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件发生在江苏宿迁,一名8岁女童在路上玩耍时,被一名13岁男童用弹弓打伤了左眼。现在送医治疗后,医生已经确认女孩眼球已经破裂无法修复。等于说,女孩的左眼已经是面临终身失明的境地!作为一个8岁女孩,如果一只眼睛永久失明,对她身心所带来的伤害是非常严重的。作为女孩的父母,一定会下决心让施害者受到对等的惩罚。
现在的问题是,施害者也是13岁的孩子,想要他为此付出对等的惩罚,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对未成年人有一个保护措施。网络公众要认识到这一点,受害者父母更要意识到这一点,这样她在维权时,才不会走弯路。
目前整个事件所暴露出来的第一个问题是,当地派出所不立案,而且人家不立案的依据很明确,有法可依。那受害者家属一直纠结这个不立案的问题,是否有意义?是不是在走弯路?现在受害者家属以派出所不立案为由,将这个事件上传到网络上,让不明就里的网民纷纷来质疑,来指责,真的对事件的解决有用吗?我认为是没有用的,反而在无形中给有关方面施加了不必要的压力,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现在施害者是13岁的孩子,针对这种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刑法有这样一条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或以残忍手段致人严重残疾的案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后,理应负刑事责任!确实这个事情带来的后果很严重,所以给这个13岁孩子的行为,做出准确的定性,是妥善处理这个事件的前提,也是重中之重。
整个网络,目前对这个13岁孩子的言辞非常严厉,有的网友说他是故意打伤女孩的眼睛,有的网友说他是当地有名的地痞流氓,甚至有自诩为法律人士的自媒体人,盲目对这个事件做出对施害者非常不利于的定性。从我个人的观点来说,我是完全不认可这些观点的。首先说这位13岁男孩故意打伤这位8岁女孩眼睛的提法,我认为这个“故意”一词不能乱用。13岁男孩很显然心智不成熟,干的事情根本不过脑,图的就是一个刺激和好玩,现在惹出这么大的麻烦,估计他自己也很害怕。
所以这些网友一口一个故意打伤女孩眼睛,甚至有自媒体在写文章时,直接写成“男孩当时用弹弓瞄准女孩的眼睛”等等,我认为是很不恰当的,说得不好听,这是说话不过脑,考虑不周全,往严重了说这是无端生事,妄下定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确实《刑法》有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或以残忍手段致人严重残疾的案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后,理应负刑事责任!
现在个别所谓的法律人士,揪着这条刑法不放,意图以此来给这个事件定性,追究这位13岁男孩的刑事责任,我认为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从常理来说,一个13岁的孩子,在干这个坏事的时候,我不认为他是蓄意为之,更不会像个别自媒体人所描述的那样,直接瞄准女孩的眼睛打。我们每个人都是从调皮的童年走过来的,按照当时的场景,估计这位13岁少年是事后才知道自己惹了大祸。所以试图以故意为之,来定性施害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言论,是站不住脚的。
从个人感情来说,我倒是希望这位施害者已经年满14周岁了,这样一来他就符合进少管所的年龄要求。他这次惹了这么大的事端,必须要受到严厉的处罚,让他深刻认识到,作为未成年人,也不能肆意妄为,对她人进行伤害。必须要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才能让他长记性,更好地避免他以后犯更大的错。如此,施害者送到少管所严加管教,施害者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我认为就是这个事件最好的处理结果。但是现在施害者只有13岁,显然不符合送进少管所的年龄要求,唯一的办法就是由家长自行严加管教。
所以我认为受害者家属最需要做的是,争取最大化的经济赔偿,这些赔偿诉求包括女孩的治疗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包括后期护理,甚至眼睛修复的费用。没必要过多去纠结派出所立不立案的问题!现在由于受害者家属太过于纠结立案问题,引发了网络舆论对派出所的质疑,部分网民有意在指责派出所不作为。我认为这些操作,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还会损害公众对有关部门的信任,严重伤害老百姓与公职人员的感情,于社会的和谐百害而无一利。
关于这个细节,我想强调的一点是,当地派出所依法作出的不立案决定,这个大的方向是没有做的。但是派出所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主体,我认为它是有义务把涉事双方叫到一起,协商妥善解决、处理这个事件的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如果当地派出所认为这个事件自己管不了,没办法管,那也要告诉受害者家属,应该去找哪个部门来协调。不管是村委也好,还是什么部门也好,总要有人站出来,牵头把这个事件处理好。这个义务到底有没有尽到,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如果做到了,这个事件还能在网络发酵到这个地步,那就是受害者家属的问题了。
另外从受害者的角度来说,如果对当地派出所不立案的决定有争议,应该咨询律师等法律人士,甚至必要时聘请律师与派出所沟通,我认为这才是正确的做法,而不是直接把所有质疑发到网络上,让不明所以的网民来当裁判?这些吃瓜群众有当裁判官的能力吗?对于施害者家属同样如此,目前网上的说法是,施害者家属仗着自己的儿子是未成年人,以为手里有“免死金牌”,既不道歉,也不协商赔偿、承担责任。
对于施害者家属这种不道歉,不赔偿,不承担责任的态度,与其说是在耍无赖,不如说是缺少法律常识,是十足的法盲,连“自家孩子闯祸自己作为监护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常识都不知道。面对这种情况,受害者家属同样需要咨询律师,必要时聘请律师与施害者家属进行沟通,劝导施害者家属履行法律责任。
我认为受害者家属只要做好上述这些,就不会存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投诉无门的困境!
