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正读丨沙僧作为卷帘大将打破琉璃盏究竟是什么样的罪过

曲江家文化 2024-05-09 20:36:49

《西游记》中,沙僧本是天庭的卷帘大将,因蟠桃会失手打破了琉璃盏,本来要被处死,后来在赤脚大仙的劝解下,改为贬下流沙河为妖,每七日一次飞剑穿身,受尽苦难。关于这一情节,我们现代的人初初读来,常会感觉,只不过是打碎一个杯子,怎么要遭受这么严重的处罚?

首先,沙僧之前在天庭担任的卷帘大将是个什么官呢?《西游记》原文中,沙僧是这样自我介绍的:

“玉皇大帝便加升,亲口封为卷帘将。

南天门里我为尊,灵霄殿前吾称上。

腰间悬挂虎头牌,手中执定降妖杖。

头顶金盔晃日光,身披铠甲明霞亮。

往来护驾我当先,出入随朝予在上。”

现在我们一般根据最后一句的“护驾”、“出入随朝”解读其为玉帝身边的贴身侍卫。

其实“卷帘”这个词,在历史上还真有其事。如《资治通鉴》中记载,唐玄宗为了表示对安禄山的荣宠,让他为自己卷帘:“上尝宴勤政楼,百官列坐楼下,独为禄山于御座东间设金鸡障,置榻使坐其前,仍命卷帘以示荣宠”;还有五代时期,后蜀皇帝孟昶因为很喜欢王昭远,而封了他一个“卷帘使”的头衔,以表示亲近。

但是真正把“卷帘”作为一种官职名称的,还是从明太祖朱元璋开始的。根据《明史·礼志七》的记载,朱元璋的登基大典中,安排了两位“卷帘将军二人于帘前,俱东西向”,而且这两个卷帘将军在登基大典的出场顺序在文武百官当中还是比较靠前的。这里应该是直接以位阶比较高的将军来担任这个卷帘将军,既能以此彰显帝王威仪,也能体现将军与皇帝比较亲近荣宠的地位。

《西游记》创作于明朝,应该是参考了这一历史的,由此可以看出沙僧之前在天庭所担任的“卷帘大将”一职,并不仅仅只是个贴身侍卫,而应该是掌握有一定实权的侍卫首领,不然看起来老实本分的他也不会说自己“南天门里我为尊,灵霄殿前吾称上”。

这个角色设定其实和后来沙僧所表现出的沉默寡语、谨言慎行的形象是很相符的。因为作为皇帝身边的贴身侍卫,首要是忠心不二,另外就是要能恭敬守矩、谨慎保密。因此,当时的情况是,在天庭最隆重的盛会蟠桃宴上,作为玉帝身边的侍卫首领,失手打碎了重要的宝物琉璃盏(琉璃在古代中国文化中被认为是比较高级的宝物)。这个行为,在古代是严重的御前失仪。

在古代的礼制和帝制下,在皇帝面前打个嗝放个屁、衣服没穿对等都可以归为御前失仪,轻则鞭笞,重则死罪。不过,对于一般的文臣武将的御前失仪通常没有治罪得那么严重,因为人都会有失误的时候嘛,但是对于皇帝近侍的御前失仪,惩罚则一般是要从重的。

历史上有个人的遭遇和沙僧倒是有点像,那就是西汉时期那个北海牧羊的苏武的哥哥苏嘉。《汉书·李广苏建列传》中记载:

前长君(苏嘉字)为奉车,从至雍棫阳宫,扶辇下除,触柱折辕,劾大不敬,伏剑自刎,赐钱二百万以葬。

苏嘉担任汉武帝的奉车都尉,为皇帝驾车,这个皇帝的随从兼车夫职位级别却是很高的“比二千石”,差不多可以说是汉武帝的“卷帘大将”了。他为汉武帝驾马车到棫阳宫时,为了扶皇帝下车,没有控制好马车的位置,结果马车乱动时撞到柱子把车辕给撞断了。然后苏嘉就被人弹劾以大不敬之罪,苏嘉自己也觉得自己这个过错很丢人,便拔剑自刎了。汉武帝听闻后还赏赐了二百万钱用于安葬苏嘉。

所以说,沙僧作为玉帝近侍首领的卷帘大将,在蟠桃会上打碎琉璃盏的这个御前失仪行为在古代是足以被定为大不敬之罪的,遭受严厉的处罚确实是不足为奇的。《西游记》作为一本古典小说,我们读时想要真正理解它,还是需要更多地了解些古代历史文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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