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故事:云意[完]

圆月说小说 2024-06-01 21:06:36

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即删作者:杯中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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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妹妹一母所生,命运却截然不同。

母后偏爱她,要她练武,封她邑地,给她兵权。

我却只被当作和亲漠北的工具。

后来南朝与漠北爆发战争。

我在漠北少主的帐中求了三天三夜,才为带兵被俘的妹妹求得一条生路。

她却用匕首刺进了我的心脏,对我怨愤吼叫:

「是你抢走了我的爱情,夺走了我的安乐人生!」

爱情?安乐?

那不如这一世,都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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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漠北的冬天万物枯落,寒风凛冽。

这是我作为和亲公主来到漠北的第二个冬天。

也是南朝与漠北开战,妹妹楚云铃兵败被擒的第一个月。

她被扔进关押俘虏的帐篷的那天晚上,郎厌正抱着我在王帐内缠绵。

他看起来心情不错。

我趁机问:「可不可以放了楚云铃?」

郎厌道:「我记得你还在南朝做公主时,她对你很不好。」

「她毕竟是我妹妹。」

像鹰隼一样锐利的眼睛盯着我:

「这就要看你的表现了,阿意。」

三天后,我拖着疲惫的身体走进关押战俘的军帐。

她已经卸下了军甲,蜷缩在脏污的角落里颤抖。

帐篷里很冷。我紧了紧身上的狐皮大氅,冲她伸出手:

「走吧,他同意放过你。」

楚云铃看了我一眼,目光呆滞:

「……你怎么会过得这么好?」

我还未来得及答话,她的声音骤然急促起来:

「楚云意!你怎么会过得这么好!当年你就比我过得好!为什么被逼着学兵法武艺的人是我?为什么要带兵打仗的人是我?为什么你就可以嫁给他,受尽宠爱?」

我一愣。

楚云铃猝然翻身,向我扑来。

她手里握着一把闪着寒光的短刃。

我被扑倒在地,那把短刃没入胸口,又被拔出。

鲜血喷涌,楚云铃面目癫狂。

「如果不是你,我怎么会过了十二年的苦日子?

「如果不是你,现在被他万千宠爱的人就是我……

「楚云意,欠我的,该还了!」

钻心的痛苦袭来,合上眼睛前,我隐约看见了郎厌急切的脸。

他似乎在喊些什么,但我已经听不见了。

2

楚云铃或许不知道,我一直很羡慕她。

父皇难育子嗣,膝下只有两个女儿。

他并不想由没有自己血脉的宗室子继承皇位,于是执意要在我和楚云铃之间挑选一位,以男子规格教养,以堵住群臣的悠悠之口。

于是六岁那年,我和她一同被带到金銮殿。

殿首的正桌上放着两样东西。

一柄吹毛断发的利剑,和一件流光溢彩的裙裳。

父皇和母后要我们各选其一。

我们都是懵懂不知事的年纪。

母后略过我,径直走向妹妹楚云铃,温柔地哄劝:

「云铃,做大将军可以骑大马,还可以率领千军万马,多威风呀!」

于是,她选了剑,而我则换上了那件裙子。

谁来做那位「男子」,也自此有了分晓。

这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一刻。

3

楚云铃杀死我后,我重新睁开眼,竟又回到了抉择命运的那一天。

我重生了?

下意识地望向楚云铃,看见她眼底出现与年龄不符的狂喜之色时。

我便知道,她怕是和我一样,也有了一次新生。

看着金銮殿的桌上,熟悉的剑与裙裳,我正要开口。

楚云铃却抢先一步,直接跪在了父皇和母后面前:

「儿臣只想做个逍遥公主!」

母后面色一变:「什么糊涂话,铃儿天性率直自然,依臣妾看,习武练兵这种事,她比意儿合适。」

楚云铃一把抓过剑,横在自己的脖子上。

「儿臣实在不想!母后若要逼我,我宁愿一死了之!」

母后大概没想到她会如此决绝,吓得面色苍白,心疼得要她放下剑。

就这样,在楚云铃的极力反对下,我们前世的命运由此倒转。

因为生我时的难产经历,她一向不喜欢我。

楚云铃却十分固执,母后说破了天去,也没能说得她回心转意。

她一把甩开了母后递来的剑,抱着裙子就跑向了内室。

片刻后,她换好了衣裳出来。

才六岁的小姑娘,就已经初见日后倾城美貌的雏形。

尘埃落定后,她迈着骄矜的步子走向我,嘲笑道:

「从今天开始,那些苦就都是你来受了。」

我握着剑,看着她得意洋洋的背影。

美丽而稚嫩,就像一朵可以随意攀折的花。

上一世,我被迫做了一辈子的花。

这一世,我要做风雪中的青松。

从今以后,便是我在校场习武、练剑,读兵书。

而她则会过上心心念念的金贵日子,像一个真正的「公主」。

4

和前世对待楚云铃一样,父皇指了禁军教头做我的剑术师傅,三朝老将做我的兵法师傅,上一任宰相做我的学问师傅。

我晨起去校场跟着宋教头习武练剑,午间在国子监随李太傅诵读诗书,晚上还要被赵将军考教兵法。

对于一个六岁的孩子来说,这日子未免太充实了。

但和前世比起来,这种健步如飞的感觉实在太好了。

前世整整十二年,母后为了将我培养成一位典范的和亲公主,从六岁起就逼着我节食来维持体型。

走路要袅袅婷婷,行动要弱柳扶风,说话要轻言细语。

为了跳舞时的纤巧身姿,我要服用和合丸。

这种丸药会使女子容光焕发,但也会逐渐损坏身体,甚至影响生育。

重活一世,我很享受这种大声谈笑,大步行走的感觉。

唯一让人觉得厌烦的一点是,楚云铃总来骚扰我。

我在校场艰难地扎马步,挥着木剑练习招式时,她笑盈盈地出现在我面前。

「看看你这衣裳,浸了这么多汗,怕是都臭了。」

她捏着鼻子嫌恶道,围在身边的宫女发出一阵窃笑。

其中一个马上接话:

「长公主现在这么辛苦,哪儿还顾得上这些?

「比不得咱们公主,这身丝织软烟罗的衣裳可是皇后娘娘刚赏的,夏日穿上凉爽得很。」

我停下动作,揪住自己的衣服闻了闻,嗯,没味道。

楚云铃笑得更夸张:「要不要送你几件啊?正好我宫里的宫女有几身多出来的……」

她的话戛然而止,因为我的木剑已经停在了她肩上。

我说:「你的宫女端着的那盘点心给我,饿了。」

没办法,正在长身体,运动量又太大,老容易饿。

我把那盘点心抢过来,冷笑着挽了个剑花:

「还看?我这剑虽然是木头的,但到底刀剑无眼。」

武力压人,楚云铃气得跑走了。

她跑去向母后告状了。

5

母后将我召到了椒房殿。

她对着我笑,但笑容里没有温度:

「你是姐姐,学了本事,就要好好护着你妹妹,不能让她受一点委屈,知道吗?」

楚云铃卧在她膝上,扬着小脸撒娇:

「母后,我哪里用她护着!」

母后故作嗔怒,又笑吟吟地对我道:

「你妹妹不懂事,别放在心上。」

就算知道她的偏心,此刻我还是忍不住心里微微一痛。

上一世她将楚云铃当作男子养,为的是让她有自立的本事,能够掌权掌兵,不必远嫁和亲。

这一世楚云铃自己不愿意,她勉强把这机会给了我,却还是要我护着她。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但我只是母亲为楚云铃计深远的工具。

6

在后宫里,有楚云铃坚持不懈地给我找麻烦,在前朝,当然也有人看不惯我。

首当其冲的就是那群宗室子弟。

「瞧瞧,哪有半点公主的样子。」

「陛下怕是昏了头,还真指望上一个女儿了?」

「粗鄙,实在粗鄙。比不得云铃公主半分。」

我埋头读书,只当听不见。

正巧李太傅进来,听见这话,气得吹胡子瞪眼:

「你们这群不学无术的东西,也配议论公主!」

有人不服:「太傅,您不能因为公主是女子就照顾她啊,这圣贤之道,岂是一个小小女子能懂的!」

李太傅立刻拿起了戒尺,打得那人吱哇乱叫。

「前几日学过《孟子》,公主才给我交了一份万字治国策来,谁有不服,也写一份给老夫看看!你写?还是你写?」

我抬头看了一眼李太傅,冲他露出一个感激的笑容。

其实李太傅一开始也是不喜欢我的。

他觉得是父皇异想天开,非要塞个不中用的公主给他教。

可后来我的功课总是甲等。

其他学生念一遍的东西我要念十遍,他们写一份的作业我要交三份,他们对严厉的李太傅避之不及,我却要缠着他问东问西。

终于有一天,李太傅捋着花白的胡子对我说: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话不对。公主便好得很。」