作者如果是你女儿这样子,你还写得出这篇文章![呲牙笑]
这就跟看到调解员上门调解,结果被打了,然后咆哮着要弄死打他的那一家人一模一样啊!
你收了多少黑心钱?
十三岁要杀人也都会了。法律盘它
现实让我理性。但法律让我不理性。强烈建议末成年人犯罪和精神病伤人。当追究监护人责任。让这些宝妈宝爸见鬼去吧。你的孩子是人。别人的就不是。
作者你傻吗?但凡男方父母出面积极解决问题,事情也不会搞成这样,还有就是派出所真的不作为
可别和民意唱反调
13岁不知道这一弹弓下去是什么后果吗?现在的孩子不笨,比你13岁的时候要懂的多(你13岁什么是手机都不知道)。既然刑法有规定公安机关就应该依法立案.至于是不是主观意识(定性)需要公安机关侦查,开庭审判才能确定。
教你向善,然后由着他们作恶。就像川大女生
理性维权可以说没有公道 警察不管 法律不管 谁给她维权
这一篇有收钱洗的嫌疑不?大家说说看
只能杀了
我会去买绳子,找到市场买猪脚,然后把猪脚绑起来,用锤子🔨把猪脚锤爆,
13岁奸杀那个现在还活的好好的,作者快去可怜可怜他,把你女儿带上啊
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不觉得自己丧良心吗?写这种文章
要是我女儿遇到这事,我会弄瞎他双眼。
你是不是忘了人家弄了个轻伤的法医鉴定,直接推翻了你的刑事负责的前提?
还不让人说话了吗,肇事者家庭肯定有保护伞
哈哈,你换位思考一下,你子女眼睛被弄瞎,凶手还逍遥自在,你会无动于衷?
指望别人是没用的,就看她爹还有没有血性了
怎么不是13岁的孩子开车撞作者,看他还有没有理性
现在十三岁的孩子心智有的已经很成熟了,即使他们不是故意瞄准女孩的眼睛,也是瞄准女孩的,结果也就很难说,也许是轻伤也可能有生命危险,所以不要说不是故意的
让受害者理性,就是在纵容恶
给了多少钱为行凶者辩护,日后这行凶者会有命案在身
被侵略时要理性!不要拿枪反抗!应该报告国际警察![大笑]
哎呦,看文章我以为你叫胡锡进那?
你是来拱火的吧!
开局就要刀了像作者这样的圣母(也可能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社会的公正不应该是要求法律严惩恶人吗?
你也就是在这里瞎逼逼。受害人他不知道要赔偿?故意也罢不故意也罢,关键是谁来为受害者买单。
理性的话对方无需负任何责任。理性只会给自己带来损失那还要理性干嘛?
听说现在小孩更加成熟,十三岁的年纪一般读初一了。这种年龄段确实还存在稚气的小孩,但也有一大堆明知道自己行为会使对方造成伤害还依旧下手的人。很多初一就开始打群架的学生也不在少数。律法这些年都太忽略了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段。受害人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施暴者也没得到应有的惩戒。在社会层次上没有引起关注,继而家庭中也只是觉得这只是小孩子之间的打架没有去管教好自己的孩子
我打瞎你孩子眼睛你再来跟我谈理性
喜欢当理中客,把你女儿眼睛打瞎,你还能写出这种文章?
人家父亲说带他去撸串压压惊
调解员被打表示要从严处理打人者,绝不姑息[呲牙笑]
哟呵,有点背景啊!开始警告受害者了,这是不是有恫吓的嫌疑?在怕什么?怕家长报复还是怕把警方牵出来?
我认为你特么不是逼东西,你特么还不承认
写这个文章多少钱啊,说出来听听
作者,请把你女儿或者儿子放到我一个小朋友的身边
血债
说理性维权的,把你家孩子打瞎、然后你理性维权吧!让全国人民佩服你[得瑟]
[裂开]请换位思考一下,要是自家孩子被打瞎了是何感受?
