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奔驰母女事件中,工人陈某失去了尊严,得到了一句抱歉!

镇南关梁哥 2023-11-24 11:14:03

相信喜欢关注新闻的朋友都看到了,这个事件发生在福建龙岩,当时两名工人在做地面道路维修,此时一对母子开着奔驰车过路,可能是感觉不太好过,这对母子直接下车对着其中一名工人一顿输出,大骂工人的工作妨碍了她的正常通行。

可能刚开始大家还有稍微有点理解奔驰女的愤怒,毕竟开车奔驰豪车嘛,开着开着被挡道了,有钱人的自尊就受到伤害了。但是通过看了视频后才发现,工人的工作并没有影响车辆的正常通行,细心的网友认真看了视频后,发现大货车都能正常通过。所以大家都明白了,这奔驰女车主是驾驶技术又不行,脾气还特别的暴躁。如此一来,整个事件就是奔驰女车主单方面的过错,跟工人没有关系。

根据后续官方的报道显示,女车主叶某38岁,而跟她一同出行的59岁女性也叫叶某,是女车主的母亲。这就有点奇怪了,在我们国家,孩子一般都跟父姓,而在这起事件的女奔驰司机是跟着母亲姓的,这是为何呢?当然了,这些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这起事件中这对母女的所作所为!我们老祖宗有句话叫“子不教父之过”,既然叶某是跟随母亲姓的,所以她的母亲完全可以代替他的父亲把她教好。但是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当奔驰女车主叶某无端向工人发飙,辱骂工人时,她的母亲不但没有制止,还跟着自己的女儿同出一气,双双向工人撒泼,以此来显示自己作为高贵奔驰车司机和乘员的高贵。

所以整个事件向公众透露出这样一个画面,奔驰女车主作为女儿,今年38岁,却没有一个38岁成年人的基本素养,更没有一个38岁女性该有的温和。此时我特别好奇,我们都说女性的母性是天生的,而奔驰女车主这个年龄应该也是做母亲的人了。当我在她身上看不到一丝女性的温和时,我严重怀疑,作为母亲,她是以怎么样的面貌和姿态,去面对和教育自己的子女?我真的无法想象!

再说说这位59岁的叶某,她再差一岁就60岁了,在我们这边,60岁是一个人一生中十分重要的一个年龄阶段。只要你年满60岁,亲朋友好友就要给你来做寿,在给你贺寿的同时,年长者们还要以你为榜样,向身边的晚辈宣扬你的成就和道德品质。而作为一个即将年满60岁的人,一只脚也迈进棺材了,这个时候很多关于金钱名利的东西都应该看开了,看淡了。这个时候应该多多回过头想想自己走过的路,多反省自己的过错,最后总结生活的经验,把有用的经验和教训教给自己的子女和身边的晚辈。

所以我们只能呵呵了吧?38岁的女奔驰车主,理应是一位成熟的女性,善良、温和的母亲,但是她在这起事件中的表现,哪里有一点成熟女性、温和母亲的样子?她的所作所为就像一个古代大户人家一直长不大,年年都是13岁的千金小姐,一遇上不顺心的,自己看不顺眼的人和事,就耍大小姐脾气,一身的公主病。这种人在放下这个社会不叫成年人,叫巨婴!所以今天这个事件,女奔驰车主要反思,她的母亲更需要反思,否则这位母亲这辈子就算白活了,而她的女儿要是不及时反思,以后也跟她一样,永远得不到他人的尊重!

以上都是从道德层面、家教、为人处世和个人得失等方面看待这个事件,接下来不妨从法律法规层面来看看!通过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现我们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有详细的规定,希望这对母女能够认真学习:

1、当众或在公共场合辱骂他人,都是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规定进行治安处罚。可以进行治安处罚的辱骂他人的行为一般的表现形式为,在公共场合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在本次这个事件中,这对母女公然当街辱骂工人,并贬低工人为叫花子,已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中不得公然侮辱他人的规定,应该处于五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五百元。鉴于这个事件中这对母女的行为已经在网络引起公愤,应该从重处罚。所以我建议公安机关应该对这对母女处于15日拘留,并处罚款2000元。如此才能达到惩戒的作用,大家说呢?

当然了,我的建议终归是建议,也就是过过嘴瘾,真正能对这对母女作出处罚的,还是当地的公安机关。从相关媒体平台对这个事件的后续报道来看,当地公安机关已经妥善处理了这个事件,咱们一起来看看,这对母女受到了哪些处罚:

以上就是相关部门对这个事件的处理通报。在通报中也说明了,这对母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之规定,已经依法作出处理。这个“已经依法作出处理”是做了怎么样的处理?是拘留了?还是罚款了?这是很多网民关心的问题,但是相关部门并没有公布具体的处理措施,这多少让公众觉得有点遗憾。在这点上我跟大家的心态是一样,因为这对母女的行为十分恶劣,大家都盼着她们能受到应有的惩罚。

另外这对母女“已经深刻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恳地向工人陈某道歉,并已经得到了陈某的谅解”。既然处理也处理了,该道歉也道歉了,这个事件也算是圆满结束了吧?但是在各大媒体平台报道的文章评论区里,我还是看到了不太满意的评论,显然,有一部分网友还颇有微词。

为此我专门整理了一下这些不满,主要有两点,一是有部分网友认为,既然这对母女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她俩是受到了拘留?还是被罚了款?应该全部公布出来!毕竟这对母女的行为已经引起了公愤,公众有权知道她们是否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二是这对母女是否真的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公众眼里,一对前脚还恶狠狠地想要当街对一位男性工人动手的两位女性,一下子就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是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总觉得这变化有点一时接受不了。

另外报道中还提到,这对母女诚恳地跟工人道歉后,已经得到到了工人陈某的谅解。我在这里还是想大家提个建议,如果大家以后要是遇上跟工人陈某这样的遭遇,一定不要去轻易谅解。因为咱们要是当街遭到他人的辱骂,自己看似没有失去什么东西,其实咱们已经失去了很宝贵的东西,那就是尊严!而工人们每天起早贪黑,努力工作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赚钱养家糊口吗?所以在这起事件中,工人失去了尊严,就应该有所补偿。除了尊严工人最缺的不就是钱吗?所以给予工人金钱上的补偿,这很合情合理。

眼下我们的不少法律法规都还在逐步不断完善当中,我期待有朝一日能看到,咱们这个社会再发生今天这样的事件,我们的处理方式是:不但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受到严厉的处罚,在事件中被辱骂,失去宝贵尊严的受害者,也能得到金钱的赔偿。这个赔偿的额度我们可以不作详细的规定,看施害者、施暴者的经济条件来定,对那些傲慢的有钱人,就让他赔个十万,赔个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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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南关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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