限拔高,他在的时候当然可以垄断这些概念的最终解释权,但是当他不在,事情的发展就不是他所能控制的了。

首先,“天命”的概念既然没有固定解释,标准很模糊的“德”既然是评判一个人、一件事的最高标准,那么这里面做文章的空间可就大了去了。

大司马大将军霍光惊天地泣鬼神地搞出那么一番废帝的操作,靠的就是把“德”的概念随意解释,昌邑王刘贺登基27天干了1127件“无德”的事,稍微想想这怎么可能?无非是霍光大权独揽,“德”的定义他随意掌控罢了。

另外,既然儒家标准下的“德”如此重要,那么是不是可以引申为道德最高尚的人应该去掌握最高权力?这样的逻辑推导下,王莽这个“圣人”篡位竟然是如此“天经地义”。

最后汉献帝不得不交出权柄时,群臣们给出的所谓理由也是“天命所归”,什么是天命?没有固定概念,曹丕大权在握,天命就会“自然而然”地到他手上。

历史有时就是这般讽刺,昔日帮助你的日后会以同样的姿态毁灭你。

儒家的失控并未随着老刘家的汉帝国灭亡而终结,以上所提到的这些,都仅仅是儒家失控后再最高权力层面的影响,它对于普通人的影响尚没有那么大。

若要说儒家失控给整个中国社会造成的最可怕影响是什么,有一点绝对不遑多让:虽然后世2000年,稍微聪明一点的君王都知道要搞外儒内法,儒家多说少做,法家多做少说。

但毕竟名义上儒家是好的,法家是坏的,这就置法于一个很尴尬的境地,野心家们可以拿着儒家的没有固定标准的“德”理直气壮地推翻维持社会运行的明确的“法”。当这一切成为现实儒家就不再是一个降低社会成本的工具,而是社会成本本身。

《万历十五年》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惊悚而荒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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