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里厮杀出来的狠人!

寄翠谈商业 2024-03-22 03:02:58

2013年初,公爵入职北方二线城市的一家小公司,也就50多号人,老板是个女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忘掉她!

入职后的五年里,我做过行政人事、科技项目申报、市场策划,还出去拉过投资,几乎哪里缺人手,就叫我顶上,相当锻炼人。

当年底,又转岗做销售,很努力,运气也好,直接谈了一个区域代理,拿下当时公司最大一个单子,而且全额回款了。

按照当时的销售政策,回款就给提成,这一单有12万多。公司从没接过这么大的单子,之前的业务量小、提成少,都是让销售自己找发票去报销。

这么操作的话,小钱没啥问题,但这么大的回款和提成,上哪儿整这么多发票?

为了促进销售的积极性,公司修改了政策,说可以不用拿发票了,正常报税。结果不到3个月,我搞了这么大一笔提成。

我是认可交税的,如果公司正常给我发提成,让大家都知道公司是能兑现提成的,肯定有动力。

万万没想到,老板根本就没想给我这笔钱!

利益面前,老板直接撕下伪装!

当时我还在外地出差呢,到发工资时,只给我开了1000块钱。怎么回事?我转岗前,底薪就已经是4500了,转岗时老板也说过按照转岗前底薪发工资的,当时公司出了文件,盖上公章的。

我给老板打电话,不接;给财务打电话,财务说老板就是这么发的。我说有文件,底薪不是这样的,而且提成也没按销售政策发给我。

财务说,文件不承认了,提成要拿发票顶账才能发,有疑问跟老板谈。

接着,更恶心的事情来了。

因为转岗前囊括的事太多,实际上没有一个人能接替我的,当时分给了3个人。为了交接工作方便,我曾经写了一个1万多字的总结,把工作分门别类地整理好。比如,工作中涉及到的联系人,维护关系的方式,等等,都做了记录。

在交接时,我把这个材料分了三个方面,分配给他们,这三人都在交接材料上签过字的。不过呢,给他们的交接材料里是没有送礼记录的,他们只知道哪些官员是我们的关系。

在公司这5年,做项目申报开始,我就非常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也自学过财务管理,对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门儿清,财务在哪些数据上作假,我是清楚的;每年公司审计、营业执照年审的财务资料,我都有。

销售的回扣资料,我也掌握一部分。当时公司铺开全国业务,客户名单我也有,细致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这才过去三个多月,老板又整幺蛾子,要求我把之前的所有工作重新交接一遍,还给我时间限制。然后派了一个销售到我的市场区域,暗中跟客户接触。

我估计他们想趁我回公司重新交接的那段时间里,派新来的销售迅速接管我的市场;同时在交接的时候搞点事情,拖着我,让我自己走人。

老板觉得计划实施得天衣无缝,但她显然低估了我的智商。

我平时工作就有记录的好习惯,当销售新政策文件发布时,我是留有一份原件的!我的任命文件也是有原件的!

给财务打完电话,我就知道没法干下去了,这都不是个人意愿能决定的问题了。

我就想不明白——作为老板,干嘛要对一个在公司任劳任怨干了多年,做过各种领导岗位,替公司解决了各种大小问题的人赶尽杀绝?

就为不愿支付那12万业务提成吗?

我把整理好的工作总结,大概9000多字的文件,粘贴到公司微信群,这里面没有包括送礼记录。

100%直观的纯文字,所有人都会看到,还删不掉,因为发文件别人未必看。

然后艾特那个所谓要限期交接的人,告诉他看不明白打电话就行。

当时人在杭州,我没有立刻返回公司,而是联系了我的代理商,跟他沟通要快速处理存货,然后开始分销。只用了3天左右,就把货处理了一半多,我自己偷偷买了一件,还开了正式发票。

代理商此时已经赚钱,很高兴。

巧了,我遇到了偷偷来接管我市场的那个销售,我大度地跟他说“兄弟,我在公司这么多年了,你看看老板咋对带我的,你自己琢磨琢磨。”代理商也不爱搭理他,销售脸上写着双重尴尬。

整理举报材料弄了3天,分成6个类别:

