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并非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也非“万物平等”

风在校文化 2024-05-13 04:55:53

汽车出了故障,它的“修理方法”是高还是低,根据什么进行平衡调整呢?

当然是根据“故障原因高低,和要达到的修理后效果高低”,进行平衡调整。

我们必须明白,佛学中的“平衡”就是采用“平等”进行的词语构架。或者说,佛学中“平等”本就是日常语言的“平衡”。

这就是“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本意是:所谓方法的平衡,看的是“原因和效果”的平衡。其中,无=原因。有=效果。

但,佛学解读中,“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常常被解读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当然,他们为了掩盖自己的无知,把这个概念进行很好伪装,说成“万物平等”,并强调“法、指佛法。且在空性的前提下”。反正“你我他”都不明白彼此在说什么,完全就是“皇帝的新衣”,大家都假装自己懂了。

哎,真不明白,既然自己不认知古文,干嘛非要来搅这个浑水呢?

佛学古文中,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语句构架,常常违背国学语言常理:

譬如,

1)表达,“理论上…”,古文一般都是用“如果”。

而佛学却用“如来”。

2)表达“用心分析研究”,古文一般都用“悟、琢磨”。

而佛学用“挂碍”。

3)表达“掂量双方关系”,古文一般都用“平衡”。

而佛学用“平等”。

4)佛学中,无=万物之始,有=万动果。

而绝大多数人却理解成“没有、有”。

所以,“平衡无有”,原本指“平衡起因动果关系”,被解读成“…平衡,没有…”。更别说“平等无有”。

所以: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所谓的方法是平衡事物起因动果的高与低。

也就是说:

所有的方式方法的制定,都是根据事物的起因动果的实际情况,进行高低搭配的。

比如,汽车出现故障,我们是根据故障大小制定修理方法。最终是换个机油,还是更换发动机?完全依据问题原因(无),和要达到怎样的效果(有)进行分析研究而制定!

这些与“法律平等或者万物平等”有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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