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迁办公地址,员工不愿一同前往,被公司辞退合法吗?

我是人事老油条 2024-06-29 13:57:21

在实际工作当中,很多企业为了降低办公成本,会从经济发达地区搬迁到经济欠发达地区租赁厂房、或新建办公场所,原来招聘的员工,就会面临到底是离职,还是跟企业一起去发展的情形。如果你不愿意跟随企业到外地办公地址上班,公司以个人原因将你辞退,属于合法辞退吗?

如果你遇到单位也是这么操作的话,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天我们就给大家分享这方面的案例,希望给大家的工作有所警示!案件中的公司信息、个人信息均作隐藏替换处理,非真实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问题。李某某认可甲公司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真实性,故一审法院采信房屋租赁合同,进而采纳甲公司租用的场地确于2022年8月15日到期的事实,进而采纳其公司因租赁期满而决定整体搬迁至河南省某市的主张。

甲公司虽主张同时受疫情影响导致其公司需搬迁至河南省某市但未举证证明,一审法院不予采纳其公司该项主张。李某某与甲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李某某的工作地点为北京市某区,现甲公司根据自主发展规划决定搬迁至河南省某市,对李某某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其公司应与李某某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并采取包括提供班车、住宿、补贴等方式的合理弥补措施。

现甲公司未举证证明就提高工资待遇及提供住宿的主张,且双方亦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协商一致,故甲公司以因李某某个人原因无法前往河南省某市工作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甲公司应当支付李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具体数额以一审法院核算为准。

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节,甲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计划决定搬迁至河南省某市,但其与李某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为北京市某区,甲公司应就此与李某某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并作出合理的弥补措施。

现甲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双方就此达成了一致意见,故甲公司以因李某某个人原因无法前往河南省某市工作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

一审法院核算甲公司应支付李某某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正确,本院对此予以确认。

二审法院判决结果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过本期案例,我们可以知晓,如果你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我们要及时收集合理、有效的证据,我们普通劳动者必须要具有劳动风险预防方面的意识。证据收集建议大家按照如下思路操作:

第一,如果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量去收集书面证据。比如工资条,公司发的通知复印件等。

第二,在书面证据不具备的情况下,也可以收集部分电子证据。比如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电子考勤记录等。

第三,在和单位博弈过程中,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单位法人代表邮寄你的个人书面意见。这个书面意见一定要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进行撰写,这样子操作才更有效。

本期案例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大家有不同意见的,敬请大家在评论区留言点评互动!如果你觉得该案件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的或警示的,你可以点赞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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