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书记酒后闹事事件:双方都有过错,夜宵店老板缺少职业素养!

镇南关梁哥 2023-08-22 08:52:38

社区书记与同行人员在夜宵店饮酒,期间因与夜宵店老板娘引发口角,最后双方爆发肢体冲突,书记指使随行人员打砸夜宵店,这是近日发生在四川乐山的一起热点事件。根据网上权威媒体平台的报道显示,事件发生后有关方面已经介入,涉事双方社区书记和夜宵店老板都受了伤,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而公众对于这起事件的看法,目前来看还是有一些争议,所以我们不妨来捋一捋其中的细节。

首先根据相关报道显得知,事件发生的起因是社区书记何某一行人在这家夜宵店消费期间,何某在上厕所的时候,触碰到了夜宵店的门板上。本来饮酒之后,神志多少有些迷糊,触碰到门板,只要自己没受伤,那也不是什么意外事件。但是在这起事件中,却因为店家的门板实在太脏了,把何书记干净的衣服蹭脏了,这让何书记心里非常不爽。

对于何书记衣服被门板蹭脏这个问题,店家到底有没有责任呢?我认为是有的。作为店面经营者,客人花了钱进来消费,店家有义务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场所。显然这家夜宵店没有尽到这个义务!说到这里,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当时触碰到门板,衣服被弄脏,何书记当时就意识到了,并向店家老板娘表达了不满,说明何书记当时并没有处于醉酒状态。

设想一下,当时如果你是何书记,自己的衣服弄得一身脏,心里肯定也会觉得不爽。在这种情况下,找店家抱怨一下也很正常。在这起事件中,何书记当时就找了店家老板娘抱怨这个事情。对于这个细节,网络上流传的信息是,当时刘书记是要让店家赔钱,我认为除非当时何书记处于醉酒状态,不然不太可能提出这样无理的要求,所以我严重怀疑这个信息的准确性。

而事情发生后,有媒体就这个事件电话采访了何书记,在问到衣服被弄脏,找店家赔钱这个细节,何书记的回应是,当时自己跟店家老板娘说这个事情的时候,店家老板娘没有任何反应,笑都不笑一下。在这里我认为有必要讨论一下,店家老板娘的态度问题!上面我已经说过了,作为店面经营者,有义务给顾客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场所,但是这家夜宵店的经营者并没有尽到这个义务。

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设身处地想一想,当你遇到这样的事情,找店家抱怨时,店家没有任何反应,你是一种怎么样的心情?按照何书记的说法,当时面对自己的抱怨,店家老板娘笑都没有笑一下。我们到底应不应该计较“店家老板娘没有笑”?我认为是应该计较的。虽然我不会盲目的要求经营者把顾客当成上帝,但是起码的尊重还是要有的,显然这家夜宵店的老板娘没有做到这一点。

同样的,相关记者也就这个细节,采访了夜宵店老板娘,得到的回复是,当时她认为何书记是醉酒无理取闹,才没有搭理他。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夜宵店老板娘的这个想法是错误的,正因为她抱着这种错误的心态,才没有正确处理好这个事情。导致了事态的升级,让自己也受了伤,自己的生意也受到了影响,说到底就是一个态度的问题,一个服务意识不到位的问题。

个别网友可能认为我在强词夺理,有意在偏袒何书记,说心里话我根本不屑于干这的事情,实事求是罢了。我自己本身做过服务行业,而且是服务行业的一线服务生,给客人端茶倒水的那种。这份工作给我最大的感触是,没有必要把顾客当成上帝,但是一定要有敬畏之心,保持对顾客的尊重,并一视同仁,不管是男顾客还是女顾客,也不管她是醉酒了的,还是没有喝酒的。

在本次事件中,这位夜宵店老板娘似乎没有这样的意识,她仅仅以自己的主观意识就判定何书记是醉酒之人,并抱着喝醉酒的顾客可以不搭理的心态。所以,当何书记衣服被弄脏找到她讨个说法的时,她应该面带微笑,抱着愧疚之心向顾客表示歉意,并认真听取顾客的诉求,这才是一个做餐饮行业的人应该具备的素养。可能有网友要问了,要是何书记当时要求赔钱是认真的,我也要赔钱吗?我认为赔不赔钱有商量的余地,但是作为店家,该有的态度还是要先摆出来。

说起本次事件涉事夜宵店老板娘的态度问题,我就想起来我们平时在影视剧上看到的,当顾家在用餐过程中对店家表示不满时,店家方面都会拿出一个诚恳的态度,认真听取顾客的意见和诉求,并尽量给客人一个满意的回复。我认为这种影视情节设计得很好,符合现实需要,值得餐饮人好好学习。在本次夜宵店事件中,我认为夜宵店的老板娘当时能拿出一个好的态度,认真听取客人的意见和诉求后,适当地免除一些酒菜钱,打个折什么,就能把这个事情处理好,毕竟生意人,要以和为贵嘛。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双方爆发肢体冲突后,何书记受了伤,头部被椅子砸了。而整个冲突事件中,夜宵店老板娘的丈夫也参与了互殴。你以为何书记的头是被夜宵店老板娘的丈夫砸的,其实并不是!根据网上流传的信息显示,何书记的头是夜宵店老板娘砸的。更具体的细节我没有完全掌握,我不知道当时老板娘拿椅子砸何书记的头,是不是因为受到了对方的攻击?如果在没有受到攻击的情况下,还能拿椅子砸别人的头,那我会认为这位老板娘是个狠人。而女性有这样的心性和性格,我并不认为是好事!

上面说的都是夜宵店的问题和责任,现在说说李书记的问题。千不该万不该,在我们这个社会,除了执法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暴力解决纠纷。

所何书记的罪过并不小,不但自己动手打人,还指使随行人员打砸夜宵店,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说何书记是一时冲动犯了错误,那与他同行的人员不但没有阻止他犯错误,还不分青红皂白参与了打砸,实在是不应该,也是一种失职行为。相信何书记在反省自己的同时,也会从新审视自己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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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南关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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