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男孩遭3名同学杀害事件:教育不要看年龄,看行为

樊稠说育儿 2024-03-17 23:04:45

永远都不要觉得孩子年纪小,就可以惯着。

小时候父母全部兜底,长大了犯错,社会自然会惩罚他。

作者 | 可乐妈

不久前,河北邯郸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案件:

三名初中生,竟然联手杀死了一个同班同学。

事情发生在3月10日,一个星期天。

三个恶魔将受害人小光带到了一个蔬菜大棚里,抢走了他的手机,并控制住他。

随后,三人进行了一番分工:

一人负责看守小光;

一人站在门口望风;

还有一人回家拿铁锹。

等拿到铁锹后,三个人便用它将同学小光活活打死。

或许是为了避免尸体曝光后被人认出,他们还特意将小光的脸捣得稀碎。

之后三人又在大棚里挖了个坑,把小光埋了进去,并将小光手机里的190元钱,转给了自己。

小光的家人发现孩子不见后,四处寻找,还报了警。

警方根据走访,发现了这三名同学的身影。

可面对警察的询问,他们却面不改色地撒谎,说自己的确和小光一起玩过,但后来小光被一个不认识的小矮个儿带走了。

直到小光的父亲发现,就在小光失踪那天,还曾给其中一个同学转过钱。

警方也从多个监控中确认,根本没有所谓“小矮个儿”,小光一直是跟这三个同学在一起。

铁证如山,三个熊孩子这才扛不住交代了真相:

原来,老实的小光长期遭受三人的霸凌。

这次三人想拿小光的钱去给游戏充值,但又怕他事后告诉老师和家长,便干脆将小光残忍杀死。

要知道,这三个孩子不过才上初一,最大的14岁,最小的只有12岁。

但他们却能做出杀人埋尸的恶行,甚至在事发后还能统一口径,冷静地用谎言转移警方的注意力……

就像电影《误杀》里说的: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

生活中,总有些父母觉得孩子还小,哪怕犯了错,那也是因为懵懂无知,等长大了自然就懂事了。

但事实却是,小时候,你不教孩子做人,大了以后,他自然就做不了人,更不会把别人当人。

所以,在教育这件事上,我们更应该看的是行为,而非年龄。

著名的“海恩法则”曾告诫人们,每一起严重的事故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同样,一个孩子在做出巨大的恶行之前,也必定有过无数未经管束的小恶。

还记得重庆女孩摔婴事件吗?

2013年11月25日,重庆一居民小区的10岁女孩李某放学回家,等电梯时正好遇见1岁男孩原原和他奶奶从电梯里出来。

李某趁原原奶奶没注意,一把将原原抱起,电梯门自动关闭。

据监控显示,在电梯内,李某对着无辜的原原拳打脚踢,又是掐脖子,又是踹脑袋。

回到25楼的家中后,李某又在客厅沙发上再次对原原实施殴打,后来李某自称将原原抱至阳台栏杆上逗玩,因狗叫受到惊吓,导致原原从25层楼坠落。

事发后,周围人表示:

她曾故意剐坏小区车辆,把自己养的蜗牛捏碎,把一条狗从二楼扔下,还曾将一个小女孩的头摁在水沟……

但李某的爷爷奶奶从不责骂孙女,反而会帮她推打其他孩子。

《亲爱的弗洛伊德》里有句话:

“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最可怕的生物,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

以及,《未成年保护法》。”

而这样的孩子,一旦遇上了纵容、默许自己的家长,他们心底的恶意将从一块小石头化作一颗子弹,再到一颗原子弹。

最终,以满目疮痍的破坏力,毁灭周遭的一切。

2011年,19岁的广西韦某,因杀害11岁女童入狱。

而早在他13岁时,就曾害死过同村一个4岁男童,短短一年后,韦某又用水果刀重伤了一个6岁女童。

2019年,家住大连的13岁的蔡某某强奸10岁女孩后,将其残忍杀害并抛尸。

记者通过走访得知,在此之前,蔡某某就曾有过尾随、跟踪、骚扰多名小区女业主的前科……

这些骇人听闻的案件,都在讲述着同一个真相:

正是因为孩子一次次作恶,家长都选择了无视和包庇。

最终,那个无法无天的熊孩子才会在“我还是个孩子,谁都不能拿我怎样”的嚣张里,朝着罪孽之路狂奔而去。

小时候,我们都看过这样一个寓言故事:

一个孩子在学校里偷了同学的铅笔,回家后,母亲不仅没有责备他,反而对他大加赞赏。

就这样,孩子越偷越多,偷的东西也越来越贵重。

最终把自己送入了监狱,送上了断头台。

临行前,儿子说有遗言想对母亲讲。

母亲凑上前,却被儿子狠狠一口咬掉了耳朵。

母亲哭得肝肠寸断,儿子却冷冷地说:

“如果当初我偷铅笔的时候,你能打我一顿,让我去还给人家的话,我也不会走到这一步,年纪轻轻就要被处死了。”

那些童年时缺乏管教的熊孩子,他们的头顶早就悬了一把刀。

命运的齿轮只需轻轻一拨,等待孩子的便只有万劫不复的毁灭。

央视的一档节目《新闻调查》曾详细讲述了孙小果案件的来龙去脉,看完后才发现:

孙小果的确是恶魔,但一而再再而三纵容儿子犯罪,为他打点好一切的母亲孙鹤予,才是恶魔的催化剂。

直到2020年被执行死刑,孙小果二十多年间犯下无数罪孽:

强奸、轮奸、施暴、非法囚禁、故意斗殴……

可在母亲孙鹤予眼中,儿子却始终是个小孩子,哪怕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也不过是因为还没长大、不懂事。

甚至到了儿子被执行死刑前,孙鹤予也依旧没能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她说:

“母亲会为儿子做一切的,这就是母亲,不会去考虑后果。”

但实际上,孙鹤予的养而不教、教而不善,才是孙小果一步步走向灭亡的关键。

作家威廉·戈尔丁在《蝇王》一书中写道:

“一个孩子,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制止,在没有制度约束、惩罚体制的情况下,很容易做出野蛮的举动,生物性中的恶便倾泻而出,并产生巨大的破坏力。”

8岁时,孩子偷东西,你说“小孩子不懂事,别计较了。”

12岁时,孩子打同学,你说“都是小朋友,打打闹闹不是很正常?”

16岁时,孩子猥亵女同桌,你说:“他还小,再给他一次机会吧。”

等到孩子18岁,胆子越来越大的他抢劫、杀人,被法律制裁的时候,一切就都太迟了。

有句话说得好:

“孩子就像一条奔涌向前的河流,父母要做的,应该是顺应他前进的方向,给他筑起坚固的堤坝;

让这条河流不会因为失控而四处肆虐,从而让他能流淌得更远,直到汇入大海。”

所以,永远都不要觉得孩子年纪小,就可以惯着。

特别是当孩子出现以下几类不良行为时,无论孩子多大,父母都要明确告诉他们“不可以”:

1. 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这类行为是孩子最先需要接受和理解的。

新媒体作家诞姐曾给自己的两个孩子提过这样一个要求,那就是孩子们可以用任何自己想要的方式玩耍,但打人、咬人是绝对不可以的。

在她儿子一岁时,总是一激动就咬人,不是咬诞姐,就是咬阿姨。

阿姨总是打圆场说,没事没事,这时候的小孩都咬人。

但诞姐却会严肃地告诉儿子,咬人是不可以的。

因为诞姐发现,孩子其实是很聪明的,他们能看懂大人的表情和语气,如果大人能够严肃地说“不”,并一以贯之,孩子很快就会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2. 不尊重长辈的行为。

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里的宝,经常会出现几个大人围着一个孩子转的情况,结果不少孩子就被惯坏了:

管父母要这要那,一没满足就对父母发脾气,甚至拳脚相加;

对老人呼来喝去,大人跟他说话,却经常被无视、嫌弃,甚至回怼……

对于这样的行为,父母一定要纠正。

就像教育家魏书生在演讲中说的:

“某个人如果不爱自己父母的话,你说他爱祖国爱人民,100%是骗人的,用不着论证。”

“一个孩子从小知道心疼你了,长大了他自然会心疼老百姓,心疼集体和国家。”

3. 影响他人的生活。

教育家尼尔在1921年创办了一所夏山学校,被誉为“全世界最自由、最富人性化的快乐学校”。

在这里,每个学生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

可即便如此,这里也有条铁一般的校规,那就是:不能影响别人。

在日常生活中,当孩子做出一些影响他人的行为时,我们也一定不能惯着。

例如:

外出就餐时,大吼大叫;没有经过别人允许,就擅自拿别人的东西;乘坐交通工具时,用脚踹前排座位;做了给别人添麻烦的事情,不肯道歉;对别人的外表品头论足;……

总之,一个懂得尊重他人的孩子,将来才不会长歪。

看韩剧《少年法庭》时,里面有这样一段掷地有声的台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女法官对参与庭审的父母说:

“对于今天出庭的所有监护人,本庭命你们接受亲职教育,你们会在子女所在机构接受课程。

到机构上课时,记得去探视孩子,多关心自己的孩子是如何长大的。

少年们是无法独自长大的,今天的处分对象虽然是他们,但处分的重担,监护人们必须共同承担。”

一个孩子,如果在没规矩中长大,他自然就不懂方圆;

如果一直被当成小祖宗,自然就不会共情他人;

如果没有被人指出过错误,制止过不良行为,自然也就无法在教育中明白是非黑白。

只有当父母做到言出必行,言必有果,坚定而温柔地对孩子说“不”,孩子才能摸索到行为的边界,真正获得成长。

点个赞吧,与各位父母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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