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解读丨GB/T18883-2022

浙江蓝民环保 2022-09-29 15:56:40

官方文件截图

2022年7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2年第8号)“关于批准发布 《塑料 聚丙烯(PP)模塑和挤出材料 第1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等310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5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其中发布了GB/T 18883-202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并将于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这是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运行20年以来的第一次修订。

前言

目前行业内所参照的(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2002年11月19日批准发布,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环保总局、原卫生部三个部门联合制定的。

标准的实施对包括生物、物理、化学和放射性等因素的限值以及技术方法均进行了统一的规定。这些因素与生活在室内空气中人群的健康以及室内空气治理、室内空气检测的标准密切相关!

新的标准到底具体有哪些变化呢?

一、室内空气质量要求变化

1、新版(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新增了细颗粒物、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三项化学性参数及其限值规定;

2、调整了5项化学性指标(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甲醛、苯、可吸入颗粒物)、1项生物性指标(细菌总数)和1项放射性指标(氡)要求;

3、注:二氧化碳限值虽未调整,但要求由“日平均值”修订为“1小时平均”。对比(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甲醛标准要求提高了20%,苯标准要求提高了73%。

(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室内空气质量指标及要求

二、室内空气质量指标的测定方法与规范

1、修订室内空气质量指标检测技术导则中点位布设、采样时间和频次、采样仪器、采样方法、采样记录、样品运输和保存、22项污染物测定方法及来源、质量保证措施、浓度校正等技术要求。(附录A);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小于50㎡的室内面积至少设1~3点,而在2022版增加了单间小于25㎡的房间应设一个点,修订了25㎡~50㎡(不含)应设2个~3个点(附录A);

2、新增推荐采样方法参数;新增测量结果有效数字保留方式;新增实验室安全管理(附录A);

3、新增甲醛、苯并[a]芘、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氡等5项指标的测定方法附录(附录B、附录E、附录F、附录H);

4、修订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细菌总数等5项指标的测定方法附录(附录C、附录D、附录G)。

GB/T 18883-2022↑(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附录表A.1

(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术语和定义

三、术语和定义的变化

1、对比(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新版标准将“空气流速”修订为“风速”;“菌落总数”修订为“细菌总数”;温度、相对湿度和风速备注中的“夏季空调”和“冬季采暖”,修订为“夏季”和“冬季”;删除细菌总数备注(依据仪器定);氡备注中的“行动水平”修订为“参考水平”;

2、增加“细颗粒物”“1小时平均”“8小时平均”和“24小时平均”4个术语和定义;

3、删除“标准状态”术语和定义;

4、修订“室内空气质量指标”“可吸入颗粒物”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3个术语和定义。

↑(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术语和定义

以上综合来看,新版(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让许多参数限值缩紧,也就是说该标准意味着实施后对于室内空气检测行业以及和室内空气净化行业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将更加细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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