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案件官司打赢了,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百话普法 2023-07-11 11:40:32

最近刷抖音,很多律师做劳动法方面的咨询服务,很多提问的网友貌似比业内人士还精通,什么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n,n+1,2n,合法辞退,违法辞退,网友们都很精通。也应此,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案件大量增多。

但实践中还存在这种情况,劳动仲裁或者诉讼官司赢了,劳动者去索要工资或者赔偿的时候公司注销了,这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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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销需要按照流程规定完成,注销公司需要成立清算组,在公司注销时必须通知债权人,不仅包含供货商、客户,更包括公司员工。并且公司员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这些应当优先获偿。

《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即使公司注销后的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支付拖欠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这些的,还可以由股东承担补充责任。

在此也提醒各位BOSS因为拖欠工资、医疗费、抚恤费这些不想支付就注销公司的做法实属不明智,公司注销时如果不能结清所欠的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追究股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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