(1)纪检的举报材料,举报公司向政府官员行贿,并利用这些官员给公司争取科创基金;向事业单位行贿的举报,给回扣,不正当竞争;

(2)向国家科技局举报,公司科技项目申报资料,财务部分和销售部分造假的材料;

(3)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司私刻假公章,制作假发票,骗取国家项目基金;

(4)向税务局举报,公司偷逃税款;

(5)向社保和公积金举报公司社保和公积金缴费金额不足;

(6)向劳动仲裁申诉的材料。

材料里不直接描述回扣的事情,只写某年某月在何地点给XX单位XX主任多少钱,现金还是银行转账。这里有一部分是真的,还有不少假的凑数的,每份材料都几十、上百页,跟书一样。

每个材料,我都打印了5份,装订好。

做完这些,我才回公司。

一大早上刚到公司,在大楼门口开始录像,录自己,说姓名,身份证,时间,地点,来干什么,然后上楼递交辞职信,里面写得非常清楚,是因为公司不能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才被迫离职。

当时老板不在,就一个副总和财务负责人在。

我也没客气,直接说咱们会议室谈吧,然后大方告诉他们我这全程录像了,您二位说话慎重。

我把手机架好角度,开门见山问“为啥工资不足额开?”财务说“销售都是1000的。”我拿出文件复印件,镜头前展示一下,问,这个文件咋解释?财务说,这个不算数了。但又拿不出废止这个文件的通知文件。

“没有这个文件。”行政过来帮腔纯属画蛇添足,财务见文件的事情圆不过去,就耍赖说,这事要问老板。

我又问“为啥不给发提成?”对这个问题,财务显然是有准备的,他说“代理商说我没有完成代理合同,说是没有做培训,要退货,公司同意退货。”其实培训的照片、视频我都及时发在公司群的,培训内容、时间线根本造不了假。

财务拿出一个所谓的退货证明给我看,我直接拍照留存证据。

见聊不出结果,一看时间是早上9点。我说,那我了解情况了,关闭录像结束谈话。

走之前,给了他们一个举报材料的目录,告诉他俩“今天中午12点之前,我的账户里如果没有出现提成,我就把这些东西送到相关部门,后果他们自负。”

这俩货慌了,财务马上跑出会议室给老板打电话,另一个副总拉住我套近乎、打感情牌。

我说我时间宝贵,现在先去检察院,那边送材料需要排队,我得先到那边等。

车开出公司不到5分钟,电话响起,是老板的老公打来的,好一顿拉家常,然后说公司困难,现在拿不出这么多,能不能缓几天。

我就一句“不谈条件。”就挂了。

刚到11点,账户里多了10万多块钱,因为所得税扣减了一部分。

接着,副总也打电话过来,解释了一下税的问题,态度相当热忱,又说让我在家休息两天,过几天再上班。我问他“为什么有个销售去了我的市场,是去退货吗?”副总说,退货先不用管,正在跟代理协商呢。

休息了一个礼拜,我第二次去公司提交离职报告,离职理由是:不足额开工资,不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要求公司赔偿,算下来5万多。

整个过程还是录像,一开始不给我开离职证明。我说我正在录像呢,你最好想好了再说。人事怂了,立马给开离职证明。

出了公司直奔仲裁立案,一开始仲裁是不愿意立案的,后来看我直接掏手机开始录像,马上给立了。

出了仲裁直奔派出所报警,提供资料做笔录,做完笔录已经是晚上6点。记忆很深刻,当时派出所不愿意立案,我就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证明,他们还不敢出,就让我做笔录,问为什么要报案?我说“我作为合法公民,发现不发行为,难道不应该报警吗?”

接待我做笔录的是个副所长,给他问的一愣一愣的。

第二天去税务、纪委递交材料,也是耗费了一整天。

这些国家机关都会问为什么要报案,我的回答都一样,就是发现不法行为了!当年的基层执法理念比现在落后太多了,报案还要问动机干什么?

