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败诉,二审法院改判支持经济补偿金13万元,为什么?

我是人事老油条 2024-07-03 20:40:39

在实际工作当中,由于工作的原因,你可能会在公司组织的会议签到表上签字。比如,公司决定要降薪了,你作为工作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了。这个签字有效吗?后期,你主张经济补偿金会得到支持吗?

如果你遇到单位也是这么操作的话,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天我们就给大家分享这方面的案例,希望给大家的工作有所警示!案件中的公司信息、个人信息均作隐藏替换处理,非真实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李某某主张甲公司近期发工资时间延后,单方减少工资数额的情况较严重,其2022年1月、2月工资均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因甲公司未依法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故于2022年4月8日提出解除,并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李某某未举证证明甲公司未及时足额发放2022年1月工资情形,且法院已认定李某某与甲公司就2022年2月工资调整经协商达成一致,李某某于2022年3月30日收到2022年2月工资亦未晚于下一支付周期,同时综合全案证据及当事人庭审陈述,法院能够认定甲公司在2022年2月至4月期间确有出现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之情形,甲公司不存在克扣、无故拖欠或拒不支付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主观恶意,因此对李某某的该项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一审法院依法判决:一、甲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李某某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11日期间工资3371.36元;(已履行)二、驳回李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李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首先,甲公司对于相关工资构成项目及金额的调整,属于对于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的重大变更,且对于劳动者而言会产生较大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相应内容。

其次,甲公司作为分支机构,理应执行上级单位的工作要求,但在落实上级工作要求过程中,亦应采取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前所述,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事项,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

本案中,甲公司仅通过召开有部门负责人和李某某参加的会议传达了上级决定、通过工作群发送了上级相关会议纪要,但并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就大幅降薪这一影响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与职工进行充分协商,或者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等方式取得劳动者同意。

因此,甲公司在落实上级组织相关工作要求的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一审法院依据相关录音认定甲公司就降薪方案已与李某某在内的职工代表进行了平等协商有欠充分。

再次,关于本案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降薪是否已经协商达成一致一节,在案证据显示,李某某作为人事行政专员,确参与了甲公司召开的部门负责人会议,故此其对于上级组织有关降薪的决定确为知情,但在案录音显示,在该次会议中,李某某并未代表其个人明确表示同意接受降薪,且其在会议中明确提出了不同意意见。

此外,其作为人事行政专员,按照用人单位安排编制相应月份工资表格系其本职工作内容之一,其在所编制表格中签字,亦仅应视为其在履行工作职责,而不应认定其个人对于调整工资构成及金额表示同意。第三,在案证据显示,薪酬调整后,包括李某某在内的十余名劳动者即联名向相关工会组织反映权利诉求,李某某亦于2022年4月即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本案仲裁申请。

综上可以看出,李某某对于用人单位调薪的决定并未明确表示认可,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已就工资调整协商达成一致依据不足。

二审法院判决结果如下,撤销一审判决书,甲公司支付李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34158.44元。

通过本期案例,我们可以知晓,如果你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我们要及时收集合理、有效的证据,我们普通劳动者必须要具有劳动风险预防方面的意识。证据收集建议大家按照如下思路操作:

第一,如果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量去收集书面证据。比如工资条,公司发的通知复印件等。

第二,在书面证据不具备的情况下,也可以收集部分电子证据。比如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电子考勤记录等。

第三,在和单位博弈过程中,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单位法人代表邮寄你的个人书面意见。这个书面意见一定要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进行撰写,这样子操作才更有效。

本期案例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大家有不同意见的,敬请大家在评论区留言点评互动!如果你觉得该案件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的或警示的,你可以点赞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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