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大家并不是一边倒地在指责,还是出现了一些理智的声音,出现了一些不一样的声音,这些声音包括,如果该客车是私人客车,按全票收取所有乘客乘车费用没有问题,还有网友说,如果剩下的50%票费由政府直接补贴给大巴车,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其中有一位自称也是残疾军人的网友,说的这番话最让人动容,同时也似乎道出了问题的所在:现在的公路客运基本上被企业私人承包,人家管你半不半价,本人也是伤残军人,无数次被拒绝半价。
咱们先不去争论,这些网友的看法,到底是对还是错,从客观的角度来看问题,我总会认为,发生一件引起公众关注,甚至有可能引发争论的事件,有不同的声音和看法,我认为是好的。因为只有出现不同的声音,才能充分说明,社会公众是有在用心,坦诚地看待这类事件。也只有这样,有不同的声音,有争论,我们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在本次事件中,我认为官方的通报和处置,也就是当地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就对此次事件展开了认真仔细的调查。在查明真相后,也第一时间对涉事客运班车、客车司机,乘务员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这点还是相当给力,可圈可点的。具体的处罚我们来看看:对涉事客运班车停运七天,对涉事公司进行罚款处罚,对客运班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给予扣分处理,涉事企业对涉事乘务员予以辞退,责成乘务员何某某向陈先生真诚道歉!
理论上,这样一个快速、全面、完整的处理结果,这个事件就应该过去了。但是从目前来看,网络公众还有一些意见,有相当大一部分网友认为,这样的处罚过轻了,应该加大处罚力度。我能理解这部分网友的心情和意愿,毕竟在我们这个社会,军人在老百姓心中,是不允许遭到这种对待的。其实在我心里,也特别热爱军人,因为他们是我们的保护神,是这个社会和平安宁的守护者,谁胆敢不尊重军人,就是挑衅老百姓的底线。
所以借着这部分网友的一点点意见,我也谈谈我对这个处理结果的看法。我认为,这样的处罚结果还是很全面的,让所有失职、失查的单位和人员都受到处罚,下次他们才能长记性,才知道再犯这样的错误是要受到处罚,是要付出代价的。那其中对涉事企业的罚款,和对涉事乘务员的处罚,我认为还有提升的空间,比如对涉事企业的罚款,可以公开罚款额度,至少罚个十万元,才能起到惩戒的作用。而对于涉事乘务员的处罚,其中责成其成陈先生真诚道歉的部分,应该让她公开道歉。因为她这个举动,不只是寒了其他军人的心,也寒了老百姓的心。
相信陈先生当时面对乘务员这种说话的语气,心里也是很不舒服了,但是他还是克制自己的情绪,规规矩矩地亮出了自己的残疾军人证。结果让人意外的是,这位乘务员并不认可陈先生手里的证件,并扬言,坐他们家的车,是成年人就要买全票,否则请下车。就这样,在面对这样无理,又不通人情的乘务员,陈先生只要下了车,并拨打了12328进行举报,才有了后续的事情。
话说在这个节骨眼上,这位乘务员真是有点没心没肺了,哪怕她当时一看不出陈先生具体的身体状况,那当陈先生下车时,她难道看不出来吗?抛开陈先生持有残疾军人证的身份,咱们但凡有一颗善良的心,都应该允许陈先生先搭乘好这次车。
所以这位乘务员是应该受到处罚和批评的,但是有些事情我们也要说明白。比如说这位乘务员,到底知不知道,持有残疾军人证的乘客是可以半票乘车的?在这个问题上,大家千万不要想当然,我相信不仅仅是我,应该还有不少网友不完全清楚,手持残疾军人证,能享受到哪些优惠待遇,这种待遇包括哪些范围。就说本次这个事件,当时我第一次刷到这个事情时,我以为这个事件是发生在动车或者高铁上,后来才知道是发生在客运班车上。说心里话,持有一些特殊证件乘坐高铁以、公交车是可以优惠的,但是在乘坐客运班车时能不能享受优惠?我是真的不知道!
首先涉事的乘务员,是不是根本没有接受过“凭残疾军人证可以半票乘车”的培训?如果她没有培训过,那按照“不知者无罪”的道理,她被辞退是不是冤枉了?是不是无辜背锅了?我觉得这是个严肃的问题,是一个应该搞清楚的问题,大家觉得呢?
跑这找骂来了
这小编是水军吗?乘务员不知道政策,在伤残军人说了后,不能问吗?司机不知道,公司领导也不知道?
不要拿这个不知道做借口,看那个人说的话,就是个无德,无教养的泼妇,是个缺德少教的大混蛋。
那副丑恶嘴脸像是无知的样子吗?
汽运没听说有这政策。
呵呵。。。。不知道???就算是,军人也当场告知了,这要说不知道,那就是连人话都听不懂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