第三天,仲裁法官给我打电话,说已经立案了,能不能协商,少要点钱,我说“抹个零头,5万吧。”法官说能不能3万?我说那不协商了。他就开始威胁我,说资料看了,我未必能赢。我说无所谓,少5万协商不了。就挂了。

结果当天下午,法官再次给我打电话,说“你咋还到处举报企业呢?”我问他“这跟我的案子有关系吗?”他说“企业愿意协商,你们好好商量商量,何必举报呢。”

我说“您还是说点跟仲裁有关的事吧。”

挂了电话之后,每天突然就冒出各种人给我打电话,有劝说的,也有拐着弯儿威胁的,目的只有一个:让我不要再举报了。有一天还冒出两个自称混社会的人找我,让我给个面子,拿3万了事。

因为,当年实名举报之后,一方面办案要去调查,一方面需要我配合调查;如果我不配合,企业再花点钱,也能不了了之,骚扰我的人显然是公司找来的。

终于等来了开庭,公司请了个律师,我是自己应诉,当时真的是证据一摆,录像一放,对面那个律师反驳不了,好像椅子上有钉子一样,扎着屁股坐着难受。但是,他们反诉我,说代理商退货了,有退货证明,货款往来证明,出库入库证明,要我退还提成款。

我非常冷静地问“货都退了吗?”律师说都退了。我查看了他们所谓的证据,当庭拍照、录像。

接着,我拿出了我当时自己买的那件货的发票等材料。

对面律师直接懵逼了,开始额头冒汗。我问法官:“这么神圣的地方,对面公然捏造假证据,这事你们是不是要记录一下?我准备报警了。”

法官宣布休庭,开始和稀泥。不过这次法官的态度转了一百八十度,逼着企业抓紧给我钱,就怕我真报警,捏造假证据的事实,够他们折腾的。

律师说回去沟通一下,散了。

从仲裁庭出来以后,对方律师跟我说,他也不知道有假证据,慌得一批,怕我治他罪。

当天晚上,老板第一次打电话给我,很愤怒,狂暴了,歇斯底里地吼,说要跟我死磕到底。

我说,行。

没一会儿,公司的副总又打电话过来说“老板太激动了,最近公司账上也没钱,能不能少要点?”我跟他说“我还没有出底牌呢,非要搞到很多人进班房吗?”

第二天,对方律师给我打电话,说接受调节,到仲裁去当面给钱。

我心生疑惑,老板是什么样的人我会不知道吗?说得太过轻巧,那就一定有鬼。

果然,律师让我签个所谓协议,就是不再举报的承诺书。我没签,说要是让我签这个东西,得加钱!

法官说“那咱们口头约定吧,你就别搞了,这个企业这一个多月损失了几十万了。”我说可以,当面点清5万,走人。

过了好几年之后,原来关系不错的同事约我吃饭,她说,当年真的被我连环手段给震了,各层级管理人员全被警察带走调查,所有电脑被税务带走,还有纪委的打电话核实情况。

公司上下人心惶惶,怕莫名背锅或吃官司,好几个人都离职了。

老板搞得灰头土脸,大家背地里痛骂她做人背信弃义。

不过从此之后,公司的薪酬制度全面改进,管理也走向正规了,都是我给老板打醒的“功劳”。

同事问我“据说我还有底牌,是啥?”我告诉她,当时全国有400多个终端客户,90%都涉及回扣问题,如果我把整理的资料给这400个客户单位的纪委一发,即便没人被抓,但肯定会调查一番,调查人员就会轮着打电话过来查账核实,这是其一;

其二,这些客户都会认定公司不靠谱,肯定不会再合作,无疑把全国市场重创了,即使能恢复,那也需要很长时间。

如果我再配合一下纪检部门,公司不破产才怪。

跟不仁义的公司打擂台,需要极大的勇气、耐力,在漫长的时间里煎熬,更要面对各种无耻之人攻击时,极力保持头脑冷静,逻辑要强。

假如,内心不够强大,抗压能不足,是很难的!

当所谓混社会的人找来时,我老婆害怕到不行,说拉倒吧,要做人留一线,劝我算了。

公司也派人给我家人打电话,威胁说我敲诈,亲人很担心我,很反对我的做法。

说敲诈的主要逻辑是:卖给代理商的货退回来了,理由是未完成代理合同,就是没给他们的员工培训,然后公司全额退款了。那么,发放的提成需要全数退回,否则就告我敲诈。

但这里有很多问题:第一,培训在合同完成前2天我就做了,有照片,当天就发到公司大群的。签合同之后,我跟着代理商的业务员跑了市场。

第二,产品分销到了不少经销商、代理商手里,也有几个终端直接拿了货。有的终端试用了机器,试用是有签收单的。

第三,退货时间、退款单时间,均发生在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也就是我这边去劳动仲裁立案,他们那边才开始沟通经销商演戏。

这个时间节点是没办法伪造的,距离代理商拿到货已经过去3个多月了!

