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斤的鲤鱼,拘役二个月,被指“重罚民,轻罚官”公平正义吗?

元气小山 2024-06-07 22:16:43

四川男子因捕捞了一尾1.1公斤的鲤鱼,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这是网上说的“重罚民,轻罚官”吗

男子韦某因为自己的家就住在沱江边上,想着撒网捕点鱼吃是小事,因此禁渔期在沱江河流域捕获了一尾重1.1公斤的鲤鱼。被当地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被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韦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涉案工具被依法没收。所用捕捞工具为禁止使用的方法,造成渔业直接损失不低于1056元。

根据相关法律:禁渔期捕鱼的行为,属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如果行为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且情节严重,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处罚。一条2斤的鱼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是不是太重了点?

据5月28日报道,安徽滁州河水污染,出现大量死鱼死虾,对于水体异常的现象,全椒县相关部门未经调查,凭经验回复“没问题”,对水质检测称“没有必要”。

而实际是:5月11日,全椒县发生约50毫米降雨,致使尚未清理的残留在沟渠和管网中的污水经花园水库进入襄河。5月22日,全椒县未经科学论证,盲目决策,以保障城镇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和沿滁河地区农业用水为由,安排驷马山管理处从长江提水,并将襄河口闸开闸放水,致使滁河部分河段水体浑浊、黑臭、溶解氧下降、鱼虾大量死亡。最终处理结果,全椒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被免职,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

免职处理只是针对环保失职,而非大量死亡的鱼虾,如果参考四川男子捕条2斤左右的鱼,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如此大量的鱼虾死亡,要判多久?

让人不解的是,却没人就大量鱼虾死亡被追责!同属水产鱼类,也是在产鱼子的关键期。不能相提并论?

二十条里有句话很经典:法院办的不是案子,是一个人的人生。法律的权威难道不是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吗?公平正义,对老百姓有多么重要?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有把秤。

什么是法律?其实很简单,就是对老百姓公不公平,追求公平正义要付出代价,但这个代价谁来承担?老百姓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头到尾不就写着四个“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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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气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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