人为财死 鸟为食亡 作者收了多少钱了 到时候了没有
这是收了多少钱才能写出这么不要脸的文章?[点赞][点赞][点赞]
玩道德绑架和双标呢 小便你家里有儿女吗?
无药可救了!
这个标题一看就知道这个作者没东西
小小年纪一辈子就这么当一个残疾人了
这种事情我认为应该由派出所牵头,地方政府、妇联、民调委员会、信访全部参与调解,实在不行到法院起诉。
警察一个未成年不立案,怎么搞,作者你出来
网友理性把文章作者供献给国际医学割腰子[笑着哭]
法律不合理就不能称为合法。
理性能解决问题的话,还轮得到你写这篇文章吗?[汗][汗]
13岁男孩很显然心智不成熟,干的事情根本不过脑,图的就是一个刺激和好玩[笑着哭] 知道最小的强奸杀人犯几岁? 人家干完还伪装了自杀现场[无奈吐舌] 这问题少年就是有小编这种人惯出来的 出了事就说他还是个孩子[无奈吐舌] 天道好轮回 女孩现在八岁 懵懂 不知道以后的影响 既然不予立案 女孩五年后也可以这样对待这件案件中的人[无奈吐舌]
还一只眼睛来就行了,这不是很简单吗?有什么难判的?
未成年拿刀抹你脖子都是小事[得瑟]
我跟公职人员没有感情!
希望小编理性跳楼,理性切腹自尽。
但凡是有一点办法谁会到这里来找回公道?
理性?小编过来让我练练靶子,我也用弹弓
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你闺女,你会理性?
报案不受理,家属耍无赖,老实人就该认倒霉吗?告诉我,给他们公平公正的途径在哪里?
伤害对等,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毫无底线的对恶的纵容,终有一日会回报到自身。对恶的纵容,是对良善良知的残暴贱踏。是对公序良俗的颠覆。
这要是什么导的孩子被打伤了眼镜就不是这样的了,绝对会立案,可惜了没钱没势所以和稀泥
没法理性,这是毁掉孩子一生。父母也不好过。。。这种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现在就是要他赔偿一个眼珠子,如果不知情道歉赔点钱就能解决,法律也没有用了,直接枪毙得了
我安排几个10来岁的小孩子来把你的眼睛打瞎看看。
应该要打瞎你家小孩的眼睛,那时你就不会这么讲了
叫你女儿去弄吓他的双眼,毕竟没成年
再理性,也要把那个坏人的眼睛弄瞎。
家长把那13岁恶魔眼睛也打瞎,坐牢我们给你捐款,让你坐牢坐出养老院的待遇
家属告诉女孩11岁的时候准备两瓶硫酸,冲那两个男孩脸上倒
灭门惨案之前都是理性维权的[流鼻涕]
屁话八千
小编啥也不说了,来来来我找个13岁的孩子用弹弓打你家孩子的眼睛👀,我绝对不故意伤害你家娃,我天天围着他玩弹弓。我看你有多理性。
别站着说话不腰疼!必须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说穿了就是 这事不好解决 大家不要关注了 就让他过去吧
全国网民教他们一家人做人。
设计一下,最好让受害者女儿一刀捅了十三岁垃圾,大家都不立案,挺好
那就让你女儿也弄瞎他一只眼,,反正都是未成年,,
你说的很对,希望你女儿也出这种事。
作者家儿女死光了?
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恶人得不到惩治。受害者伴诉无门,如果文明不再文明。那就让暴力更加暴力。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用最原始的方式让恶人以十倍的代价偿还。
家里但凡有个男人,就该考虑做炸弹了
做父亲的勇敢一点!
我被人捅了一刀,血还没擦干,你叫我大度一点。女孩眼睛被弄瞎了,对方不赔款,公家不立案,你叫我大度一点
看到一群骂小便的,我就放心了。为了钱,流量一点底线没有,活该被骂。是不是你小孩也这样?哦,不对,你不可能有小孩,应该是你小时候也是这样。
真是火没烧到自己身上说话一身轻松啊,毕竟瞎的人不是你的孩子也不是你本人
这是要洗白
慢慢洗吧,还13岁不成熟,我娃现在10周岁,他都感觉这样的事残忍的很,何况13周岁
对,要理性维权,只把凶手及其监护人灭了就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罪不至死,别一不理性搞成灭门[呲牙笑]
作者收了多少黑钱
这种人就适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看看还站着说话不腰疼不
人家是摆事实讲法律,你就是完全在意淫,全篇都是你觉得…
若理性能解决问题谁愿意走极端?
一看就收了钱。这立场太歪了
和稀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