7

转眼年关将至,又是一年除夕宫宴。

父皇子嗣单薄,为了热闹,这种宴会一贯是叫上宗室和重臣们一起参加的。

楚云铃起身敬酒:

「父皇,姐姐习武多年,不如趁此良宵演练一番,也好让大家看看姐姐的风姿啊。」

楚云铃看起来早有准备,她公主之尊,貌美善舞,愿意为她出头的世家公子并不少,想教训教训我这个「不知好歹」的公主的人也不少。

她眼波一转,李御史家的三公子就站了起来:「小臣愿意陪公主演练一番。」

父皇面色不虞。

我知道他是担心我会输。

如果真的输了,我的面子自然是没有,提出「公主作男子养」的皇帝当然也没面子。

但此时更不能退,我扬声应下,提剑上场。

李三五岁习剑,生得黝黑粗壮,往那里一站就颇有些压迫感,看起来不是好相与的。

宋教头低声嘱咐我:「女子不以力取胜,轻捷灵巧,融汇变通才是正道。」

我笑道:「我都能从您手下过个几十招,还怕他不成?」

宋教头拍拍我的肩:「一力降十会,还是小心些。」

我和李三分别持剑,摆开架势。

只试探性地过了几式,我就察觉出他的疏漏。

上肢力量太大,反而下盘不稳。

而且,他轻敌。

我心中有了分晓,且战且退。

一旁观战的楚云铃见我退后,催促李三速战速决。

她叫嚣着要李三给我点颜色看看,李三纵身一跃,手中长剑向我劈来。

我不与他正面交锋,侧身躲过了这次重击,同时身子一矮,直攻他下盘。

李三重心不稳,狠狠摔倒在地。

我顺势踩中他的膝盖,长剑横在他颈边。

楚云铃尖叫:「不可能!李三,你这个没用的东西,连个女人都打不过!」

李三羞愤欲死。

楚云铃还想说些什么,却被父皇喝止了。

「大呼小叫成何体统,你也该多向你姐姐学学!」

楚云铃只能讪讪闭嘴。

父皇转身向我,大悦道:「朕的女儿,自是巾帼不让须眉!」

大手一挥,赐了我八百私兵。

此后我除了自己练剑,还要忙着练兵。

等我将这八百人训到精锐骑兵的地步,掐指一算,前世那个关键的时间也要到了。

漠北少主郎厌来访南朝,求娶公主。

8

前世这个倒霉的公主当然是我。

当时的楚云铃虽在三位师父手里摸爬滚打,却一点兵家意识都没有。

再加上漠北少主生得确实英俊,同京城的男子相比,另有一种大漠野性。

她只一眼就沦陷了,却无法替我和亲,因此深恨我抢走了她的爱情。

爱情?我每次听到这个词都觉得好笑。

郎厌这种人,也会有爱情吗?

他生在漠北,像草原上凶狠的狼,或是贪食狠厉的鹰隼。

虽然他对我算得上温柔,但我心里明白,这不过是对一只豢养在笼里的金丝雀儿的温柔。

南朝选择和亲,本意也是平息战乱,但他在娶了我之后翻脸不认账,不顾我的苦苦哀求,再次率军攻打南朝。

我这个和亲公主就像一个笑话。

这一世,我特意去了楚云铃的殿里找她。

她近来越发爱惜容貌,正对着铜镜描眉,大概也是意识到自己上辈子的心上人要来了,看见我,不悦地皱了皱眉。

我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郎厌快要到了,他最爱的舞是《掌中燕》,你若是愿意,可以多练。」

楚云铃怀疑道:「你会这么好心?」

「我对他没兴趣。但我要再问你一句,就算这个人会踏破你的故土,杀戮你的百姓,你也想要嫁给他吗?」

楚云铃高傲地昂起头:「上辈子是你没用,劝不了他。我和你不一样,他只要爱上了我,自然会事事听我的,和南朝和平相处。」

9

两个月倏忽而过,漠北少主郎厌来到南朝。

南朝朝中可用之臣大多垂垂老矣,现下多是庸碌之辈,为了和漠北打好关系平息边关战乱,父皇设宴,以上宾之礼款待他。

我和楚云铃都戴着面纱,在出席之列。

本以为重生后过了这许多年,我已经忘了这些事。

但看见郎厌的那一刻,身体还是止不住地战栗起来。

草原上烈烈的野风,狂奔的骏马,王帐里温暖的兽皮,点燃的篝火……

还有男人炽热的身体和怀抱。

这些已经远去的事物再次清晰起来。

我说不清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大约是恐惧。

楚云铃一脸兴奋,只盯着郎厌看个不停,眼中满是倾慕之情。

酒过三巡后,便是歌舞助兴。

楚云铃终于按捺不住,站起身来扬声道:「父皇,母后,儿臣愿一舞。」

宫宴上掀起小小的波澜,公主自降身份为漠北人跳舞,说出去总不好听。

但楚云铃的话已经出口,父皇也只好同意。

楚云铃面露得意之色,下去换了舞衣。

她跳的是《掌中燕》,正是我上一世最擅长的。

舞姿蹁跹,一曲终了。

郎厌支着下颌,专注地看她起舞。末了抚掌大笑,眉目中的戾气都消去几分:

「好!」

楚云铃徐徐摘下面纱,对他羞怯一笑。

看见她的脸时,郎厌的面色却微微一变,开口轻轻说了一句话。

这句话说得太轻声,除了他身边的漠北人,几乎没人听见。

好在我常年习武,耳力和眼力都不错,分辨得出他说了什么。

他说……

「怎么是你?」

那他以为会是谁?

10

我心里突然有个恐怖的猜想,难道重活一世的,不止是我和楚云铃,还有这位漠北少主?

还未想清楚,我便一阵悚然,觉得一股熟悉而灼热的视线正盯着我。

抬眼望去,正是郎厌。

我急忙转开视线。

楚云铃还以为郎厌对她的舞很满意,笑道:

「不止我会跳舞,姐姐也会,何不也来舞一曲助兴?」

我这一世根本没学过舞。

可惜不能如她所愿。

我站起身,朗声道:「既然如此,我便剑舞一曲,彰显几分我南朝军威。」

宫人呈上剑来,我握在手中,缓缓起了第一式。

歌姬们以琵琶弹奏《破阵曲》,我的剑光倾泻如流水。

不再是前世摧眉折腰的靡丽舞曲,而是杀伐决断的一首剑歌。

郎厌目光紧紧地盯着我,终于大笑出声,拔过身边侍卫的刀,纵步跃到我身边。

他的刀法凌厉,是漠北一贯茹毛饮血的风格。

刀剑相撞,我对上郎厌狂热的眸子。

互相过了几招,胜负未有分晓。

但郎厌似乎并不是想和我打架,他很快调转刀锋,顺着我的剑势一同起舞。

一刀一剑,南朝剑术的君子之风,和漠北刀法的粗犷暴烈,竟巧妙地融在了一起。

《破阵曲》毕,郎厌收刀入鞘,对我行了漠北的礼数: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公主殿下的剑真是令人叹服。」

我冷淡地回了一礼,不想与他多说话。

相反是楚云铃冲我重重哼了一声。

宫宴即将结束之际,郎厌突然站起身来。

他举杯向父皇,道:「漠北此次前来,还为一事。」

我心中一跳,来了。

11

「漠北郎厌欲求娶南朝公主为妻。」

父皇早就做好了送出女儿的准备,并不拒绝,只说两国结亲是好事。

郎厌道:「那位与我比剑的殿下,我很中意,不知您可否舍得?」

楚云铃面色一僵,愤怒地瞪着我。

母后面露喜色,连连称好。

父皇却道:「这……长公主自小习剑,没个公主样子,你若是要结亲,不妨同朕的小女儿一起。」

他当然不会同意。

自我赢了李三后,父皇后知后觉地发现我于军事兵法上似乎颇有天赋。

对于此时的他而言,一个能带兵的女儿可比一个会跳舞的女儿贵重。

当然不会将我拱手让人。

郎厌不接他的话,转头看向我:

「我们漠北讲究一个直来直去,我想问问公主的意见——公主对我可有意?」

他又露出了前世那种令我胆寒的眼神,像饿狼锁定了他的猎物。

但我已经不是那个毫无自保之力的公主了。

攥了攥拳头,我镇定地笑道:

「相比我,妹妹云铃端庄温婉,由她前往漠北,更能代表我南朝女子的风姿。」

楚云铃猛然出声:「是,我……」

郎厌有点意外地看了她一眼,他一向敏锐,很快就发现了楚云铃对自己的爱慕之情。

他对楚云铃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那小婿就谢过岳父大人了。」

漠北少主和南朝小公主的婚约就此敲定。

宫宴结束后,我正要离开,却被楚云铃在御花园拦住了。

她气得面色通红:「你到底使了什么狐媚妖术!」

我轻描淡写:「是你技不如人。」

她气得上前来推搡我。

我站在原地,岿然不动。

这一世自幼练武,我手劲大多了。

万一给娇弱的公主殿下碰个大马趴,我岂不是要被讹上?

