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购药材是否能够减免企业所得税

之了课 2024-06-28 21:03:01

随着健康产业的蓬勃发展,药材销售成为不少企业的盈利点。那么,销售收购的药材是否能为企业带来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呢?对此不还清楚的小伙伴,下面就跟着之了君一起来看看相关规定吧。

一、销售收购药材是否能够减免企业所得税?

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第十条规定: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更多会计实操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以上就是关于“销售收购药材是否能够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全部内容。

0 阅读:0

之了课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