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乘意外险拒赔?起诉后保险公司主动赔

含烟评趣事 2024-05-24 05:48:29

我的这位当事人,买的是驾乘意外险,它和一般意外险不同的地方在于只保障被保险人在驾驶或者乘坐一般道路交通工具,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的意外。

他是在等红灯时,驻车往后排拿东西,由于动作幅度较大,给拉伤了。

经常锻炼的朋友可能知道,很多伤痛是有滞后性的,他也一样,过了几天,肩膀疼得受不了了,才去医院检查,最终确诊了“右肩损伤”。

出院后,他才想起曾经买过一份意外险,于是就申请了理赔,保险公司拒赔了。

理由是:被保险人没有及时报案,无法查清事实真相,不排除是非驾驶或乘坐状态下的意外受伤,同时保险公司也查到,我的当事人这个受伤部位,是有陈旧伤的,所以当他来律所找我的时候,我认为保险公司拒赔也算是情理之中。

不过既然来咨询了,我就帮你看一下条款,看看有没有争取的机会,突然发现,这个意外险,居然没有设置及时报案条款,另外这家公司,当年在浙江省是没有分公司的,所以如果我们起诉,他的应诉成本还是比较大的。

我给当事人做了谈话笔录,确认他的伤情真的是在开车时发生的,于是我决定帮他。

接受委托后,我就开始写起诉状和整理证据清单,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突然发现“争议处理”条款有问题,条款既约定了仲裁在签发地杭州,又约定了诉讼在被告住所地北京。

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预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仲裁条款无效,但是又不能排除诉讼约定在被告住所地,所以如果我们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在原告地起诉,被告很可能会提“管辖权异议”。

本着试试看的想法,我们提起了诉讼,过了几天,保险公司的人联系我,说:“你们真的起诉了?才1万多块钱。” 我说:“是的。”

虽然没有及时报案,但是你们合同条款也没有写及时报案呀,况且病历里明确写了事故起因是驾驶中,当然这个病例是经过"事后修正"的,保险公司的人说:“那这样子吧,钱我赔你,你们撤诉吧,真没想到你们这么较真!”

这个案子提醒我们意外险要及时报案,并且要在就诊中明确说明事故起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拒赔纠纷,同时如果真的被错赔,记得拿起法律的武器 !

如果你现在正在经历保险拒赔纠纷,赶紧来找邵律师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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