「两位公主怎么看起来有些不悦?」郎厌突然从假山后出现。

楚云铃在意自己在心上人面前的形象,连忙挣脱了我,理了理散乱的发髻,摆出一副羞涩模样。

「无事。我还有些事情没处理,先走了。」我才不想掺和他俩的事。

「等等!」

郎厌叫住我:「我想和长公主单独谈谈。」

12

楚云铃不可置信,气得发抖,但又要维持公主形象,只能恨恨地瞪我一眼,跑走了。

「有话快说。」我不觉得郎厌能说出什么好话来。

郎厌的视线在楚云铃和我之间打了个转,低声道:

「我还真没想到,你会变成这样。」

我更加确定他也是重生之人,却只装糊涂:

「本宫听不懂少主说什么。」

郎厌一笑:「没关系。」

他突然欺身向前,将我困在了假山和他之间:

「现在这样也很好……别有一番风味。原先太弱,总担心给弄坏了。」

我觉得我现在一定脸色通红。

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愤怒。

我清楚地知道他在暗指些什么,狠狠推开他:「婚约是与我妹妹的,请你自重!」

郎厌满不在乎:「这有什么?早晚你还会是我的。」

他打了个呼哨转身离去:

「再见,我的公主殿下。

「我们很快就会再见的。」

13

郎厌并不急着回漠北,在宫外的驿馆住了些时日。

他逗留的这些日子,我和他,还有楚云铃,构成了京城一道奇异的风景。

郎厌追着我跑,楚云铃追着他跑。

而我对这两人避之不及。

郎厌锲而不舍,各色礼品流水一样送过来。

漠北特产的宝石花卉,打猎猎到的虎豹禽鸟。

还有排了三个时辰在三必居买的糕点,送来时还热气腾腾。

我坚决不收,公主府外扔满了他送的东西。

郎厌见这招不成,又出了新招。

他派人来给我送信:

【有一批从漠北带来的上好马种,能日奔千里。

【只要公主殿下赏脸见一面,这批马种本王亲自送上。】

南朝骑兵尤弱,如果能有优良的战马,在兵种上势必是一个大的进步。

我可耻地心动了。

甫一见面,我同他划清界限:

「少主,论身份,你是我妹夫,以后你我相处,还请遵循礼数。」

郎厌不以为然:「长公主记不记得我们漠北的习俗?

「兄终弟及,哥哥死了,他的妻子该由弟弟继承。

「我现下虽然是你的妹夫,但有朝一日你妹妹死了,你就该继承我的。」

我:「……」

他和上辈子一样不要脸。

但是上辈子他对楚云铃并没有如此大的恶意,而今世……

虽然他说话时云淡风轻,似乎是在开玩笑。

但以我对他的了解,他是真想要楚云铃去死。

看来楚云铃此去和亲漠北,得受罪了。

不过郎厌对楚云铃的恶意从何而来?

14

我正在思忖,一股热意忽然袭来。

郎厌凑近了我,低声道:「阿意……你愿意继承我吗?」

他的气息太熟悉,我恍然想起从前。

郎厌天生体热,漠北的冬天太冷,入睡时我总是偎着他,像靠着一架温暖的火炉。

心跳漏了一拍,我慌忙推开他,怒道:「楚云铃还活得好好的!」

他也不恼,笑道:「你在怪我是不是?是我不好,不该那么不小心的。这次不会了,我会早杀了她。」

我知道他在说前世楚云铃刺杀我的事情,只装作听不懂。

郎厌的眼睛里显出一点缱绻,柔声道:

「别担心,我们很快就会像以前那样在一起的。」

两个月后,郎厌离开南朝,楚云铃终于得偿所愿,跟随他远赴漠北。

据我的探子飞鸽传书,郎厌将楚云铃带回后就扔在一边,不闻不问,也不举行婚礼,惹得整个漠北议论纷纷。

都说他带回了一个南朝的摆件,放在一边就是为了好看。

楚云铃身娇体贵,受不了漠北的气候和「未婚夫君」的漠视,时常生病。

几次求见,都被郎厌的属下挡了回去。

15

为了应对漠北的袭击,楚云铃出嫁后,我就早早带兵赶到了雁门关布防。

前世郎厌娶了我后,过了一年才开始第一次进攻。

现在还没到两个月,漠北就迫不及待了。

深夜,我还在看城防图,守卫急匆匆赶来汇报:

「将军,来了!」

如我所料,漠北趁着黑夜发起了突袭。

我去了城门一看,几支骑兵小队已经来到了雁门关外,正架起梯子要攻上城门。

城门的守卫早就换成了我训练的精兵,先假意不曾察觉,按兵不动。等漠北人架好梯子一个接一个向上爬时,瞅准时机倒上大桶大桶的火油,将火把扔在梯子上。

漠北人被打了个突然,烧死的有,为了不被烧死跌落下去的也有,伤亡惨重。

仅剩的几个逃了下去,正要骑马奔走,又被我早就吩咐好的弓弩手击溃。

看着他们仓皇的背影,我长出一口气。

幸亏漠北人的进攻方式与前世军报中如出一辙,我方守城及时,首战告捷。

但以郎厌的脾气,此次吃了闷亏,他绝不会善罢甘休。

果然第二天一早,我就收到了探子的密信。

楚云铃被郎厌带上,随漠北大军一起出征。

十天之后,漠北大军压境,直逼雁门关。

郎厌全身甲胄,骑着黑马,楚云铃被他装在马前的一个铁笼里。

他随意挥了挥手,就有将士把楚云铃粗暴地扯出来,缚在阵前的木枷上。

楚云铃还穿着从南朝带去的华美宫装,在兽皮大氅的漠北人前显得瘦小而格格不入。

她的眼睛里全是惊惧,看见城墙上的我,拼命抓住笼子的铁杆嘶喊:

「楚云意……不,姐姐!救我,姐姐救我!

「你答应过母后要保护好我的,救我,救我啊!我不要死在这里!」

郎厌并不理会她的求救。

「来人。」

几个将士抬上来一口大锅,放满了水,在阵前烧起锅来。

随着水渐渐热起来,郎厌张狂大笑:

「诸位将士!且以这位南朝公主的血肉,做我们漠北狼军的第一餐军粮!」

16

楚云铃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喉咙里发出恐惧的喀喀声。

我知道郎厌是什么意思。

他天然野性,说要杀一个人,必然是最残酷原始的方法。

对于楚云铃来说,这正是最残酷的死法。

郎厌有意要我看着。

我恍惚间觉得,这头漠北的狼在为前世的我报仇。

迎着楚云铃求救的眼神,我开口:

「这是你的妻子,如果你要杀了她,也请给她一个痛快。」

郎厌笑得更张狂了。

他将楚云铃从木枷上扯下来,扔给后面的人,接着拔刀向我:

「上次南朝宫宴未能尽兴,这次两军对垒,公主可愿与我一战?若能胜我,五年之内,漠北将不再南下!」

身边的副将一把拉住我。

我知道他的意思,郎厌算得上漠北年轻一代里最强悍的人,女子身体弱势,我没有把握赢他。

但只要他活着,南朝和漠北的纷争就不会结束。

「吩咐弓弩手,若有机会,即刻放箭射死他,不必顾虑我。」

副将皱眉:「将军,这……」

「听我的。」

利剑出鞘,城门已开,我一拉缰绳,骏马奔驰而出。

我们在雁门关外缠斗在一处。

我有意拉开身距,给弓弩手放箭的机会,但郎厌刀法凌厉,骑术也精湛,我找不到半点机会。

他的刀又重又狠,数十个回合交锋下来,我已经有些疲惫。

突然,他以一种奇妙的声音打了个呼哨,两匹马仿佛受惊一般,载着我们离开了阵前,向远方的桃木林奔驰。

我应付着他的刀,无暇顾及其他,与郎厌一同冲进了桃木林,徒留没有主帅的两军对峙。

郎厌似乎心情愉悦:「阿意,你的剑很好!可惜……」

「没什么可惜!」我直直地挥出一剑,在他的甲胄上留下深刻的痕迹。

他猛然一蹬,竟脱离了自己的马,飞身向我而来。

我躲闪不及,被他从马背上扑下去,在空中翻腾了两圈,重重摔在他身上。

他锢住我的腰,眼中炽热:「可惜你的骑术是我教的,徒弟怎么赢得了师父呢?」

我呼吸一滞。

太近了……近得让我想起上一世那一年。

17

我作为和亲公主远嫁漠北后,郎厌精力旺盛,晚上磋磨我,白日里还喜欢带我到处溜达。

漠北太大,他不爱坐轿子,就带我同乘一匹马,教我骑术。

我那时身子很弱,没什么力气,始终不能自己骑马。

他就在马背上垫上厚厚的软垫,我坐在前面,他在身后,一手持缰绳,一手揽住我的腰,近在咫尺的呼吸喷洒在我颈间。

那是我第一次在如此广袤的原野上纵情奔驰,猎猎的风和一望无际的天,是某种自由的象征。

我有时会觉得害怕,但这种害怕在感受到背后坚实的胸膛时,总会烟消云散。

他教我骑马,那些技巧我没有忘。

重生之后,我慢慢回忆那些御马的办法,才练成了现在的骑术。

但我这辈子不想和他有任何瓜葛:「你说什么,我们何时见过?」

郎厌笑道:「别装了。你的眼睛和上一世一模一样,我不会认错的。」

我不再答话,身体却不自觉地僵硬起来。

春日初发草芽的林地里,我们肌肤相亲,呼吸相闻。

「我们还像上一世那样,好不好?我娶你做我的妻子,南朝和漠北都会是我们的。」

他语气柔和,有些粗粝的手指轻轻抚摸我的脸。

我直视他的眼睛——

原先我总觉得他的眼神像择人而噬的饿狼,现在却从里面看出一点恳求和脆弱来,像初生的狼崽。

我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深吸一口气,我直视他的眼睛:「你娶了楚云铃,我很不高兴。」

「她算什么,我根本没碰她。」郎厌的声音听起来颇为委屈:

「别生气,回头我就把她煮了。」

我想起那口沸腾的大锅,身体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上辈子你体弱,我怕你受不住,从来都只在营帐里。」

他又兴奋起来:「现在真是太好了。」

我意识到了他要做什么,闭上眼睛,忍受接下来的一切。

又听见他问:「可以吗?」

问什么可不可以,假惺惺。

我腹诽一句,点了点头。

战甲「哐当」落地,我昏昏沉沉地想,不知道雁门关现在是何情形。

郎厌发出沉闷的笑声:

「当然……我一直没告诉你,其实,我见你第一面就……!」

他没来得及说完这句话。

我拿起了散落在身边的束发簪子,手腕发力,猛地插进了他的咽喉。

我还缩在他怀里,腥热的血喷出来,溅了我满脸。

一点寒意抵住了我的后颈,是郎厌颤抖的手,紧握着那把他随身的短刀。

我不敢再动。

我是知道他的,漠北这一代最骁勇的儿郎,即使现在挣扎在死亡边缘,他仍有能力给我一刀。

而这一刀下去我一定会死。

片刻后,寒意消失,他松开手,短刀落地。

「为……」

郎厌傲慢的眼睛里满是震惊、疑惑、愤怒,或许还有一点悲伤。

我缓缓站起身。

好像有什么东西终于尘埃落定。

「杀我国人,侵我故土,你与我,南朝与漠北,早已不死不休。

「不过,我会善待你的百姓们。」

说罢,我披上衣服,拿起剑,割下了他的头颅。

他的眼睛一直没有闭上。

18

我骑马回到雁门关外时,天色已然微黑。

两军仍在对峙,等待他们的主将带一个结果回来。

我将郎厌的头颅向阵前一扔,即刻掀起轩然大波。

漠北人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少主!少主他……」

我站在城前,面对漠北十万骑兵,举剑高呼:

「郎厌已死!南朝将士听令,开城门,进攻!」

主将已经死了,漠北自然溃不成军,我精心训练的将士纵马冲杀,斩获无数。

这一战,重创漠北,南朝大捷。

此后十年,漠北人不再踏足南朝领地。

鸣金收兵后,我在雁门关清点战功。

父皇远在京城,得此消息后大喜,一道圣旨加封我为「镇国公主」。

我心安理得地受了这道旨意,继续听身边副将汇报情况。

「将军,我们在漠北的乱军中找到了……公主。」

我淡淡地扫他一眼:「我们南朝,没有这种上赶着嫁给漠北,阵前失仪的公主。」

他低声应是。

之后我再没有见过楚云铃。

此时月明旷野,我拨开营帐,走到流淌的月光下。

雁门关的夜风呼啸凛冽,我蓦地想起很久以前。

那时我还未重生,每日都在教坊司练舞,困在一方小小的暗室里。

晚上入睡的时候,我总想,如果能见见更广阔的天地就好了。

如今,得偿所愿,幸甚至哉。

番外:漠北少主

我叫郎厌,阿爸是漠北王,阿妈是一个南朝女子。

我长在马背上,是漠北这一代最骁勇的儿郎。

十八岁那年,我奉阿爸的命令去了南朝,面见他们的皇帝。

皇帝不皇帝的我不在乎,其实我只是想见见阿妈生活过的那片土地。

我对她一无所知,甚至已经忘了她长什么样子。对我来说,她更像是一只温柔的南燕,只在梦里见过。

南燕也是阿爸的南燕。

但这次出行,我见到了自己的南燕。

是南朝的长公主,楚云意。

好吧,我看得出她不想为我跳舞,但是不得不跳,似乎她的妹妹在欺负她——没关系,因为我见她的第一面就想娶她,娶了她后,就不会有人敢再欺负她了。

我直接向皇帝提出了和亲的要求。

漠北少主和南朝长公主,听起来就很相配,而且我生得不错,我觉得她会喜欢我。

新婚之夜,帐外风雪呼啸,帐内红烛摇动,我看见她的眼睛里有破碎的盈光。

我好像真的沦陷了。

就像野马爱上奔跑,牛羊爱上吃草,塞外的河水一路东流——我不可避免地爱上了她。

漠北男女彰显爱意的方式就是激烈的身体碰撞,我作为漠北最强的男人,这种碰撞只会更激烈。

但我忘了,她脆弱得像春天新生的草芽,经不得这些。

所以我总是忍耐,忍耐……呃,也总是忍不住。

我尽力把最好的东西都给她,比如最嫩的羊羔肉,最香醇的奶酒,最柔软的兽皮。

但是她好像并不喜欢这些,对我一直冷冷的。

我发现,能看见外面的景色时,她会有些淡淡的笑容。

于是我就经常带她骑马,教她马术,希望她能更开心些。

后来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漠北的风太冷,不适合我的南燕。

攻打南朝的计划,或许应该提前。

她知道这件事后,情绪波动很大。

我不明白。

漠北的草原与南朝的水乡,都只是土地。

我是漠北的少主,要为我的族人争夺更多的土地,让我的女人活得更舒服点。

再说——我又不会杀她的家人,到时候封王封侯,自有他们的太平。说起来,南朝皇帝还是我的岳父呢。

南朝果然孱弱,带兵抵抗我的居然是她的妹妹。

可惜是个草包,我攻城略地,他们很快就全军覆没。

俘虏她妹妹的那天,她第一次对我这么热情。

其实我本来就没打算杀楚云铃,这样她会难过。但送到嘴边的肉哪有不吃的道理。

如果能提早知道放过楚云铃会有怎样的后果,这块肉我真的不会吃。

她被楚云铃刺死的那个早上,我刚刚从巫医嘴里得知,我们终于有了个孩子。

巫医叮嘱我要小心养胎,她的身体似乎不宜有孕,这很难得。

但那把匕首刺进了她的腹部,她的命,连带着孩子的命一起,都没了。

我把楚云铃丢出去喂狼,对草原的长生天祈祷,我愿意失去一切荣耀,希望她能回来。

我的祈祷好像起了作用。

我等了很多年,终于又等到远赴南朝的那一天。

虽然和以前不同了,但我看得出来,她还是从前那个她。

一曲剑舞,比前世的《掌中燕》更令人心醉。

她似乎不愿意再嫁给我,我顺势要娶楚云铃,不为别的,这女人这辈子必须死得很惨。

见了她,我就忍不住说点浑话,她的反应和前世一样可爱。

我的心火越烧越旺,忍不住要早一点得到她。

于是漠北对南朝的战争又开始了。

雁门关下,两军对峙。她一身银甲站在城墙之上。

我邀请她再战一次,趁机去了远处的桃花林。

桃花纷飞里我们滚落下马,时隔十二年再次拥抱。

她没有激烈的反抗,我就知道她心里有我。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结束之后,我环住她,想诉说一下十二年来的思念。

她却依偎在我怀里,用簪子刺进了我的喉咙。

剧痛,我下意识地摸刀欲刺,又下意识地停了动作。

那一瞬间无数念头转过,最后停留在我脑海的只剩下一个。

郎厌,你不能杀她。

喉间咳出血沫,视线模糊前的最后一秒,我看见她素白的身体站立起来,拿起一旁的剑。

我恍恍惚惚地想,也许我太过自信,她从来没有爱过我。

营帐里的无数个夜晚,骑马时浅浅的笑容,和我们的孩子。

她还不知道我们曾经有过一个孩子。

我张嘴,想告诉她这件事,但凝结的血块淤住了我的喉咙,最后一句话终究是没能说出口。

我想起前世她死去的那个夜晚,我跪在广袤的草原上对着月亮祈祷。

「永恒的长生天啊,我愿意以我的一切荣耀,换她能够回来。」

她回来了。

回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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