第四,如果他们提出部分退货了,要求我退部分提成,咋办?

这个不符合商业逻辑。因为,在没有发生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厂家是不会给代理商退货的,代理协议中明确写着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货,也就是质量问题和培训问题才可以退货,就这么简单。

质量没问题,培训也做了,有照片,有培训记录,有代理商签字。

既然都没问题,还出现退货,就是其他原因了,这就证明不了我的销售工作有问题!那到底是谁同意退货,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谁搞的骚操作,由谁去承担!

这个道理,别说仲裁,到哪去说也没问题。

第五,敲诈属于刑事犯罪。但是,刑事案件不是我们想的那样简单,以为到公安局报案后就直接抓人,不是这样的。

报案先做笔录,办案民警需要把事情经过问清楚,就这件事来说,有经验的民警一听有零有整的金额数字,在询问过程中就能判断出这是劳动纠纷,还是刑事案件。

至于用什么手段逼着她打钱,人家是不管的,何况还是仲裁决议。如果调查都不属实,最多就是诬陷,也没造成损失,顶多就是教育。

另外,我没有案底,派出所就不可能直接抓人。

这个时候,内心是无比矛盾的,真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压力山大,非常煎熬。如果挺不住,钱拿不到,很可能会被对方反咬一口!

当时老板真的考虑过报警说我诈骗,但他们可能也害怕鱼死网破。如果她真这么干了,我肯定会打出更多底牌,搞出更多麻烦。而且我申诉、主张的钱有理有据,不多要,不给人把柄,证据齐全,警察也不能随便定性。

关于工资的回忆:我在二线非省会的北方城市,工资都很低,而且公司是个小企业,刚入职时是3000+绩效,转岗时是4500+绩效,年底会给1000左右的红包。

这段刻骨铭心的经历耗时4个多月,去公安局做笔录3次,跑税务2次,仲裁去的次数多到记不清了,公积金社保都去了。

不是一般人耗得起的麻烦。

老板也算女强人,为人不能说多坏,只是个人很情绪化,控制欲极强,没有安全感,疑心病特别重,谁都不信任,她总觉得别人在背叛她。

可能是偏执、幻想的事情多了,导致她对员工总是有诛心之举。

那5年里,我多次建议她不要搞这些,私企追求盈利目标,让员工用能力做事,不需要考验人性。

但她根本听不进去,特别喜欢搞办公室政治,身为老板,竟然自己带头分化团队,这就是她没有安全感的体现,总担心大家铁板一块她就不能管理了。

当时老板不同意我做代理业务,她就想着做直销,我谈代理的过程,她就没参与,她可能觉得我会失败,但是没想到我成功了,还全额回款了,她却在担心我会失控。

如果她坚持要做直销,好好和我沟通,这些都没问题,无非是换一种销售模式。

问题是老板进入了她的应急模式,直接走极端,把我这个老员工当仇敌一样对付,一副想弄死我的感觉!

后来很多人跟我分析过老板当时的极端做法。但是,她的极端情绪影响的是我的收入,不是几千几万,是十几万,我不可能不计较。

另一个原因就是,公司当时真没钱,因为直销,回款特别慢,需要压货押款,公司头几年看似发展很好,但是账面光鲜,回款却很少,应收账款一直在膨胀。

也是基于这个原因,我才去做代理,但是做代理的话,单品价格就减少了,而且不能直接对接终端客户,这个问题老板就不太愿意,她想找个她能完全控制的代理。

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这个经历对我的职业生涯没有什么影响,不过我早已离开这个圈子好多年,现在又回到这个圈子了,但业务不重叠。

