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外籍后户口被注销男子状告合肥警方!法院:警方做的对

老北往事 2024-01-30 05:39:09

安徽,一男子为了陪孩子上学,加入了加拿大国籍,当地派出所发现后,注销了男子的中国国籍和户口。男子得知,慌了,因为他还想将来拿退休金呢!男子认为自己虽然加入外国籍,但并未放弃中国户籍,于是将派出所告上法庭,要求恢复他的户籍。法院判了!

01、案件回顾

黄某,一个在软件界小有名气的老板,他的故事可不简单。

这哥们儿早年下了不少功夫,不仅把公司做大了,还攒了一大笔钱。

他特别看重教育,想让孩子眼界开阔,所以毫不犹豫地把孩子送到加拿大去读书。

这对黄某来说,不仅是对孩子的投资,也是对未来的一种期待。

黄某自己的生活也有了变化,他在中国已经交了15年以上的医社保,意味着即使他成了加拿大人,到了退休年龄,还是能在中国领退休金。

虽然他已经很有钱了,但他认为,有羊毛不薅白不薅。

但是,当黄某成了加拿大公民2年后,事情变得复杂了。

他原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发现他有双重国籍。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如果没按规定注销户口,就会被自动注销。

所以,派出所通知黄某得注销户籍。

这消息对黄某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他觉得,虽然自己拿了加拿大护照,但并不意味着就得放弃中国户籍。

他认为户籍和国籍是两码事,法律说的是注销国籍,没说非得注销户籍不可。

因此,他向派出所提出了异议。

可是,派出所的民警并没采纳他的意见,还是按规定注销了他的户籍。

这让黄某气愤不已,他即刻就把派出所告上了法庭,要求恢复他的户籍。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02、案情分析

首先,黄某提出的观点是,中国的《居民身份证法》和《国籍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要强制注销户口的情况。

他认为,尽管他已经加入了加拿大国籍,但他仍然应该被视为当地的常住人口,因此不应强制注销他的户口。

黄某还强调,警方是在没有知会他的情况下就注销了他的户籍,违反规定。

然而,警方提出反驳意见,他们引用了《户政管理规范》作为规范性文件,对此进行了细化。

警方还指出,在注销黄某户口之前,已经通过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通知了黄某,并听取了他的陈述和申辩。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2条,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的户口登记必须满足在中国境内居留的条件。

而《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法院认为,黄某已经定居在加拿大并获得了加拿大国籍,因此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其户口登记情形与事实不符,应当被注销。

最终,法院以一审法院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为由,驳回了黄某的上诉请求,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对此,有人说:“系统还是不完善,凡是取得外国国籍的,我们公安户籍系统,能第一时间预警,并注销国内户籍身份证。还有凡是退休出国养老的,一律停发养老金!”

也有人说:“就应该这样,支持!这种人是在中国挣钱拿国外花,外国籍还要在中国拿养老金,这是拿我们国家当啥了。”

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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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1-30 09:03

    背叛了祖国了,那就是嫌弃祖国了,还想着享受国民待遇,可见脸皮不是一般的厚。

老北往事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