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乐死合法的加拿大,你想死个痛快也不容易!

温哥华房产 2024-06-25 03:11:45

安乐死(medical assistance in dying,MAID)自2016年6月在加拿大合法以来,实施过程中一直存在许多争议。最近,又有两起安乐死的案子被死者亲属告上法庭。在加拿大,即使你想死个痛快,也不是那么容易!

圣保罗医院拒绝实施安乐死

据Vancouver Sun的报道,最近BC省府和卫生官员被告上法庭,起因是一起在温哥华圣保罗医院发生的安乐死事件。

34岁的Samantha O’Neill罹患宫颈癌晚期,最后选择安乐死。

2024年4月,她请求在圣保罗医院的病房内进行该程序,但医院以宗教信仰原因拒绝了。温哥华圣保罗医院是天主教医院。

根据法律,BC省的安乐死政策要求卫生机构在实施过程中避免转移病人,但因宗教信仰可豁免。

没有办法,Samantha只能通过救护车转移到圣约翰临终关怀医院。在强制转移之前,Samantha打了镇静剂,转移过程中,她“扭动和呻吟着痛苦,需要进一步地止痛注射”。

在救护车转移过程中,Samantha实施镇静后再也没有恢复意识,因此未能有机会向家人和亲人告别。

Samantha的父母是安省居民,他们称女儿的转移是“残忍的”,“医院通过天主教信仰侵犯了她的权利和选择”。因此起诉BC省府和卫生官员,指控这家天主教医院的做法剥夺了他们女儿的宪法权利。

“强制转移和O’Neill女士获取MAID的情况导致并加剧了她的极端身体和心理痛苦,并剥夺了她有尊严的死亡权利,”诉讼称。

作为诉讼的共同原告,加拿大尊严死亡协会(Dying with Dignity Canada)的副主席、渥太华大学法学教授达Daphne Gilbert称,将请求安乐死的病人从信仰机构设施转移“污名化”了病人,因为“被告知所请求的是罪恶的”。

Gilbert还认为,病人在医院房间内获取安乐死的权利不是两组人之间竞争的宪章权利问题,因为宪章权利不能由机构主张,只能由个人主张。

自闭症不是安乐死的理由

当然,阻止加拿大人实施安乐死“权利”的因素不仅仅是宗教,也有实施者的家人的权利。

据CBC报道,不久前,卡尔加里的一位法官作出裁决,允许一位27岁的女性安乐死,尽管她的父亲一直试图通过法院阻止她。

女儿选择安乐死的原因是自闭症和多动症,她深受心理上的折磨。

法官Colin Feasby承认,其父亲因失去孩子将遭受“深切的悲痛”,但裁定女儿的“尊严和自我决定权重于其父亲因失去女儿而遭受的伤害”。

然而,对于父亲而言,他认为女儿“总体上是健康的”,因为她的身体症状由未确诊的心理状况导致。

官司的核心在于安乐死的许可。按照目前安乐死的规则,必须有两名医生或护士批准患者的MAID申请。

然而,在父亲最初找的两位医生中,一位同意批准,另一位拒绝了申请。第三位评估医生则批准了安乐死的请求。

父亲对第三位医生提出质疑,认为他“不独立或客观”。其律师要求法官下令对女儿的MAID许可进行司法审查。

虽然Feasby发现“法院不能审查MAID申请人的决策或医生和护士的临床判断”,但他裁定可以审查MAID引导员(帮助病患实施安乐死的人员)的行为是否遵循其政策。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Feasby写道,“MAID政策是管理医疗辅助死亡的法律框架的一部分,因此是生死攸关的问题。”

但Feasby表示,在对评估员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期间,他不会批准阻止女儿获得MAID许可的禁令。

“如果授予禁令,对她的伤害将触及她存在的核心,”Feasby写道。“她才有选择有尊严地生活或死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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