一方面公司也觉得没脸,另一方面怕我再搞事,也没有到处宣扬,所以了解内情的人不多。

至于我是怎么获得这么多信息的,以及作为参与人我会不会同罪,这是个没法回避的问题。

先说信息,回扣信息知道的不多,但多年下来总归知道一些,所以真的信息都在前两页,后面大量的信息是猜的,或者是道听途说来的。因为,行规如此,给什么岗位多少回扣有行规的。

萝卜章这事很多人都知道,我不是具体经办人,但我用过。

送礼本身就是一件很烧脑的事情,之前都是老板亲自送,我转销售岗以后,就都是我去办的了,但我送礼都控制在2500块。

当时的政策规定3000以上算贿赂,但至少有两次,涉及税务和产品资质的问题,花了几万块才摆平。那些年行贿送礼基本是不查的,只是查受贿,大概是2015年前后才明确行贿受贿同罪。

我去公安局做笔录时,被反复问到公章谁刻的,我怎么可能知道是谁刻的;去纪委那也被问是怎么知道这些信息的,其实人家的意思是暗示你也参与犯罪了。

那段时间咨询过不少律师,知道我大概率是没事的,而且后期公司肯定会去平息。如果我出事,公司一定也完蛋,法人、股东一个都跑不了。

说白了,从一开始我就抱定同归于尽的决心了。

这只是我个人职业生涯中的一次黑暗之旅,这事发生于2018年之前,一个北方再普通不过的二线城市,纯粹是个人单方面的经历,不能作为法律科普案例。

至于现在一些讨薪的被定性为敲诈,抓进去配合调查,一方面企业的确有手段,有很多陷阱;另一方面这里面肯定有其他事,符合敲诈的立案条件。

有人问,仲裁庭允许我们录像吗?规定是不让的,但我偷偷打开了录音,本来是想回去重新听一下,看看有什么纰漏,下次开庭可以重新说。

当对方律师拿出假的退货材料时,我实在忍不住了,就拿手机拍,法官和书记员都制止我,但我没理他们。

尽管他们很不爽,但我感觉大家都是比较懵逼的,他们开出了全额退货退款的证据,以为胜券在握,谁能想到我手里居然还有一件货?

仲裁庭开庭4个多小时,法官都没耐心了,屁大点事,说了这么久。公司的律师,还有出庭的员工个个理直气壮,完全不把我放眼里,等我摆出自己的证据后,他们都不敢吭声了,有的人开始擦汗。

为啥当时自己要掏钱留一件货呢?

当我决定反击的时候,一直在推演公司的反应,退货这事也是灵光一现,按照代理协议去执行,理论上一点问题都没有。

但是,按照老板的为人处世,用普通人的做法去解释她的逻辑,绝对是行不通的。因为,极有可能还存在“其他问题”!

公司的力量毕竟比我个人强太多,如果真的全退了,我就陷入被动,当时急着处理货,就是怕出这事。

逼得自己拿一件,就是要证明货是没办法劝退的,公司只能两种选择:一个是做假的退货账目;另一个是按照真的实际库存退。

前者就是找死;后者的话,公司就得费尽心思和代理商解释:为啥卖出去一部分还要退,公司为啥主动要求退款退货。

这不就又回到我们之前提到的逻辑里面了吗?

作为员工,或者说是打拼多年的职业经理人,在不损害公司正当利益的原则下,遭遇不公时,只能推演出最坏的结局和最佳的解决办法,坚持伸张正义的渠道,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如果公司本身是有发展前景的,那么老板或许也会因为这样的遭遇,让公司的管理模式走上正规化。

任何时候我只有一个念头:只希望打工人能遇到睿智的好老板、好领导,尽量不要接触到这么糟心的事,更不要碰上情绪极端,总想赶尽杀绝的那种人。

远离情绪极端的人,那段职场暗黑史刻骨铭心,让我懂得“正道是沧桑”的弥足珍贵,拒绝黑化。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尽管我经常在噩梦中惊醒,但我始终相信——时间会抚平我的惊蛰,不屈服于阴暗,追求世间美好。

公爵现在是大连的职业经理人,一个从职场厮杀出来的狠人,没有被暗黑打败,依然保持着阳光、积极的心态,是一位相当合格的职业经理人。

参考资料:

《公司已经裁掉我了,还在继续安排大量工作给我,这合适吗?》故事主人公及作者均是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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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翠谈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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